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六批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2024-02-18 22:12:00
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六批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

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60周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20周年大會和全國調解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活動,最高人民法院以“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爲主題,在各地高級人民法院嚴格把關、認真推薦基礎上,經廣泛征求意見建議,選取40個符合實際、各具特色、具有可推廣性的典型案例,作爲第六批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予以發布,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在推動形成調解工作新格局、做實指導調解業務職能、推動打造調解特色品牌、推動做實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等方面的探索與創新,引領全國人民法庭進一步做深新時代“楓橋經驗”,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推動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促進訴源治理、社會治理、國家治理。

本批典型案例相關經驗做法,嚴格貫徹《關于推動新時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爲人民法庭立足和延伸審判職能,做實指導糾紛調處法定職能樹立了標杆和典範。各級人民法院要堅持能動司法理念,在“引進來”多元解紛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做實“走出去”,發揮“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示範作用,通過巡回審判、公開審理、以案釋法做實普法宣傳,努力提升全社會法治意識、法治氛圍;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動做實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積極做實司法調解,推動形成以人民調解爲基礎,各類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大調解工作格局;做實案結事了政通人和,把實質性化解貫穿案件審理始終,在每一個環節都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訴的功課做到極致,避免程序空轉;推動全國人民法庭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2024年2月18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從推動形成調解工作新格局、做實指導調解業務職能、推動打造調解特色品牌、推動做實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的角度,分4批陸續發布“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做實指導調解法定職能”典型案例。

推動形成調解工作新格局篇

【案例206】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湯河口人民法庭:黨建引領凝聚治理合力 推動糾紛源頭預防化解

【案例207】河北省曲周縣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布好“三調對接”大棋局 落好多元解紛“關鍵子”

【案例208】內蒙古自治區克什克騰旗人民法院達來諾日人民法庭:大牧區小法庭 構建多維調解新格局

【案例209】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陽川人民法庭:做實雙語司法服務 創建雙語調解新格局

【案例210】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經濟開發區人民法庭:雙向派單 一體聯動 因類施策 探索訴源治理多元路徑

【案例211】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推動形成調解工作新格局 強化訴源治理

【案例212】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堅持黨委領導 前端聯動 多點發力走活調解工作一盤棋

【案例213】雲南省麻栗坡縣人民法院鐵廠人民法庭:立足邊疆地區實際  推動形成基層調解新格局

【案例214】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庭所共建”實踐“古露經驗”

【案例215】甯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司法建議賦能+公證賦強  助推矛盾糾紛前端化解

新時代人民法庭設案例第206號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湯河口人民法庭

黨建引領凝聚治理合力 推動糾紛源頭預防化解

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法院湯河口人民法庭是北京法院人民法庭中距離城區最遠、管轄面積最大的法庭,被稱爲“北極法庭”。近年來,法庭依托黨建引領凝聚解紛合力,聚焦矛盾訴前化解,探索糾紛預防化解新路徑,助力實現轄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一、打造“融合+共建+賦能”黨建引領機制

打造黨建業務融合品牌,建立支部共建機制,依托黨建賦能糾紛預防化解。

一是打造“家·庭”黨建品牌。以“法庭小家”司法服務實現“轄區大家”糾紛預防化解,先後開展“法促善治、相聚爲民”等融合黨日活動30余次,孵化典型群體矛盾化解預防機制等治理成果10余個,實現黨建解紛一體推進。該品牌榮獲“全國黨建創新成果展示交流活動”百優案例。

二是開展轄區支部共建。法庭黨支部與轄區5個鄉鎮黨支部簽署“庭系鄉鎮·聯建共融”備忘錄,定期開展研討交流等共建活動,實現法庭支部暢通融入基層黨委領導下的治理體系,以支部共建凝聚糾紛預防化解合力。

三是依托黨建賦能。統一思想是推動糾紛預防化解合力形成的關鍵。法庭黨支部與轄區支部打造“聞思、領慧、行知”三級學習課堂、創辦“法促善治”學習品牌,以學促思、以思促進、以行踐知,黨員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推動治理體系中各類主體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實現預防化解和基層治理體系的高效運轉。

二、創新“互動+主動+聯動”預防化解路徑

推動預防化解向源頭邁進,讓訴源治理多條路,讓矛盾糾紛少發生。

一是雙線互動,精准服務解紛需求。建立“12345與12368雙線互動”工作機制,百姓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反映急難愁盼問題,鄉鎮接訴即辦通過12368訴訟服務熱線向法庭派單,法庭“一單一法官”全程跟蹤化解,逐個擊破靠前推動糾紛化解。2023年訴前化解糾紛200余件,實現小事不出村。

二是司法主動,提升風險防控能力。主動服務鄉鎮風險防控,爲轄區鄉鎮定制《審判工作白皮書暨基層治理建議》《鄉村旅遊法律風險防範指南》等各類指導性文件15份;主動服務基層黨委決策,針對山區生態林管護員管理的法律風險開展專題調研並提出針對性建議,獲懷柔區委、政府積極采納,近兩年累計提示法律風險50余個,提供對策建議100余條,實現大事不出鎮。

三是庭鎮聯動,暢通合力化解通道。法庭依托“一庭聯一鎮、一村一法官”等活動主動融入基層治理體系,聯合山區鄉鎮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調解組織等糾紛化解作戰單元,讓最熟悉山區基本情況的人動之以情,讓最權威的糾紛化解部門曉之以理,適時邀請工商等行業部門開展“駐鎮共建”活動,充分激發矛盾糾紛化解合力,先後開展各類活動50余次,協助解決區域棘手治理問題100余個,實現矛盾不上交。

