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專賣店的生意經念歪了|新京報快評

新京報評論5 2024-03-13 23:00:47
非法改裝,並不利于專賣店的持續經營和長遠發展。

▲資料圖:小區的電動自行車充電樁。圖/新華社

文 | 遲道華

“明明60V卻冠以‘48+V’,而72V則成了‘48++V’,這合規嗎?”據報道,有市民反映某“雅迪”門店存在帶有“48+V”、“48++V”字樣的廣告。而在記者的調查走訪中,發現小牛、綠源等多個電動自行車門店,都在公開銷售超標車。

按國家強制性標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時速不得超過25公裏、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得超過48伏。可現實並不樂觀。一些品牌專賣店明目張膽違規售車,個別門店非法改裝、僞造證書蒙混上牌,爲城市交通、消防等安全埋下了大量隱患。

從新聞報道可見,專賣店將違規超標新車通過換電池、恢複腳踏功能、封裝好蓋板等一系列操作後,改裝爲符合“國標”的樣式,然後在電腦上填好産品參數,即可打印出合格證和蓋有印章的“中國國家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書”,消費者就可以據此去車管所辦車牌,上牌後再返回店內恢複原樣。

這番操作下來,實際賣到消費者手中的是60V、72V的超標車,卻證照齊全,順利挂牌上路。一些品牌專賣店以這樣的手段滿足了部分消費者對續航、車速的要求,提高了店面銷量。但實際上,這般非法改裝,既把消費者置于危險駕駛的境況中,也讓品牌信譽遭受折損,並不利于自身的持續經營和長遠發展。

據報道,消費者買到經過改裝的電動自行車,時速可躥升到50公裏以上。而且,在公共充電處會因“充電器功率太大”無法完成充電,只能“連接家中用電插座”。這無疑進一步增加了消防安全的風險系數。

聯系這兩年多發易發的電動自行車因充電引發的安全事故,其中固然有電池本身的質量問題,但私自改裝、使用“超壓”蓄電池也難辭其咎。

品牌專賣店如此改裝新車,還涉及貨源的問題。一般而言,專賣店有著品牌的官方授權,其所進貨品理應都是“正品”,但在新聞報道中可以看到,有的專賣店品類與品牌方官網版本並不相同,甚至官網歸入“電動摩托車”且在當地禁售的,專賣店照樣以電動自行車售賣。

由此可見,專賣店違法違規改裝、銷售電動自行車的過程涉及進貨、産品合格認證、驗車挂牌等多個環節,對其治理也應有一套系統辦法。

首先,品牌方需對專賣店做好監督和管理,督促其誠實履約,尤其要保證産品依規售賣,壓縮其操作空間。再者,在産品合格和認證方面,相關認證機構、審核機關不能撒手不管。

當然,更重要的是,監管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的“拼、加、改”行爲,要有不定期的專項檢查,要把僞造、變造、冒用認證證書等違法行爲納入重點檢查範圍,要求專賣店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對生産、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的産品的行爲有明確的處罰要求。在相關部門管理愈發嚴格,公衆對類似消防隱患深惡痛絕的當下,爲了滿足少數消費者的“特殊需求”,一些專賣店不惜違法行事,實在得不償失。這筆賬,專賣店經營者要算明白。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遲道華

編輯 / 何睿

校對 /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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