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的死不只因爬灰,賈珍在天香樓對她做的那件事,太沒臉見人

君箋雅侃紅樓 2024-03-28 10:47:03

❂作者:君箋雅侃紅樓

✪插圖:孫溫《繪全本紅樓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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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大不願意送秦鍾,大罵管家賴二,說當年翹翹腳比他頭還高呢。

賈蓉出來見他鬧的不像,罵了他幾句,他就追著賈蓉,不但藐視新主子,更是威脅“紅刀子進白刀子出”。

王熙鳳實在忍不住,吩咐賈蓉還不把焦大打發了,省得讓人知道笑話。

焦大聽聞便揚言要去祠堂哭太爺,說什麽“哪裏承望到如今生下這些畜牲來!每日家偷狗戲雞,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我什麽不知道?”

焦大這一罵,根據當時的場景,非常明顯的是針對的賈蓉和王熙鳳。

賈蓉不尊重他,他就罵賈珍爬灰秦可卿。

鳳姐不尊重他,他就罵王熙鳳養小叔子賈寶玉。

人物和場景一一對應,是沒有什麽可說的。

至于焦大的罵,是不是真的。可以從王熙鳳和賈寶玉的關系,就知道完全是他爲了出氣而故意亂罵,毫無根據。

賈寶玉不懂,還問鳳姐。王熙鳳不理會,賈蓉不在意,賈珍不在家,尤氏不關心,只有秦可卿一人,聽了這個話後就病了。

秦可卿是心虛生病麽?焦大的罵是真事麽?秦可卿的判詞圖畫,又爲什麽會預示她吊死在天香樓上?

我是君箋雅侃紅樓,爲您講述《紅樓夢》裏的那些事兒

後文尤三姐在柳湘蓮跟前橫劍自刎,爲自己“證明”時,曹雪芹用“情小妹恥情歸地府”做題。證明尤三姐的清白,柳湘蓮正是明悟而後悔出家。

尤三姐放浪形骸,爲什麽她的死會證明自己清白,讓柳湘蓮轉變後悔?皆因一個“恥”字。

古人認爲“禮義廉恥”,是人之根本。

知道禮義廉恥的人,就不可能突破底線做出任何沒有底線的行爲。

對此,顧炎武在《廉恥》中寫的最好:

《五代史·馮道傳》論曰: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善乎,管生之能言也!禮義,治人之大法;廉恥,立人之大節;蓋不廉則無所不取,不恥則無所不爲。人而如此,則禍敗亂亡,亦無所不至;況爲大臣而無所不取,無所不爲,則天下其有不亂,國家其有不亡者乎?然而四者之中,恥尤爲要。故夫子之論士,曰:“行己有恥。”孟子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

說白了就是有廉恥的人,必然有底線。尤三姐再放浪形骸,與賈家父子兄弟叔侄周旋,也必然緊守女兒最後底線,不會像尤二姐那樣失身于人。

尤三姐的死,就叫“恥情而死”,證明了她的清白。

同樣,金钏兒的死,同樣是證明清白,沒像賈環聽趙姨娘他們說的那樣被賈寶玉強奸。

還有張金哥好女不二嫁,同樣是恥于和父母爲伍。

但鮑二媳婦的上吊自盡,就不是“清白”。她已經做了偷情主子的事,就是沒有廉恥。如果不是得罪王熙鳳,回去遭到鮑二和娘家的逼迫,她就像多姑娘一樣不會死。

還有尤二姐,如果不是孩子掉了,身體垮了,聽了平兒的言外之意報複王熙鳳,她也不會死。

同樣都是自盡。尤三姐和金钏兒是爲證明清白的“知恥”而死。鮑二媳婦和尤二姐則是人生沒有活路的不得不死。

回到秦可卿。別人都不在意焦大之罵,不過是醉漢口角。可秦可卿不能不在意焦大兜頭潑下的髒水。

尤氏後來和璜大奶奶講說秦可卿的性格,就知道其人自尊心特別強,又非常敏感:

(第十回)“嬸子,你是知道那媳婦的: 雖則見了人有說有笑,會行事兒,他可心細,心又重,不拘聽見個什麽話兒,都要度量個三日五夜才罷.這病就是打這個秉性上頭思慮出來的。”

秦可卿如此重的自尊心,在甯國府生活的如履薄冰,怎麽可能不因爲焦大的罵百口莫辯而窩囊?

她能因爲焦大的一句“爬灰”而生病,後面差點死了,就知道這種人別說不能像尤二姐那樣做錯事,就是尤三姐那樣有底線的奔放,也是不可能!

這就像林黛玉初來賈府:一句不敢多說,一步不敢多行一樣。她們是斷然不允許自己德行有汙的。

至此便能證明焦大醉罵爬灰,純屬是給賈蓉潑髒水。賈珍和秦可卿當時絕無問題。這是一個方面。

另一個方面,曹雪芹最善于伏筆,就像“爬灰、養小叔子”也是如此。

王熙鳳和賈寶玉固然沒問題。可後面不久,賈瑞對王熙鳳不懷好意,鳳姐起了死心。“王熙鳳毒設相思局”,幾次三番言語“勾搭”賈瑞陷害,置他于死地。

王熙鳳對賈瑞的言論、勾引盡管是設局,也屬七出之條的“淫”,判她一個“養小叔子”不冤枉。

而秦可卿最終死于“賈珍爬灰”,竟然也是事實。這就要從“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來說。

“養小叔子”由焦大醉罵指向的鳳姐與賈寶玉,影射“王熙鳳毒設相思局”害賈瑞。

“爬灰”又怎麽可能沒有賈寶玉“參與”呢?

