【民生沸點】北京:違規提取公積金5年內不予貸款

小康雜志社 2024-05-10 09:23:27

日前,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開展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北京市將對“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發生兩次及以上交易”等8種提取情形加大審核力度,存在此類情形的繳存職工需要持申請材料到管理部現場辦理。一旦發現存在違規提取行爲的職工,5年內將不予爲其辦理公積金提取和貸款。

圖源卡樂圖片。攝影/賈瓊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大幅增長的同時,部分中介機構通過僞造證明材料、虛構租房及購房消費行爲等手段,引誘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違規行爲也在滋生。爲進一步規範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打擊不法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爲,依法維護繳存職工權益,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治理工作,出台相關治理措施。

《通知》明確,受理部門將加大對提取材料的審核力度,對身份戶籍、房産交易、社保、婚姻登記、購房貸款等材料真僞進行全面審查;對于提供外省市材料信息的,將開展跨地協查,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通知》規定對八種提取情形將加大審核力度:同一套住房在12個月內發生兩次及以上交易的;同一人在12個月內發生兩次及以上婚姻變更的;購買非戶籍地、非繳存地住房的;所購住房産權比例、面積等不符合自住條件的;所購住房價格明顯偏離市場水平的;非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購房的;未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將住房公積金賬戶遷入本市的;其他存疑的提取情形。

存在上述提取情形的職工,應持提取申請材料到管理部現場辦理。需進一步核查個人征信的,職工應當面簽署《個人信息核查授權、承諾書》。

如職工購房行爲需進一步核實,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要求職工提供補充材料。但補充材料不足以證明其所購房屋用于自住的話,受理部門將向職工所在單位進行核實,由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與職工一起到管理部現場辦理提取業務。核實結果將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

加大審查力度的同時,違規提取的懲戒力度也將加強。對于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責令其全額退還違規提取金額,將個人信息記入不良信息庫,且5年內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提示,對涉嫌僞造及使用虛假材料的組織和個人,公積金中心向公安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將以書面形式向其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通報。其他性質單位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將以書面形式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此外,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明確,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沒有調整,對繳存職工依法合規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沒有影響。

來源:透視社綜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晚報、北京廣播電視台、光明網報道責編/制作:李煦

校對:李旭穎

審核:龔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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