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國家森林公園供電點亮東莞民企發展的希望

徽記大興 2024-03-25 11:40:10

民企發展的好壞有很多因素,其中營商環境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那麽,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這個全國首家民營國家森林公園,東莞市唯一一個國家級森林公園,2023年東莞市文旅體企業20強中唯一一個入選的景區類企業,對于觀音山公園來講,對東莞營商環境的感受和評價到底如何?

位于廣東東莞樟木頭鎮的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是我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經過24年的不懈努力,從一座名不見經傳的荒山,發展爲集森林氧吧、文化體驗、姻緣許願于一體的國家AAAA級旅遊風景區,被譽爲“南天靈秀勝境,森林康養福地”。如今的觀音山景區每年接待遊客超百萬,來自粵港澳大灣區及全國各地的遊客慕名而來,觀音山景區已成爲廣東知名的網紅打卡旅遊目的地,網傳“此生必到觀音山!”。

自1999年建園以來,觀音山人始終堅定不移的奉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生態建園,文化立山”爲發展宗旨,憑著堅韌不拔的精神和努力把昔日的荒山建設成了今天東莞的“城市綠肺”和廣東省生態自然、文旅和諧發展的示範景區。

然而,觀音山公園在努力打造國家級森林公園的同時卻遭受著東莞供電局24年多年不供電的對待,80%服務區域未供電等系列問題已成爲困擾、限制公園正常發展的突出難題,給公園整體發展建設帶來了巨大困難,阻礙了公園的健康快速發展。據了解,觀音山公園本身並不是耗電巨大的單位,所需電力主要是保障公園內正常的照明及旅遊配套服務。

近25年的供電現狀是:從山腳下的觀音山城門樓(公園大門)往上至慈雲閣辦公樓區域,目前屬于東莞市政供電範圍,但從慈雲閣再往上至山頂觀音廣場區域,因並未取得市政電力部門供電,占公園爲遊客服務區域的80%,20多年來只能自籌資金購買柴油發電設備發電,勉強提供電力供應。

“公園自購設備、柴油,聘請專業技術人員發電,每個月的用電成本是市電的3到4倍。”電工余師傅介紹稱,發電機平均每天消耗柴油近200升,按照每升8元來計算,公園每個月需要在用電上的各種成本花費達10萬余元。平日裏,發電機配合公園的開放時間,從早上8點工作到晚上6點,節假日則會延長到晚上10點左右。

廣東電網東莞供電局近25年不給民企正常供電,有些曆史因素在裏面。

自2002年開始,廣東電網東莞供電局卻在未經觀音山公園同意,也未得到國家林業、國土資源等部門勘測同意的情況下,甚至是公園都不知道前來違法施工的項目是什麽等情況下,就擅自在公園內架設高壓線塔,大量林木被破壞。這種行爲對觀音山公園的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目前被高電磁嚴重影響的區域,即多組高壓線經過的區域占地超過二千多畝,使旅遊景觀價值降低,同時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

截至2012年,已有七組高壓線路,十余座高壓線塔穿行架設在觀音山景區內,在這七組高壓線中,除一組是在公園建園之前就存在的,另一組爲觀音山公園同意架設的外,其余的五組既沒有經過公園、省林業廳、原國家林業局同意;也未提供相關合法手續的狀態下便強行施工。這些高壓線塔均穿行架設在公園主要遊客通道上空,且未按要求升高架設。景區路基較高處,有些高壓線距離地面僅有4、5米多。

根據原國家林業局的有關規定:“凡征占用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林地,須先征得經營管理方的意見後,再逐級上報地方各級林業部門同意,最終報送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審批。”

除去上述高壓線路之外,後來動工的五組南方電網東莞重點項目等也是未批先建。

2011年10月14日,東莞供電局發給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關于協助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送電線路工程施工的函》稱,“220千伏東莞至角布雙回送電線路工程”和“110千伏鹿窩輸變電配套線路工程”的GN16和P3、P4杆塔處于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範圍內,上述3個杆塔距離公園內觀光公路較近,因需運輸材料、設施,望森林公園方面協助。”

