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行賄罪!哈爾濱市紅十字會原黨組書記、副會長劉智被“雙開”

新黃河 2024-02-22 12:40:32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哈爾濱市紅十字會原黨組書記、副會長劉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智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送禮品、消費卡,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爲謀取人事利益給予領導幹部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作崗位分配、職務晉升、案件辦理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罪;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涉嫌行賄罪。

劉智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欺瞞組織;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送禮品、消費卡,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廉潔底線失守,放棄組織原則,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幹部人事管理權和在政法系統工作職權或職務影響,搞權錢交易,買官賣官,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其行爲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智開除黨籍處分;由黑龍江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來源:黑龍江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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