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大學生意外去世,醫院拒開死亡證明,遺體放殡儀館17年

紀個人物 2024-05-11 01:56:36

2003年,上海一男大學生意外去世,因欠下醫藥費被醫院拒開死亡證明。17年間,遺體在殡儀館存放共産生費用20余萬,而工作員稱“繳費後才能火化”。

而當17年後,他的母親將醫院告上法庭之後,才發現了其中暗藏的秘密。

這個男大學生名叫李奇樂,在學校學習期間突發疾病,雖然經過醫院的搶救,但還是不幸身亡。

李奇樂的母親胡月琴和父親李滬三簡直不敢相信這個事實。自己原本活蹦亂跳的兒子怎麽可能就這樣離開他們的身邊。但是當他們看到孩子的屍體之後,不得不接受這個事實。

兒子已經去世,當務之急便是讓他能夠入土爲安。但是正在爲兒子操辦喪事的李滬三和胡月琴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兒子的火化竟然受到了重重的阻撓。

火葬場的工作人員表示,李奇樂沒有死亡證明,所以火葬場按照規定,無法爲其火化。這個消息讓胡月琴和李滬三頓時就急了。

他們本來就承受了喪子之痛,現在怎麽能看著自己的兒子遺體慢慢腐爛呢?火葬場的工作人員表示,只有拿來李奇樂的死亡證明,火葬場才能進行火化。

胡月琴和李滬三便馬上詢問工作人員,究竟該到什麽地方才能拿到兒子的死亡證明。工作人員表示,這個死亡證明要由醫院來開。

胡月琴和李滬三在聽到工作人員的解釋之後,便馬上找到了兒子當時的主治醫生,想讓他們給兒子開出死亡證明。

當時夫妻二人萬萬沒有想到,醫院竟然拒絕了他們的合理要求。醫院表示雖然李奇樂已經死亡,但是他的治療花費了醫院大量的費用,而現在他的欠費還沒有被繳清。

所以醫院表示只有李奇樂所欠的費用全部被繳清之後,醫院才會開具死亡證明。當胡月琴和李滬三拿到醫院開具的單據之後,頓時就驚呆了。

因爲賬單顯示,李奇樂治療的總費用高達60多萬。當時胡月琴和李滬三爲了兒子的治療,已經變賣了所有的家産,再加上兒子大學的募捐,這才交上了40多萬。

至于剩下的20多萬的欠債,胡月琴和李滬三現在真的拿不出來。但醫院方面完全聽不進夫妻二人的解釋,完全不配合相關的工作。

在醫院的堅持下,李奇樂的遺體放到了火葬場保存。雪上加霜的是,李滬三在這個過程中,不幸去世只剩下了胡月琴一個人爲自己孩子能夠入土爲安奮鬥。

這一晃就是17年過去了,胡月琴依然在跟醫院鬥爭。她將醫院告上了法庭,要求醫院盡快出具死亡證明。

後來,在法院的判決下,胡月琴終于拿到了兒子的死亡證明。但她萬萬沒有想到,事情還遠遠沒有結束。

她發現醫院早就將死亡證明開了出來,但是他們卻一直找借口,拒絕將死亡證明交給自己。這才導致自己的兒子孤零零地躺在火葬場裏整整17年,一直無法入土爲安。

這讓胡月琴有些耿耿于懷,但現在胡月琴也顧不上找醫院的事了,她現在滿心都是自己兒子的大問題終于能夠得到解決了。

雖然火化證明已經到手,但是火葬場方面卻表示因爲李奇樂的屍體已經寄放在火葬場17年了,現在屍體保管的費用已經達到了20多萬。

只有胡月琴將這筆錢繳清,火葬場才能對李奇樂的屍體進行火化。這個消息讓胡月琴感到十分無助,醫院這邊自己還欠了12萬多沒有還清,這邊火葬場又要自己再繳納20多萬。

自己實在是掏不出這麽多錢了,迫于無奈,胡月琴只能選擇向媒體尋求幫助。當公衆聽說了李奇樂的故事之後,便十分同情他們的遭遇。

大家紛紛對胡月琴伸出了援助之手,而一名律師在聽說了這件事之後,也主動找到了胡月琴,表示可以對她進行法律援助。

律師表示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病人在去世之後,醫院有責任及時出具病人的死亡證明。但是醫院方面的做法已經明顯違背了法律的規定。

因此醫院方面應該對火葬場的這筆費用負起主要責任。所以律師建議胡月琴,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醫院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

醫院最初的目的可能是想要胡月琴及時繳清欠款,但是他們卻完全忽略了現有法律的規定。而從這件事中,也可以看出醫院一些方面的缺陷。

因此,如果想要避免這種現象再次發生,那就必須及時彌補上這些缺陷,加大對醫院的普法力度。同時不斷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讓我們的法律制度變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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