這兩個項目的施工是未經觀音山森林公園方面的同意,也未經過國家林業局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的批准,更沒有辦理林地征用手續。

東莞電力局還稱,森林公園內的在建線路經東莞市相關政府部門評審同意,並征得線路所在地的規劃部門及相關社區居民委員會同意,同時亦先後取得項目工程核准手續、水土保持方案和項目環境影響評估的同意批複。

“在林地進行的任何建設項目都要經過林業部門審批,220千伏東莞至角布雙回送電線路工程、110千伏鹿窩輸變電配套線路工程這兩個項目還沒有獲得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的同意。”東莞市林業局總工程師徐正球表示,按照程序,東莞市林業局接到東莞供電局的材料後才能上報廣東省林業廳,廣東省林業廳再報請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批准。

2013年7月3日,廣東省林業廳在給廣東電網公司《關于觀音山森林公園內電網建設問題的複函》中稱,東莞電力局兩個電力項目需新征占用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林地,按照國家林業局的有關規定,征占用國家森林公園的林地,需征得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同意後,報國家林業局審批。

同時,廣東省林業廳在函中稱:“根據東莞供電局提供的線路走向圖,經我廳會同東莞市林業局派員現場踏查,這一電力線路走向基本是將原有電力線路平行位移後重新架設”。

從廣東省林業廳的複函來看,這兩個項目並不是在舊線基礎上改造建設,而是新建塔基重新架設,另起“爐竈”。

事實上,廣東省林業廳並不贊同這兩個電力項目穿越森林公園。

廣東省林業廳在給廣東電網公司的複函中稱:“由于220千伏角布輸變電線路和110千伏鹿窩輸變電線路都是高壓輸變電線路,穿越森林公園核心區將會給森林公園遊客帶來較大的安全隱患,因此,我廳建議貴公司對該輸變電線路走向作必要的調整,避開森林公園或從公園邊緣經過”。

也就是說,林業部門並沒有同意兩個電力項目“穿越”觀音山森林公園。按照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征、占用林地必須由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代替林業部門行使權力。

“高壓線太密集了,離公路路面太近了,最近的地方只有四五米,夏天由于熱脹的原因,高壓線還會下垂。”這對于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來說,上空的“五線譜”不但影響視覺效果,而且極易引發森林火災。

根據國家電力法有關規定:110伏的高壓線距離地面及建築物的距離應該在10米以上;220伏以上的高壓線距離地面及建築物的距離應該在15米以上。電力設施保護條例17條4款強調:不得在高壓電線、電纜周邊附近區域進行建設,也就是說觀音山以後都不能在高壓線的這個區域內進行工程建設。那麽原有的觀音山景區總體規劃將不能實施。

根據《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國家森林公園屬于禁止開發的區域,原則上只要不符合國家森林公園主體目標的項目,都必須繞開森林公園的範圍!

廣東電網公司在廣東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內架設高壓線塔的違法事實和所造成的損害以及今後的影響,2013年4月22日《人民日報》海外版、2013年1月3日《中國環境報》、2014年11月1日《中國環境導報》、2014年12月2日《中國綠色時報》及2023年的《人民網》和《澎湃新聞》等多家媒體均有專題報道。在互聯網更有難以計數的網民對這種現象表示不理解,很容易搜索到民衆的質疑之聲。

2020年6月1日,公園就收到了樟木頭供電分局發來的《樟木頭鎮錯峰輪休的通知》,要求公園在6月1日至30日的7:30-22:30停止使用網電,後提示7月無通知繼續執行輪休。這樣從此公園就被執行錯峰停電,而公園附件其他的酒店、旅遊景點和工廠等都沒有實行錯峰用電。

“很明顯,這是供電部門打著錯峰用電的幌子,實質上充當劉志庚的打手,同時也是對觀音山質疑電力公司在景區內違法違規流氓施工的打擊報複。”

