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代的犯人,只要是被判了刑之後,就會被關進監獄坐牢。
然而在古代的時候,只要不是死刑犯,等著被秋後問斬,就不會被關進監獄。
那麽犯了法,還不用關進監獄,古代犯法的人,豈不是會很多?
事實上,古代的犯人確實很多,但是卻沒有人願意成爲犯人,因爲成爲犯人之後,不是被處以極刑,就是要去做很勞累的苦力。
在《史記·秦始皇本紀》裏面就曾有記載,秦始皇當年因爲覺得湘山的樹木太多了,于是就下令,派遣了三千刑徒,前往湘山伐木。
秦朝時期,修建長城、秦始皇陵、阿房宮、骊山,都是派遣的刑徒。
光修建阿房宮和骊山的刑徒,就有70多萬人。
當年陳勝、吳廣的起義軍打進函谷關,逼近鹹陽後,秦二世在章邯的建議下,迅速武裝了70萬囚徒。
然後章邯就憑借70萬囚徒組成的大軍,消滅了陳勝吳廣的起義軍。
在60年代和70年代的時候,經過考古發掘,在洛陽發現的東漢時期的刑徒墓,就有500多座。
在鹹陽發現的漢景帝陽陵附近,也有許多刑徒墓。根據對刑徒墓中的遺骨考證,發現許多刑徒都是參加修築陵墓後死亡的。
也就說明,在漢朝的時候,有大量的囚徒,被送去參與了修建陵墓的工作。
而在古代,之所以會將大量的刑徒送去參加勞動,主要的原因,還是古代的生産力低,把刑徒送去參加勞動,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勞動力。
本來勞動力就緊缺,如果將大量的刑徒關押在牢房,還要浪費大量的人力去看守他們,另外還要修建大量的牢房。
但是,將大量的囚徒送去修建長城、修陵墓、修馬路等工作後,不僅完成了大量的工作,還節省了人力,不需要再征調大量的農民。
另外在古代的其他朝代,犯了法之後,也和秦朝與漢朝時期差不了多少,只要不是殺頭之罪,基本上是不用坐牢的。
我們在影視劇裏面,也會經常看到,許多人犯法之後,就會被發配邊疆,或者被充軍。
那些被發配邊疆的人,就會在邊疆做著非常累的活,或者在軍營裏面參軍打仗,有的女性,還可能會被充作軍妓,比坐牢還要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