三、探索“講解式+定制式+覆蓋式”預防化解模式

全面發揮巡回審判、普法宣傳等工作機制的示範引導效應,促使矛盾糾紛止于未發。

一是“講解式巡回審判”深化法治觀念。法官選取典型案件開庭審理並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庭外法官全程實時講解庭審流程和法律知識,以“直播+講解”方式讓群衆聽得懂,累計開展巡回審判100余次,以示範裁判引導同類糾紛參照化解。

二是“定制式”上門普法提升法治素養。以“事前調研+類案研判”定制普法內容,精准提升村幹部和調解員法治思維、解紛能力。以拉家常方式在村頭廣場解答群衆法律問題,讓普法更接地氣。先後開展普法活動100余起,惠及群衆5000余人。

三是“覆蓋式規範指導”培育法治文化。打造“一村一民約,一鎮一鄉規”工程,實現法治文化陣地全覆蓋,先後開展各類法治文化宣教活動50余次,以法治賦能鄉村自治,推動實現糾紛的自我化解。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07號

河北省曲周縣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

布好“三調對接”大棋局  落好多元解紛“關鍵子”

河北省曲周縣人民法院河南疃人民法庭地處兩市三縣交界,轄兩個鄉鎮有74個行政村、人口9.7萬、企業和攤點2196家,法庭所在的河南疃鎮童車制造業馳名中外。近年來,創新“三調對接”多元解紛機制,凝聚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合力,有力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堅持黨建引領,深耕多元解紛“試驗田”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勇作“楓橋經驗”本土化試驗田。探索形成集“訴調對接”“網調對接”“訪調對接”于一體的“三調對接”多元解紛模式在全市推廣。

一是“訴調對接”借“外力”。引導群衆優先選擇非訴糾紛解決途徑,將案件流轉至鄉鎮綜治中心、司法所、綜治網格等非訴解紛程序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庭依當事人申請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調解不成的,及時導入訴訟程序。

二是“網調對接”抓“前端”。充分發揮鄉鎮綜治網格效用,對鎮、村兩級綜治網格排查出的矛盾隱患,由鄉鎮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協調人民法庭、司法所、調解組織等,與鄉鎮綜治網格員提前介入,協力消除矛盾隱患。

三是“訪調對接”治“未病”。對信訪部門接收的信訪糾紛,由鄉鎮非訴爭議解決中心協調人民法庭、司法所、調解組織等,會同相關信訪責任部門聯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訪轉訴”比例。2023年以來,實現訴前調解成功分流率達61.6%,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28.6%,轄區信訪案件同比下降30.14%。邯鄲市委依法治市辦公室印發通知,在全市推廣曲周法院“三調對接”工作經驗;《人民法院報》對人民法庭“三源共治”經驗做法作了報道。

二、實行“雙向推送”,築牢基層治理“橋頭堡”

緊盯基層治理總目標,適宜非訴解紛的對外分流至相應非訴糾紛調處部門;需要法庭訴前介入化解的,主動接收鄉鎮非訴爭議解決中心或其他非訴糾紛調處部門案件推送,以“三調對接”尋求糾紛調處“最優解”。

一是對外推送做“減法”。推行“四個一”工作法,即“一村一檔案”“一案一流轉”“一類一方法”“一人一施策”。根據研判情況,將矛盾糾紛分流到最適宜的非訴糾紛調處部門,實現成訟案件數量和當事人訴累“雙減”。法庭典型案例《二畝地的情誼》被央視采訪報道。

二是向內推送做“加法”。將信訪部門、網格員排查發現的矛盾隱患以及受理的信訪糾紛信息推送至法庭,給出依法化解意見或參與聯合化解,避免拖延或激化成訟。

三是健全網絡做“乘法”。在轄區所有行政村、2個工業區選取行政村和民營企業挂牌“法官聯絡站”“巡回審判點”,形成“庭、站、點”層級分明、梯次延伸的基層司法服務網,實現便民效果“加倍”。新華社對法庭“法官聯絡站”工作進行采訪報道。

三、落實“雙項考核”,簽訂平安建設“責任狀”

在全縣推廣“三調對接”工作,縣委將訴源治理納入《曲周縣平安建設專項考核辦法(試行)》,每年考核一次,每月通報一次,壓實各綜治單位目標責任。

一是月度考核“約起來”。縣平安辦、縣幹部考核辦每月印發專項考核通報,對全縣10個鄉鎮、78個縣直單位得分排名,各鄉鎮對各行政村排名,被扣分的鄉鎮、村由上級黨委政府調度約談。

二是爲民之風“刮起來”。縣委、縣政府將群衆安全感作爲工作風向標,每年開展兩次群衆安全感問卷調查,調查結果計入縣委對縣直機關及各鄉鎮考核。

三是法治品牌“亮起來”。通過“雙考核”機制,倒逼各鄉鎮綜治單位積極參與社會矛盾源頭化解。全縣現已創建“法治鄉村”70余個,齊抓共管、多元共治的社會治理大格局基本形成。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08號

內蒙古自治區克什克騰旗人民法院達來諾日人民法庭

大牧區小法庭  構建多維調解新格局

內蒙古自治區克什克騰旗人民法院達來諾日人民法庭管轄達來諾日鎮、巴彥查幹蘇木、達日罕烏拉蘇木、達來諾日自然保護區、白音敖包自然保護區、達裏湖漁場、白音敖包林場、黃崗礦區民商事案件,轄區總面積7000余平方公裏,總人口爲48000余人。近年來,達來諾日人民法庭切實履行指導調解法定職能,以小法庭帶動大牧區形成調解新格局,聚力提升社會治理水平,訴源治理成效顯著。2023年受理案件306件,受理案件數較去年同期的1141件,減少835件,同比下降73.2%。

一、聚焦前端預防,擴大訴源治理“朋友圈”