2020年12月22日央視《談事說理》欄目播出專題“《談事說理》之擱淺的公園”其中就著重談到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懸而未決的基本供電問題。在專題節目中,北京林業大學教授楊朝霞發表觀點:二十幾年來,他80%的電是他自己發電的,就是東莞市供電公司不給。這個來說是違法的。因爲我們的《電力法》是明確規定的,就是電力公司、電力的供電機構是有給用戶供電的強制的義務的。你不能拒絕供電,如果是拒絕供電,那麽就是違法,就是你的強制義務。

2021年7月觀音山公園向東莞市供電局快遞“關于東莞供電局依規對違建電塔進行加固維修的告知書”,書中內容爲:“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輸電管理所:因近期雨水天氣頻發,現貴局在我園違法搭建的電塔(110kV 古樟甲乙線 N3 塔等電塔〉及電塔周邊不可避免會發生水士流失的情況,存在杆塔傾斜甚至倒塔的風險。 現特發此告知書,請貴局按照相關規定對電塔周邊塔基、邊坡等設施進行加固或者維修。”

“我們5年前已經花費超百萬元在公園的會展中心旁委托專業公司按照國家標准安裝了變壓器房和配電房,離市電就差幾米就能接入,但供電部門就是不給批,就是不給供電。”公園管委會多次申報爲園區內會展中心電力增容,但均被當地供電局無情拒絕。在此情況下,公園管委會曾多次向主管部門及南方電網、廣東電網、東莞供電局、樟木頭供電分局、東莞市政府及樟木頭鎮黨委政府反映實際情況,但問題都沒有得到徹底解決。

爲助力觀音山公園破解24年發展曆程中存在的問題,2023年年4月15日、16日,第54屆經濟法律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的多位知名教授以及北京社會主義學院教授對觀音山公園表示極大的關注,並就觀音山公園管理方提出的阻礙公園發展的19個曆史遺留問題在北京專門舉行了專家論證。

法學專家組就觀音山公園提出的關于“東莞市電力部門長期以來拒絕全公園供電”的問題明確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26條:觀音山公園在東莞樟木鎮供電營業區內。該營業區內的供電營業機構應當根據本法對觀音山公園依法全面供電,提供優質高效的供電服務,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對觀音山公園拒絕供電。”

可以說,觀音山公園爲了能盡快解決市政供電問題想了各種辦法,但是對于東莞市這只“電老虎”貌似都無濟于事,它既高傲自大,又不講道理,甚至還藐視國家的法律法規。

2024年3月4號全國兩會隆重召開,觀音山公園專程去東莞供電局送錦旗,希望他們能對東莞民企反映的問題予以重視,並早日解決。

錦旗上句:兩眼一抹黑二十五年,錦旗下句:一心盼光明普照福山,贈:東莞供電局,自: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 二0二四年三月一日。

可能這個錦旗的措辭有些打臉,東莞供電局並沒有接收。

無奈之下,觀音山公園改用中國郵政EMS的方式快遞到東莞供電局,後者已正常接收。同時,也快遞了一面給南方電網,後者已正常簽收。

據悉,從2023年起,東莞市將每年的11月1日確立爲“東莞民營企業家日”,東莞的民營企業家迎來了屬于自己的節日。

2月22日,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東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頒布實施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由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闵斌主持,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趙文群,市發展改革局副局長王國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中小企業局局長姚鑄銳,市自然資源局總規劃師關敬輝,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曹偉,介紹《條例》的有關立法情況及推行的准備情況。

據闵斌介紹,《條例》于2023年12月14日由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2023年12月28日獲省人大常委會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吸納先進經驗,突出東莞特色,著力回應市場主體關切,增強地方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堅持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在法治框架下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制度。

擺在東莞本屆政府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就是正視曆史問題,盡快解決觀音山公園的正常供電問題,盡快給國家森林公園供電,才能點亮民企發展的希望,才能讓更多想來東莞投資興業的人看到東莞營商環境的好轉,才能促進東莞經濟向更好更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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