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海底撈,熱搜第一!最新進展:4人被刑拘!

長城網 2024-05-10 17:00:44

近日,據北京廣播電視台報道,今年3月,數名顧客在海底撈北京一家門店用餐時,其中一名顧客聲稱在麻醬調料裏吃出玻璃碎渣。當天,該桌顧客消費了378元,海底撈給予免單外還賠付了2500元,同時進行了報警處理。

經過調查,就餐的這桌顧客中,有一位顧客在小料台拿碗時,將玻璃渣放入調料碗,並向調料桶投放了玻璃渣。警方在偵查過程中發現這並非這桌顧客首次碰瓷,嫌疑人共計有4名。

該事件相關話題很快沖上微博熱搜榜第一。

對此,海底撈相關負責人確認,網傳#4人含碎玻璃渣吃火鍋敲詐被刑拘#熱搜事件,嫌疑人涉及的幾起敲詐勒索行爲發生在海底撈北京、承德等地門店。

據悉,4名男子在五個月時間內,連續在北京、承德等地的五家海底撈門店,多次碰瓷、惡意索賠,所涉詐騙金額一萬余元。目前,嫌疑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海底撈相關負責人表示,感謝警方快速打擊違法行爲,爲企業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障廣大顧客安全、健康的就餐環境。海底撈將持續築牢食品安全防線,對惡意索賠、敲詐營利等不法行爲勇敢說不,以法律維護企業和公衆的合法權益。

另據了解,這不是海底撈門店第一次發生“碰瓷”事件。此前,2021年6月,一名顧客在海底撈深圳門店就餐時,聲稱自己吃到蟑螂。門店給予其免單並賠付了1000元。但經過警方調查,該名顧客爲了免單索賠在下菜進鍋時丟進異物。最終,該名顧客因敲詐勒索被行政拘留。

近年來

餐飲業領域敲詐勒索案件

時有發生

此前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檢察院

通報一起案件

李某在飯店就餐

將提前准備的蟑螂含在嘴裏

接連敲詐了十幾家飯館

總金額達7000余元

民警在李某包中

起獲了不少用于作案的蟑螂

因犯敲詐勒索罪

李某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

那麽

口含玻璃碴、蟑螂等異物

“碰瓷”飯館是否構成敲詐?

將面臨何種法律後果?

敲詐勒索金額達到多少會被判刑?如果未達到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准,此類行爲是否就可以逃過法律制裁?

商家遇到此類情況,該怎樣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來看專家解讀

口含玻璃碴、蟑螂等異物“碰瓷”飯館是否構成敲詐?將面臨何種法律後果?

行爲人口含玻璃碴、蟑螂等異物“碰瓷”飯館,向飯館“索賠”,如果使用了威脅、恐嚇、要挾的手段,則構成敲詐勒索,如果僅使用了虛構事實的手段,則構成詐騙。無論是敲詐勒索還是詐騙,都將面臨治安處罰,如果敲詐勒索或詐騙的數額達到追訴標准,構成犯罪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敲詐勒索金額達到多少會被判刑?如果未達到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准,此類行爲是否就可以逃過法律制裁?

根據現行有效的司法解釋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該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屬于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行爲人將受到追訴,可能會被判刑。如果未達到前述標准,也不意味著行爲人就可以逃過法律制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可以對行爲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商家遇到此類情況,該怎樣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一些人利用餐飲經營者擔心食品衛生問題被曝光的心理,故意將蟲子、異物等物品混入食品中,然後以食品中吃出了異物爲由要挾敲詐餐飲經營者,令人防不勝防。商家如遇到此類情況,首先要有邪不壓正的信心,不要抱著“花錢消災”息事甯人的心態輕易屈服,要對惡意索賠、敲詐等不法行爲勇敢說不。如發現“消費者”並非正常維權,而是“碰瓷”,應盡量保留證據,及時報警處理。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來源:法治日報、北京廣播電視台、南方都市報、海底撈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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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0 18:23

    人心難測,海水難量。吃霸王餐不夠,還貪得無厭敲詐餐廳,群衆中也有壞人啊![捂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