堅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主動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 ,將矛盾糾紛防于“未發”,止于“未訟”。

一是普法“走心”更“入心”。在轄區設立2個法官便民工作室,2023年共派駐工作室96人次,重點指導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案件,傳授調解技巧,現場指導調解組織調解案件102次;選任32名法治帶頭人,在各嘎查(村)培養法律宣傳員96名,每周“共享法庭”小程序、視頻號至少推送2次法官說法、法律講堂,通過法治帶頭人、法律宣傳員向人民調解員及群衆普及法律知識,變“送法下鄉”爲“種法下鄉”。

二是踐行無訟價值理念。聯合轄區黨委政府制定評選“無訟嘎查(村)”實施方案,由政府每年出資30萬元用于“無訟嘎查(村)”獎勵,每年進行評選考核。達到“無訟嘎查(村)”條件的,予以表彰獎勵。2023年共評選“無訟嘎查(村)”9個,鼓勵嘎查(村)委會深入群衆化解糾紛,實現“小事不出村”,使“無訟”理念植入基層社會。

三是發揮專業性調解作用。針對牧區小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頻發的情況,指導金融專業調解組織主動與銀行溝通,上門對臨期借款人釋法說理,發放風險提示書,在“共享法庭”小程序同步推送,促進借款人與銀行良性溝通,防于“未發”取得良好效果。2023年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30件,較去年同期314件,減少284件,同比下降90.44%。

二、發揮專業優勢,當好調解組織“娘家人”

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糾紛專業優勢,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業務指導,確保人民調解工作依法規範。

一是建立聯席會商制度。與基層司法所、派出所、綜治中心共同制定聯席會商制度規範。2023年與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12次,通報民間糾紛成訟情況,了解人民調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共同分析探討,提出指導意見。

二是強化司法産品供給。借助“共享法庭”向人民調解組織、司法所、派出所、大調解中心發送收集、整理的典型案例,提升調解員業務水平。對于多發性案件,因地制宜開展巡回審判。2023年邀請調解組織、法治帶頭人、庭務主任以及人民群衆參與庭審旁聽11次。通過以案說法、發布示範性判決書等形式,爲調解組織、調解員提供工作參考。

三是強化調解指導。調解員隨時通過“共享法庭”聯系法官進行指導,提供基層調解專業支持。健全特邀調解制度,擇優選聘退休法官、檢察官、司法行政人員等有法律知識功底的人員共22名,切實提升調解成功率。

三、強化系統思維,構建糾紛化解“一張網”

緊緊依靠地方黨委、黨委政法委領導,推動構建多元化解矛盾糾紛網絡,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做好前端化解工作。

一是構建“5+N”大調解機制。在地方黨委領導下,建立由綜治中心、駐地法庭、駐地檢察室、派出所、司法所5個單位爲固定主體,根據不同矛盾糾紛類型,增加“N”個對口二級單位的糾紛解決機制,成立大調解中心。法庭派員常駐大調解中心,指導派駐部門和調解組織開展調解工作。

二是構建科技化糾紛化解體系。針對轄區地廣人稀特點,建成33個“共享法庭”,實現“共享法庭”在嘎查(村)全覆蓋,運用普法宣傳、調解指導、協同治理、類型化解紛等功能,聯動公安、婦聯、國土等部門,對鎮(街)、村(社)提供點對點、專業性糾紛化解指導意見。2023年共指導糾紛化解235次。借助“共享法庭”實現各蘇木信息資源共享,各部門矛盾風險提示雙向預警。

三是構建點線面巡回指導網絡。以法官便民工作室、共享法庭、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爲點,以傳統“馬背法庭”和現代“車載巡回”爲線,以矛盾糾紛統籌化解爲面,使人民法庭與人民調解組織深度融合。2023年共巡回化解糾紛86件,充分發揮指導調解業務職能。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09號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朝陽川人民法庭

做實雙語司法服務 創建雙語調解新格局

延吉市朝陽川鎮位于吉林省東部,地處中、朝、俄三國邊境,朝陽川人民法庭負責審理轄區內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全市婚姻家事案件。轄區總面積996.18平方公裏,人口69986人,朝鮮族占比63%,農業人口占比49%。人口老齡化、語言溝通不暢、涉農糾紛多,是典型的朝漢民族融合鄉鎮。近年來,朝陽川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牢固樹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積極推進朝鮮語、漢語雙語司法服務,圍繞構建深化訴源治理、助推人民調解,推動構建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調解工作新格局,讓民族團結進步之花在邊陲小鎮綻放。

一、築牢法庭陣地,人民調解貫穿解紛全過程

積極支持人民調解,引導當事人優先選擇人民調解等非訴方式化解糾紛。

一是前端分流調解先行。法庭聘有兩名駐庭特邀調解員對案件進行梳理,對有先行調解意願的當事人開展訴前調解工作。近三年,有3800余件糾紛進入訴前調解程序,大量糾紛在訴前得到化解,案件調撤率超過80%。

二是縱向延展“擴圈”聯動。主動與朝陽川鎮綜治中心、“巾帼”雙語調解組織對接,確定轄區29個村委會、4個社區的人民調解員爲訴訟聯絡員,將轄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駐村書記、政法委員請進“司法服務圈”,形成與人民調解全覆蓋、相匹配的指導參與體系。

三是雙語調解提質升級。聘請經驗豐富的雙語人民調解員擔任人民陪審員,在鄰裏糾紛中常見的相鄰關系、借貸、人身傷害、財産損害等領域有效發揮雙語調解功能。

四是巡回審判就地解紛。設立法官聯系點、巡回審判點,推行和完善“農忙法庭”“周末法庭”“遠程法庭”,在農忙時節及爲行動不便的當事人靈活安排上門調解、立案、開庭,與人民調解員就近就地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二、創新調解模式,融入地方訴源治理格局

