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祁廳長比趙局長級別高?趙東來爲何不鳥祁同偉?

阿三侃劇 2024-05-13 13:55:20

在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祁同偉與其得力下屬趙東來之間的激烈鬥爭無疑成爲了該劇的一大亮點。

他們在抓捕蔡成功和掃蕩陳清泉等行動中,你爭我奪,處處都是緊張刺激的對決現場。

在中國的官場文化中,常言道“官大一級壓死人”。

問題來了,趙東來僅僅是一位市公安局局長,爲何敢于無視其上級領導祁同偉的權威呢?

難道他擁有超凡的洞察力,能夠偷窺到劇本的秘密,從而預先知曉了未來的劇情走向嗎?

然而,趙東來並非是個例。他之所以能如此硬氣,正是源于他內心深處的自信和實力。

據劇中透露,光明區區長孫連城是一位副廳級別的官員。

由此可見,京州不僅是漢東省的省會城市,更是一座副省級的大都市。

基于此,我們便可清晰地了解到趙東來的行政級別。

作爲市公安局局長,他至少應該是副廳級別的幹部。

按照國內的慣例,市公安局長通常由副市長兼任,因此,趙東來極有可能已經邁入了正廳級領導幹部的行列。

即便他尚未晉升爲副市長,但他的職業發展軌迹已經明確指向了正廳級。

“官大一級壓死人”?抱歉,在趙東來這裏,這句話並不適用!

祁同偉與趙東來之間,最多也僅相差半級而已。

理解了這個前提後,再來審視趙東來的種種行爲,所有的疑問都將迎刃而解。

然而,趙局長與祁廳長之間的矛盾沖突,絕非僅僅是由于職位高低所導致的。

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于公安機關實行的雙重領導制度。

從趙東來看待問題,京州市公安局需要同時接受公安廳以及京州市政府的雙重領導。

這無疑對趙局長的平衡協調能力提出了極高的要求。

理論上講,一碗水端平是最佳選擇。

現實生活告訴我們,任何涉及“理論上講”的事物,在實踐過程中往往難以實現。

因此,平衡協調是一項高難度的技術活,在關鍵時刻,必須做出明智的抉擇。

公安機關的領導體制是雙重領導、條塊結合,其中“條”指的是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塊”則代表著地方政府的領導——簡而言之,趙東來在實際工作中需要同時接受省廳“條”的管理,以及京州市政府“塊”的領導。

上級與地方,看似勢均力敵,實則存在主次之分。

我國公安機關的管理體制有十六個字,即“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爲主”。

請大家特別留意——以塊爲主。通俗易懂地說,就是地方政府具有最終決定權。

盡管趙東來在業務方面需接受省廳的領導,但他的命運仍然掌握在李達康手中。

對于市公安局而言,最爲重要的事務莫過于兩個方面——官帽與錢袋子。

官帽即人事權力,錢袋子則象征著財務支配權。

遺憾的是,這兩大關鍵要素幾乎全部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中。

首先談談官帽。

根據現行法規,縣級以上地方公安機關副職領導職務的任免,只需征求上級公安機關的意見即可;至于正職領導的提名,雖然需要征詢上級公安機關的意見,但在“以塊爲主”的原則下,“縣官不如現管”的觀念普遍存在。

在趙東來眼中,李達康的影響力遠遠超過祁同偉。

其次是錢袋子。

身爲省會城市的市局,趙東來的主要經費來源自然來自地方財政,雖然省廳也會提供部分援助,但相較于地方政府,其金額可謂微不足道。

金錢在手,天下我有。趙東來的錢袋子越豐盈,他的腰板也就越挺拔。

尤其在這京州省廳駐地,雙方的關系可謂是緊密相連,擡頭不見低頭見。即使祁廳長再怎麽強大,他也無法避免需要市局的協助和支持。

此外,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關鍵因素。

在漢東省,沙李配的傳聞早已成爲圈子裏衆所周知的話題。

而這些所謂的謠言,往往都預示著未來的趨勢。

李達康與祁同偉,盡管他們在名義上都擔任著領導職務,但是他們之間的境遇卻有著天壤之別。

李達康作爲下一任漢東省長的有力競爭者,他的前途一片光明;相比之下,祁同偉甚至連副省級幹部的位置都難以企及。

他們一位雷厲風行,是新任書記都贊賞有加的改革先鋒;另一位則是哭墳挖地,爲漢東官場貢獻了無數的經典笑話。

如此鮮明的對比實在令人矚目,趙東來對于如何把握時機、做出正確的決策自然心中有數。正如陸遊曾經告誡他的兒子,如果你真的想要學習詩歌創作,那麽你所付出的努力應該超越詩歌本身。祁廳長與趙局長的對決,職位高低並不是決定性的因素,真正的勝負手其實在于那些看不見的場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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