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種地要交錢”到“騎車被罰50元”,是不懂法還是裝糊塗?

京都聞道閣 2024-04-26 08:53:56

文丨崔桂忠

近日,兩則關于執法的新聞引發了廣泛的熱議。這些新聞事件引發了人們對執法部門和公職人員的關注和反思。

4月22日,據“中國三農發布”消息,眼下正是春耕大忙時節,而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開魯縣建華鎮雙勝村種植戶反映,有鎮、村幹部阻止他們下田耕種,“不繳費不讓種地”。更離譜的是,當地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紀雲浩帶頭阻攔,並聲稱“別找我,我不懂法。”

4月23日,南京一網友發帖稱,他在騎自行車時因沒有牌照,被交警罰款50元。24日下午,南京交警發布消息稱,已撤銷針對其騎行無牌自行車上路行爲的處罰決定,並對當事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這兩個事件迅速在網絡上引發熱議,公衆對公職人員的職業素養和公職形象産生了深深的疑慮。

對于第一則新聞,紀雲浩作爲政法系統的公職人員,他的言論表明他法律素養的嚴重缺失,這種言論不僅對他的政法委員身份構成了極大的諷刺,也侮辱了法律職業。作爲公職人員,他應該是法律知識的傳播者和實踐者,因此,他的言行應該符合法律的要求。這一事件提醒我們,公職人員應該不斷提升自己的法律素養,以更好地履行職責。

而在第二則新聞中,一位網友因爲騎自行車沒有牌照被交警罰款50元。然而,後來交警部門撤銷了處罰決定,並對當事民警追究了執法過錯責任。這一案例揭示了執法部門在培訓和監管方面的不足,需要加強。公衆對法律法規的認知需要及時更新,以適應法律環境的變遷。同時,這也提醒了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避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錯誤和不公正的情況。

這兩則新聞事件的當事人,到底是不懂法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有人提出了質疑。對于不懂法和裝糊塗的區別,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不懂法是因爲法律知識不夠,可以通過學習來彌補不足;而裝糊塗則是指明明懂法卻故意刁難老百姓,違法亂作爲。對于紀雲浩這樣的公職人員來說,如果他明明懂法卻故意以不懂爲借口,刁難農民,那就是明知故犯,違法亂作爲,理應受到嚴肅處理。

法律不僅是規範行爲的工具,更是維護社會秩序和保障公民權利的基石。正如古語所說,國家不能沒有法治,人民也不能沒有法律保障。作爲公職人員,更應該樹立憲法意識,強化法律思維,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杜絕行政行爲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嚴格按照憲法的要求履行職責。這也是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維護人民權益的重要舉措。

一方面,在執法過程中,公職人員應該具備紮實的法律素養,不斷增強“法定職責必須爲、法無授權不可爲”的法治意識,繃緊法律底線這根“弦”。要弄明白法律規定怎麽用權,什麽事能幹、什麽事不能幹,而不能當“法盲”。

另一方面,要加強管理、強化監督,設置公職人員法治素養“門檻”,發現問題就嚴肅處理,以確保執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只有通過提升法律素養、加強培訓和監管,才能夠建立起一個公正、透明、穩定的執法環境,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和秩序。

☆作者簡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隊政治委員,海軍上校軍銜。現任大連市旅順口區委辦公室二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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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易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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