主動融入黨委領導的訴源治理大格局,創新調解工作模式,釋放多元治理效能。

一是建立雙向通報新機制。以“法官進網格”爲契機,與轄區183個網格建立“雙語法官聯系點”,由282名網格員對其所在社區、村屯的糾紛進行排查,與鎮黨委、政府建立案件雙向預警通報機制。

二是豐富聯動解紛新模式。建立涉訴案件動態管理台賬,及時將涉案情況與所在村屯、社區對接,主動溝通化解方案,由“網格”法官就地化解。充分利用訴訟服務輔導、訴前調解、巡回立案審判、普法宣傳等工作模式,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創設“無訟村屯示範點”2個,針對性開展巡回審判39次,普法宣傳123次。

三是組建家事調查新隊伍。建立完善家事調查員制度,在民政、婦聯等部門協調努力下,在延吉市婚姻家庭輔導中心聘請4名家事調查員,輔助調查家事糾紛中特定事實,同時專業開展家事調解、心理疏導,爲案件審理提供參考,有力推動案結事了、事心雙結。2023年以來,共計委托8件案件進行家事調查調解,同步出具家事調查員調查報告。

三、強化隊伍建設,打造雙語司法審判力量

基于轄區特點,法庭承擔了全院大部分朝鮮語、漢語雙語審判任務,雙語審判隊伍建設是法庭建設的著重點。

一是夯實雙語隊伍基礎力量。合理設置招考條件,定向招錄雙語人才,通過招錄朝鮮族選調生充實雙語人才隊伍。法庭配置雙語法官及幹警9人,並配備雙語立案員,提供導訴、立案、調解、審判、裁判文書制作等“全鏈條”雙語司法服務。

二是完善雙語人才培養機制。定期選派雙語法官參加培訓,創造曆練平台和機會,提高實務技能和工作能力,所有雙語法官均已通過雙語能力考核。

三是培育多元雙語人才隊伍。設立“百姓說事·法官說法”工作室,聘請熟悉當地風土人情、具有法律素養、通曉民族語言的退休法官、基層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爲特邀調解員,全程參與案件訴前、訴中調解。近三年來,法庭提供雙語導訴3000余次,雙語調解3600余次,雙語庭審920余次,制作雙語裁判文書200余件。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10號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經濟開發區人民法庭

雙向派單 一體聯動 因類施策

探索訴源治理多元路徑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經濟開發區人民法庭探索建立法庭與鎮街“雙向派單”分流調解機制,建立“立審執破”一體聯動系統解紛模式,對重點矛盾糾紛領域因類施策精准解紛,推動矛盾糾紛源頭解決、一次解決、實質解決。2021年以來,人民法庭訴前調解成功分流率逐年上升,一審民商事收案逐年下降,相關工作經驗做法在《中國審判》《人民法院報》等媒體刊發。

一、法庭與街道“雙向派單”,多元聯動解紛

一是凝聚“多元解紛”團隊合力。爭取轄區黨委政府支持,充分挖掘鎮街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村社綜治員等解紛資源,推動民間調解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由鎮街社會治理中心按照職責分工對糾紛進行統一分流、分類指派、協同處置。鎮街黨委定期組織召開矛盾糾紛協同化解聯席會議,研究提出調解方案。

二是構建“雙向過篩”化解體系。建立訴前糾紛委派鎮街社會治理中心分流調解機制,系統梳理婚姻家庭等11類“熟人糾紛”“人情矛盾”,人民法庭在線派單至鎮街社會治理中心,由中心分配至鎮街、村社調解組織進行調解,必要時邀請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共同調解。鎮街社會治理中心將複雜矛盾糾紛分流至人民法庭,按照“一案一指導”工作模式,由人民法庭提供專業化指導和法治化解決方案。2023年,分流調解703件,調解成功429件,調解成功率61.02%。

三是厚植“人地兩熟”自治基礎。依托社會治理中心下屬村社幹部、網格員等綜治力量,選任道德品質好、威望高、服務意識強的基層幹部爲共享法庭庭務主任,通過日常普法、精准指導等形式,培育一批鄉村“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厚植自治基礎,最大限度實現基層糾紛就地化解。

二、“立審執破”一體協同,高效系統解紛

一是做實“立案審查”,關聯糾紛一並解。推行全覆蓋信息采集及關聯案件強制檢索,明確立案階段梳理當事人基本情況、關聯案件“兩張清單”,全面分析當事人各環節在辦關聯案件,摸清糾紛脈絡,系統化解牽連糾紛。在辦理2起申請擔保物權案件中,深挖背後“關聯案”“案中案”,一攬子化解糾紛11件,2家重點企業擔保鏈危機解除,相關工作得到社會各界一致好評。

二是做強“審執兼顧”,涉訴糾紛一件解。針對小額案件,強化自動履行引導、違約風險告知。對行爲類、財産交付類等強制執行較難的案件,細化文書判項要求。對執行過程中可能引發的訴訟案件,提供系統化解方案,減少衍生案件發生。2023年,人民法庭判決、調解案件自動履行率達65.03%、80.19%。

三是做優“破字文章”,銜接糾紛一同解。制定“立轉破”“審轉破”條件清單,與破産審判業務庭建立破産協同團隊,加強執破銜接,及時共享信息、會商研判,統籌化解糾紛。在辦理魏某夫妻作爲被執行人案件時,發現兩人所涉糾紛較多,對接破産團隊審查後,對兩人個人債務集中清理,並指導村幹部參與協調債務和解,成功促使21件糾紛未進入訴訟程序,已審結的70件案件未進入執行程序,獲評浙江法院個人債務集中清理十大典型案例。

