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合汽車員工補償方案出爐,有“N+1”賠償但要到四季度分期付款

紅星資本局 2024-02-29 18:30:36

紅星資本局2月29日消息。2月29日,高合汽車發布內部員工公告,對停工停産期間想要離職的員工提出協商解除方案。

公告稱,高合汽車將提供了一個協商快簽的選擇通道,爲2月29日至3月1日20時前與公司簽署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的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和未結薪資。

其中經濟補償金是按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在經濟補償金的基礎上,公司將另行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爲代通知金,即法定“N+1”賠償。

本次協商方案中的月工資標准按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含加班費、銷售獎金等)計算。如員工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員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這筆補償金無法立即發放給員工。

公告稱,結合高合汽車目前資金狀況,協商解除協議中所述的所有款項將分4期進行發放,每期爲本協議款項的25%,即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25%;2024年10月31日前支付25%;2024年11月30日前支付25%;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25%。

此外,勞動合同已解除,以及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員工,不在本次協商範圍內。

有高合汽車員工告訴紅星資本局,對于這個補償方案不滿意不信任,考慮申請勞動仲裁。“說好的2月底發1月與2月的工資,現在又不發了,公積金也沒說法。”高合汽車已開始爲員工繳納2月的社保,但上述公告只涉及工資,未提及公積金。

就在公告發布的前一天,高合汽車召開部門會議。紅星資本局從高合員工處了解到,內部會議通知,原定于2月底補發的員工1月薪資已無法如期發放,後續月份薪資有難以支付的風險。即使再留在高合汽車,3月以後也只能拿到當地法定的基本工資,公積金和社保也面臨斷繳的風險。對此消息,紅星資本局向高合方面求證,截至發稿,電話未接通。

紅星新聞記者 吳丹若 馮澤洋

編輯 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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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阅读:441
评论列表
  • 2024-03-01 10:37

    比某動力電池企業良心多了

  • 2024-03-01 16:48

    很不錯了,我在的電池廠,直接破産重組,就發基本工資,無限期待崗,就發1200元.仲裁都沒有用,讓你自離,一點也不賠

  • 2024-03-01 10:50

    小氣,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