“夢遊太虛幻境”,賈寶玉有三個奇怪:

一,突然早在甯國府午睡,不符合他的潔癖性格。

二,安排好的書房不睡,逼的秦可卿不得不讓出她與賈蓉婚房。叔叔睡了侄兒的床。

三,賈寶玉夢中與秦可卿發生“夫妻雲雨”之事,證明他對秦可卿早有圖謀。睡入秦可卿房中是故意爲之。

賈寶玉是叔公公。

秦可卿是侄兒媳婦。

賈寶玉對秦可卿“圖謀不軌”,以二人的身份和輩分論,就是“爬灰”。

所謂爬灰,是指公公對兒媳婦有不軌企圖。情況分兩種。

一種,公公有企圖,兒媳婦不知情。單純爬灰。

二種,公公與兒媳婦保持出軌,亂倫通奸。

從“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來看,賈寶玉蓄意接近圖謀不軌,影射的是賈珍對秦可卿的“爬灰”。

但秦可卿從始至終不知情。既然不知道賈寶玉對自己有企圖,自然也不知道賈珍對自己有企圖。

曹雪芹筆下的影射和伏筆,肯定是要一一對應的。

秦可卿的性格不支持她與賈珍通奸。

焦大醉罵也只說爬灰沒說通奸。

爬灰只需要公公單方面不軌行爲就算數。

賈寶玉單方面行爲,就影射賈珍單方面不軌。

所以,所謂“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盡管被脂硯齋批語提示是建議作者刪去,保全秦可卿的名譽。實際完全說的通。

所謂“淫喪”是指“因淫而喪”,就是警幻仙子對賈寶玉講的“皮膚濫淫”。

賈寶玉對秦可卿,只有意淫之情。不要命!

賈珍對秦可卿,才是皮膚濫淫。要命!

所以,秦可卿判詞才說“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甯”。

賈寶玉的“不肖”,沒有導致秦可卿之死。賈珍的“造釁”才致命。

何爲“造釁”?制造矛盾,發生沖突就叫“造釁”,用之于男女,便是設局引誘而暴起侵犯!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是被賈珍像賈寶玉睡入秦可卿房中一樣,設局誘騙她上了天香樓,暴起侵犯後,受辱上吊自盡。

秦可卿遭到賈珍侵犯而死,當然是非常不堪的,對名譽是個大的損傷,作者最終刪除這幾頁文字,保留她的名譽對秦可卿來說都算是一種保護。古人便會以“赦之”概括,意思是保全她。

由于作者是創作者,對人物具有“生殺予奪”的權力,“赦之”二字,也更加的合適。

【靖(注:靖本批語尤爲不可信,可結合甲戌本):此回可卿夢阿鳳,作者大有深意,惜已爲末世,奈何奈何!賈珍雖奢淫,豈能逆父哉?特因敬老不管,然後恣意,足爲世家之戒。"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托鳳姐賈家後事二件,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雖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是以此回只十頁,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去四五頁也。】

無論脂批是否可信根據,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以及秦可卿判詞來看,秦可卿遭受賈珍侵犯後上吊自盡,是無疑的。

秦可卿一死,尤氏肯定要第一時間過來收拾,更衣時發現賈珍遺落的簪子,發現了秦可卿真正死因。

推測賈珍十有八九酒後亂性,造成不可挽回的事。

秦可卿已死,上吊不可遮掩必然要對族中、外人,尤其是親家秦業有個交代。

秦業官不大,但真追究卻肯定有門路將事情鬧大。賈珍不給出秦可卿死因的完美結束,勢必難以脫身。

不得已,甯國府一家三口達成共識,尤氏故意裝病,賈蓉一言不發,由賈珍在外頭如喪考妣將“爬灰”之事鬧大,讓人誤認成“通奸”。

如此一來,秦可卿成了比多姑娘和鮑二媳婦還髒的女人,誰也就不在意她如何死,秦業也沒臉追究。到時候再給幾千兩銀子,徹底堵了嘴。

至于唯一知情的丫頭瑞珠,便只能殺了滅口。

瑞珠觸柱而亡,便是含冤而死的意思。

秦可卿上吊而死,一是如金钏兒尤三姐一樣,是受辱“自盡”,以證清白。二也是用上吊的方式爲自己喊冤。

上吊自盡無法掩蓋,按說應該追查真相。誰也沒想到甯國府一家三口無恥之尤,竟然達成共識,借“爬灰”完美轉移視線,反而讓秦可卿跳進黃河洗不清。

曹雪芹刪除的幾頁文字,更是好心辦了壞事,讓秦可卿之死撲朔迷離,反而被汙名了300年。成了聲名狼藉的“壞女人”。

其實,賈府衆媳婦無論人品優劣,在女人貞潔方面都沒問題,秦可卿的性格肯定亦如是。

她盡管因焦大醉罵爬灰而窩囊病倒,卻也萬沒想到賈珍真的會對自己行不軌“造釁”之事。最終吊死天香樓,實際是既證清白也暗示死因。尤其那個簪子,極有可能是秦可卿故意留下指證賈珍的。只可惜缺失的幾頁文字反而成了賈珍的幫凶,也是造化弄人了。

以上文字,關于“秦可卿淫喪天香樓”部分,屬于君箋雅侃紅樓根據原文的“自洽”之筆。讀書人見仁見智吧。

✍以上觀點根據《紅樓夢》80回前故事線索整理、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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