三、重點領域各個擊破,因類精准解紛

一是一庭兩所聯動發力,協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在街道黨工委領導下,人民法庭聯合轄區派出所、司法所建立重大矛盾糾紛和突發事件聯合化解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及時提供專業意見和調解指導等服務,推動源頭平穩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妥善化解10起意外傷亡事件、5起群體性糾紛。

二是全流程部門協同,打開勞動維權治理新局面。針對轄區企業用工糾紛頻發難題,人民法庭聯合總工會、人社局、屬地政府等,建立涉勞動爭議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多元解紛、訴訟斷後、救助兜底”全鏈條治理模式,源頭降低勞動爭議糾紛發生數量。2023年,勞動爭議案件收案89件,同比下降64.25%。

三是項目化調共體發力,助推重大項目穩妥運行。針對轄區城改、拆遷、房地産矛盾多發現狀,設立項目化共享法庭,彙聚屬地政府、住建部門、村社、調解組織等合力,組建調共體,推動矛盾糾紛提前介入、靠前指揮、全程跟進、妥善化解。在轄區蔣林頭村城改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詢600余件次,訴前化解糾紛60余件,有力保障重大項目順利推進。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11號

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

推動形成調解工作新格局 強化訴源治理

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地處灌口鎮,自唐以來就是“煙火千家,頗爲富庶”的八閩重鎮,隨著轄區由農村向新型城鎮變革,常見鄉村糾紛與新型糾紛交織湧現。近年來,作爲特區事業建設者、參與者,灌口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前移工作支點,整合解紛資源,深入調查研究,實現“小力”化糾紛、“巧力”解難題,推動形成調解工作新格局,訴源治理成效顯著。2021年以來,轄區灌口、後溪兩鎮派出所、司法所協同村(居)委會化解糾紛4262起,灌口法庭收案數從2021年的1609件逐年下降至2023年1-11月的870件,超80%糾紛化解于訴前。法庭工作獲《民主與法制》周刊、《人民法院報》等媒體報道。

一、構建工作支點前移機制,讓解紛指導貼近群衆

抓住鄉鎮綜治聯席會、派出所、司法所、網格員等基層矛盾解紛端口,靠前研判風險,提供法律指導,盡早盡快化解矛盾。

一是綜治聯席早研判。深化鄉鎮綜治聯席會議機制,參與聯席會11場,研判各村(居)委會、綜治單位反饋的苗頭性糾紛風險,及時提供法律指引,助力治理決策。促成黨委政府向19個村(居)下發征地補償款分配指導意見,引導500余起涉拆遷安置糾紛化解于萌芽。

二是庭所聯動早化解。與鎮綜治辦及派出所、司法所簽訂“庭所共建協議”,建立數據共享、矛盾共解等協作機制。落實專人分片對接,根據社區民警、調解員反饋個案調處難點,靠前提供調解意見,指導20余起可能引發信訪的矛盾化解在基層。

三是挂村聯絡早溝通。深化“法庭+村居”黨支部挂村聯絡機制,構建“員額法官+法官助理+調解員(網格員)”互動網,打通答疑溝通渠道,調解員在前端排查矛盾糾紛,法庭及時跟進,引導調解員第一時間化解苗頭性矛盾糾紛256件。

二、建立解紛資源整合機制,讓釋法說理貼近村情

立足轄區兩鎮城鎮化進程仍保留部分閩南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的特點,將閩南文化和解紛資源融入調解,注重“情法相融”,提升實質解紛成效。

一是聚合解紛力量。成立“新鄉賢調解工作室”,發揮5名新鄉賢特邀調解員“地熟、人熟、事熟”優勢,參與訴前化解涉征拆、涉安置房等鄉民糾紛400余起。設立“人大代表調解室”,深化“法官指導+人大代表解紛”模式,發揮代表自身群衆基礎優勢,訴前成功調解糾紛38起。

二是融合鄉風民俗。激勵法官與當地百姓,特別是老人協會交流,向群衆學經驗,挖掘運用“滴水檐互讓”“住厝好厝邊,種田好田墘”等閩南民俗,打造本土調解典型案例,爲鄰裏糾紛、安置房物業糾紛等常見類型糾紛調解提供示範。

三是契合鄉規民約。聯合集美大學文法學院成立課題組,到灌口鎮開展鄉規民約專題調研,推進課題成果實踐運用,指導村(居)修訂完善鄉規民約,推動鄉規民約在基層自治中發揮規範指引作用。

三、加強深入調查研究機制,讓司法服務貼近基層

讓調查研究走進基層、走進田間地頭,瞄准群衆司法需求,按需提供精准服務。

一是問需治理下基層。開展“問需于民·一村一治理”調研活動,向村(居)委會收集治理意見建議126份,及時回應鄉村治理需求,就土地流轉、調解組織運作程序、證明文件出具等集中問題,向村委會針對性發出司法建議3件,有效提升村居自治水平。

二是示範調解下基層。選取典型糾紛所在村(居),開展巡回審判、巡回調解,以示範調處指引化解同類糾紛。聚焦安置房物業糾紛等領域,制發調解思維導圖,歸納常見爭議、應答示範、調解流程等14個要點,引導125起物業糾紛由調解員化解。

三是精准培訓下基層。采取“調解員點題-法官答題”形式,圍繞民間借貸、租賃合同、征地拆遷等多發糾紛及調解方法開展專題培訓,走進村(居)委會開展調解培訓12場,協同調解員開展主題普法15場,助推轄區超80%糾紛化解在基層。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12號

