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的方式有哪些?承包方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土地流轉合同

京坤拆遷律師 2024-03-14 11:23:56

土地流轉的方式有哪些?承包方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土地流轉合同?村委會可以要求村民流轉土地嗎?

根據規定,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出租(轉包),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經營權,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産經營。入股,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經營權作價出資,成爲公司、合作經濟組織等股東或者成員,並用于農業生産經營。

承包方不得單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但受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二)棄耕抛荒連續兩年以上;

(三)給土地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破壞土地生態環境;

(四)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有以上情形,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內不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發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受讓方對土地和土地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承包方的土地經營權。承包方自願委托發包方、中介組織或者他人流轉其土地經營權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流轉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並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簽字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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