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

堅持黨委領導 前端聯動 多點發力

走活調解工作一盤棋

山東省威海市文登區人民法院宋村人民法庭錨定“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目標,立足和延伸審判職能,抓源頭推動融合共治,抓前端做實矛調指導,抓全局實現一體化解,收案從2017年的近500件降至2023年的約300件,成訟案件數量年均降幅8%。

一、堅持黨委領導,凝聚多元調解“同心圓”

一是“一員三長”聯調聯處。構建轄區鎮街黨委政法委員和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法庭庭長“一員三長”工作機制,創設“一個法庭、一個派出所和一個司法所、一個農村工作片”的“121”聯調聯處工作法。對于聯動部門反饋的涉法問題,宋村人民法庭“走出去”協同聯動部門研判會商,實現信息共享和調解互通,促使矛盾在“首問”端就地化解。通過聯調聯處,成功化解村委與村民群體性土地糾紛56件、與租戶租賃合同糾紛20余件,使大量糾紛止于訴前。

二是指導調解組織調處。探索總結“446”分類指導工作法,做實指導調解職能。“4時4不”事前培訓。在調解員隊伍更新、新法新規頒布、糾紛出現新形態、疑難問題較多等4個問題易發多發節點,堅持培訓在先,確保調解員不隨意調解、不吃夾生飯、不機械調解、不帶著問題調解。堅持“6性”分類指導。注重集中培訓的系統性、線上指導的即時性、因案而異的針對性、參與訴訟調解的引導性、座談交流的互補性、類案案例的參照性,把指導調處落地落實落細。

三是督促履行提升調處成效。提示調解員在調解協議上增設違約條款、附加自動履行告知書等,並在付款期限屆滿前電話提示當事人自動履行調解協議,跟進督促當事人如約履行,鞏固調解成果。2023年以來,如約履行率達97.2%,有效減少衍生案件。

二、堅持文化築基,奏響家事調解“最強音”

一是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建設心靈驿站、親情調解室、合家歡亭等場所,設置“仁孝”文化、家和業興文化板塊,著力打造“仁孝有家”工作品牌。同時,在婦女節、兒童節、開學季和重陽節等節日期間、重要時點針對性開展反家庭暴力、送法進校園和倡導尊老、敬老、愛老普法宣傳。2023年以來共組織開展各類普法宣傳4場次,服務群衆300余人次,解答問題53個。

二是引駐“昌陽大姐”調解品牌。邀請“昌陽大姐”調解組織駐庭調解,對家事糾紛聯動調處。民政部門把好協議離婚關口,盡量促調促和;人民法庭把好裁判尺度,對危機婚姻實施挽救;婦聯派出心理咨詢師和家事調解員參與調解,有利減少家事糾紛發生。2023年來,共調處案件100余件,占比42.3%,調解案例先後被省市媒體報道7次。

三、堅持科技賦能,打造全域調解“一張網”

一是“一案三推”綜治發力。將訴源治理觸手由訴前調向立前調再延伸,探索立案登記審批前的“立前調”“一案三推”機制,對適宜以非訴方式化解的案件,通過網絡向區矛調中心和涉事單位、屬地推送預警,人民法庭同時介入指導,力促糾紛立前化解。推進府院聯動走深走實,依托聯席會議、微信群等,常態通報轄區民商事糾紛成訟情況,就“四類案件”頻發領域、高發區域進行重點預警,常態會商促進糾紛前瞻化解。

二是便民調解“一網通辦”。宋村人民法庭在轄區3個鎮綜治中心設置便民訴訟服務e站,在人員較多的3個村居、1個社區設置共享微法庭,實現在線訴訟咨詢,指導網上立案、調解、庭審等。對各類調解組織人員開展培訓,引導依托訴服e站設備開展調解工作,實現不出村鎮即可與人民法庭視頻連線,合力實質化解糾紛。自2021年10月訴訟服務e站設立以來,累計服務群衆500余人次,線上調解100余次、線上指導180余次。

三是線下“肩並肩”代辦。針對老年人不善使用訴訟服務e站問題,法庭設立訴訟服務引導員,“手把手”“肩並肩”全程代辦。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群體,法官、調解員“上門服務”,爲群衆排憂解難。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13號

雲南省麻栗坡縣人民法院鐵廠人民法庭

立足邊疆地區實際  推動形成基層調解新格局

雲南省麻栗坡縣地處祖國西南邊陲,與越南接壤,邊境線長272公裏,是艱苦奮鬥、無私奉獻的“老山精神”發源地。近年來,鐵廠人民法庭針對轄區邊疆、民族、欠發達特點,堅持黨建引領,構建“人民調解、聯動調解、司法調解”多元解紛機制,推動形成基層調解工作新格局。

一、靶向施策,抓好人民調解指導

一是抓實用指導。立足邊境群衆需求,聚焦山林土地、鄰裏糾紛、跨境婚姻等問題,通過編印典型案例“口袋書”、拍攝短視頻等方法,爲基層調解組織提供全流程全覆蓋“定制式”法律指導300余次。主動邀請人民調解員旁聽庭審、參與訴訟服務點調解,提升基層調解組織履職能力。

二是抓便捷指導。通過建立微信訴調交流群、遠程視頻指導、召開解紛經驗分享院壩會等方式,實現“線上+線下”實時業務培訓。利用進村入寨開展送達、調解、巡回審理等時機,對調解員進行面對面指導,三年來,共開展巡回辦案968件,裏程達10余萬公裏。

三是抓銜接指導。指導調解員應用司法確認程序,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確認緊密銜接,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提升人民調解權威度和公信力。編發《訴前調解指導手冊》,集中開展人民調解員、特邀調解員培訓600余人次。

二、共建共治,凝聚聯動調解合力

一是構建調解機制。與司法局聯合構建《麻栗坡縣特邀調解組織(員)機制》,實行“以獎代補”提高調解員工作積極性。豐富調解主體,將調解員、綜治專幹、少數民族族老等各方基層調處力量納入特邀調解隊伍,聘請經驗豐富的退休法官建立“退休法官調解工作室”。以派出法庭爲中心,與邊境派出所、鄉鎮司法所、鄉鎮綜治中心簽訂《法律服務助力社會綜合治理工作協作機制》,有效形成信息共享、無縫對接、矛盾聯防、糾紛聯調工作合力。三年來,共開展訴前調解糾紛750件,調解成功491件。

二是融入社會治理。堅持黨建引領,由鄉鎮黨委副書記、法庭庭長、派出所所長、司法所所長及各部門工作人員組成“線上聯合工作室”。線上法庭實時通過工作群向轄區鄉鎮通報受理案件信息,各鄉鎮根據案件複雜程度由村委會、司法所、派出所分級化解。線下針對鐵廠鄉臘豬腳農特産品産業發展、董幹鎮跨國婚戀難點、馬街鄉養老等易引發矛盾糾紛問題開展聯席座談會議100余次,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齊抓共管,助推基層社會治理。

三是強化聯防聯控。與派出所建立日常安全隱患通報制度,及時通報婚姻家事及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案件信息,定期聯合開展案件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等級采取聯防聯控措施,有效提升風險應對能力。三年來,聯合開展案件風險評估20余件次,對存在風險隱患案件開展聯防聯控5件次,法庭辦理的1210件案件未發生“民轉刑”“刑轉命”案事件。

三、能動履職,優化司法調解舉措

一是做細“委派調解”。人民法庭對案件進行甄別後委派給人民調解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的,人民調解員根據案件爭議焦點、調解未成功原因等制作《調解反饋函》,讓法官直觀了解案件基本情況,爲後續是否繼續調解做充分准備。

二是做實“示範調解”。針對産業發展、勞務合同等涉衆型、涉民生糾紛案件,應用“示範訴訟”工作法,到矛盾糾紛集中地開展“集中調解”3次41件,實現個案示範處理帶動批量案件高效化解。同時,結合示範訴訟有針對性地出具司法建議、聯合開展普法宣傳,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是做優“特色調解”。充分發揚“老山精神”,踐行鮑衛忠同志“群衆工作法”,結合群衆習慣圍著火塘烤茶喝及邊喝邊談事習慣,因地制宜開展“火塘調解”,在“唠家常”和諧氛圍中開展工作;結合邊境群衆往返訴訟路途遙遠、交通不便實際,增設“午間法庭”和“夜間法庭”,爲群衆提供“全時段”服務。三年來,提供特色服務150余次,接訪群衆1000余人。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14號

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

“庭所共建”實踐“古露經驗”

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人民法院古露人民法庭2014年建成,負責古露鎮、香茂鄉、油恰鄉1.9萬余人的民商事案件審判、調解工作。其中古露鎮、香茂鄉牧區以務牧爲主,涉婚姻家庭糾紛類偏多;油恰鄉以蟲草收入爲主,涉買賣合同糾紛類偏多。轄區總面積約4774.4平方公裏,平均海拔4300米。目前法庭以書記員常駐、法官助理駐庭駐村、法官庭裏院內雙兼顧的模式運行,法庭幹警秉承吃苦耐勞、一往無前的精神,弘揚雷厲風行、“馬上就辦”的工作作風,堅持在司法爲民中盡本分、亮擔當,踏踏實實爲群衆解矛盾、平糾紛。2023年,辦結案件96件,其中調解65件,撤訴19件,判決12件。

一、以“庭所共建”融入綜合治理“大盤子”

一是打造“庭所共建”新名片。通過“引進來”轉變工作方式,變被動司法爲能動司法。以提高效率、調解優先、惠及群衆爲工作著力點,積極對接基層自治組織,實行片區化管理,堅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不斷暢通非訴程序銜接渠道,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糾紛同調、多元共治等“多位一體”解紛服務體系。

二是打造多方、多元、全程化解矛盾糾紛模式。在黨委、政府重視和支持下,將村委會、司法所、派出所以及綜治等多方力量納入多元解紛機制,互通信息、各司其職,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糾紛同調、多元共治,把矛盾穩控調處在當地。

三是打造“集合號”式的聯動聯調解紛模式。聯合黨員、村民代表、村委班子成員、網格員、聯戶長、鄉村專幹、駐村工作隊等力量,發揮人頭熟、親和力強、德高望重等優勢,參與化解調解矛盾糾紛,構建“一庭兩所+N調解力量”網格化解紛工作機制,把矛盾糾紛化解處置從審判終端向源頭預防、前端化解延伸。

二、以業務指導構築和諧穩定“防護網”

一是加強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法庭幹警在抓好自身調解工作的同時,采取選派專業法官定期對人民調解員開展集中培訓,講解法律知識,調解方式方法和經驗,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員法律知識水平和調解能力。共組織人民調解員、人民陪審員開展培訓430余人次。

二是指導調解員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共同構建老百姓枕邊的“司法服務鏈”,切實從源頭減少訴訟增量。2023年,指導人民調解員調解糾紛57件,提供各類咨詢87次,受衆190人次。爲31個人民調解委員會、153名人民調解員發放《指導調解聯系卡》200余份,增強工作指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是融合開展“以案釋法”普法宣傳活動。選派優秀幹警以駐點和巡回方式,努力把“想講的”與群衆“想聽的”相結合,結合國家憲法日、國際禁毒日、國際婦女節等時間節點,開展“法律十進”等活動,把普法宣傳送到群衆身邊。2023年,開展普法宣傳23場次,其中開展法治進校園4場次,進工地、助力安全生産3場次,進鄉村12次,受教育群衆2.7萬余人次。

三、以“羌”調解理念守好司法爲民“責任田”

一是按照那曲市中級人民法院《“羌”調解三顧九步工作法》,將“和爲貴”理念融入調解工作全過程。秉持“進一家門,訪一家情,解一家難”理念,通過訴訟引導,釋明各類解紛方式,引導當事人理性對待糾紛,以“羌”調解之“柔”,化解矛盾之“剛”,以三顧茅廬姿態,久久爲功打造那曲法院的“羌”調解工作品牌。

二是加大巡回辦案力度。與車載流動法庭“點、線”融合,采取“四步工作法”,建立“五本台賬”,將法庭搬到牧區草場、群衆家中,針對公開審理的典型案件,尤其是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巡回到案發地開庭審理,實行個案現場指導、抓住焦點,針對性指導糾紛調解工作。通過組織人民群衆旁聽和人民調解員觀摩,實行以案講法,提高人民調解員法律水平及調解糾紛能力。

三是依法引導司法確認。經調解組織調解成功案件並符合司法確認條件的,引導、協助其雙方當事人申請司法確認,申請司法確認案件23件。同時,在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司法所予以協助,並積極做好當事人的思想疏導和說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發揮司法確認的“加速輪”和協助執行的“輔助輪”作用。

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第215號

甯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

司法建議賦能+公證賦強  助推矛盾糾紛前端化解

甯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大新人民法庭立足轄區鄉村社情,精准把握職能定位,弘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能動司法、多元解紛,進一步延伸司法服務觸角、健全服務網絡,促進糾紛源頭化解、實質性化解,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以小法庭爲鄉村振興、基層治理現代化貢獻大“治”慧。

一、踐行能動司法助力基層綜合治理

一是以高質量司法建議治“欲病”。大新法庭審理某合同糾紛案件時發現,違反禁止性規定私自轉讓福彩銷售機行爲較爲普遍,個別案件甚至出現多次轉讓情形,導致此類案件頻發,福彩機構因此存在一定法律風險。處理好案件的同時向甯夏福利彩票發行中心發出司法建議,對銷售站點、從業人員及後期經營狀況的動態管理提出具體建議意見。福彩中心高度重視司法建議,積極回複反饋意見,並采取多種手段加強管理,規範福利彩票銷售終端流程,爲廣大彩民營造良好購彩體驗。

二是以高效率通報機制治“已病”。2023年,大新法庭受理大批業主訴某房産企業延期交房違約責任訴訟系列案件。此類糾紛敏感、涉衆,極易引發群體事件。爲快速化解糾紛,預防群體事件發生,大新法庭及時將情況通報相關主管部門,聯系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企業多次召開聯席會議,就該類糾紛防範辦法、化解方案等進行溝通協調,企業最終給出有效解決方案,針對不同情況分批次進行化解,第一批就一次性調解120余起,真正實現“聯席一次、調解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二、積極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

一是拓寬調解渠道。大新法庭在原有“1法官+4力量(網格員+人民調解員+專業律師+特邀調解員)”解紛模式上,積極探索並完善多元解紛機制,助力提升基層綜合治理能力。加強“調解+公證”結合,公證機構委派專業人員參與訴前化解工作,對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符合公證相關規定的,鼓勵當事人申請賦強公證,實現當事人現場拿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打消當事人調解顧慮,爲當事人大大節約訴訟費用。2023年公證賦強案件數達300件以上,公證助力訴前化解邁上“快車道”。堅持“線上+線下”結合,通過“移動微法院”等方式推廣“線上法庭”、開展線上調解,2023年線上開庭及調解各類案件達200余件,有效減輕當事人訴訟成本。

二是拓展群衆內部解紛力量。加強社區人民調解員業務指導,駐庭法官定期通過座談會等形式,組織轄區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和開展經驗交流,並在個案中及時對調解員遇到的法律難題進行指導,逐步提升調解員化解糾紛的自信和能力,讓矛盾糾紛化解在家門口。如法庭將某離婚案件委派到當事人所在社區,由人民調解員先行調解,調解員充分發揮“熟地、熟人、熟情況”的優勢,經過兩次調解,當事人和好如初,到法庭撤回起訴。2023年,訴前化解糾紛共計927件,案件調解率達57.71%。

三、爲實質解紛推進“基層之治”出實招

一是深耕“無訟社區”示範效應。大新法庭對轄區22個社區(村)訴源治理工作現狀、存在的問題和對策進行充分調研,形成訴源治理工作調研報告。法庭以轄區燕樂園、燕鴿村等在內的7個 “無訟社區”爲抓手,積極創新工作方法,落實“一法官聯系一社區”機制,細化豐富“無訟社區”工作內容,通過法官加入業主微信群,與居民進行互動交流,達到源頭排查矛盾糾紛的目的。“無訟社區”成訴案件量已從創建時的219件下降至105件。

二是深耕“共享法庭”輻射效應。法官、法官助理認真落實法治指導員工作職責,定期到“共享法庭”值班,解答咨詢、指導調解、開展巡回審判,促進法律資源共享。利用巡回審判、庭審直播、“共享課堂”等多種形式開展普法宣傳工作。2023年,大新法庭轄區兩個“共享法庭”訴前化解糾紛70余件。

三是深化與各社會基層力量的聯動。加強與轄區鎮政府、綜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層部門的聯動,通過聯席會議、個案處理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搭建糾紛化解平台,真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2023年,法庭聯合鎮政府、安監局、住建局、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及時化解轄區兩起具有重大影響,造成一定人員傷亡的安全事件,當事人及時得到相應賠償。事後雙方當事人及轄區黨委、鎮政府一致對法庭工作給予高度肯定。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

作者:金誠軒、張一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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