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免費旅遊”淪爲電信詐騙“工具人”,一女子獲刑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5-09 20:35:10

北京一女子被朋友的“免費旅遊”邀請吸引到泰國,不料卻掉入電詐“窩點”,最終受到利誘淪爲同夥。女子回國後被警方抓獲。記者從北京朝陽檢察院獲悉,該女子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2023年年初,20歲的小韓受遠在泰國的朋友王某邀請,到泰國旅遊。王某承諾,不僅給小韓報銷機票,而且免費安排住宿。小韓十分心動,爽快答應了王某的邀約。在泰國玩了將近一個月,小韓准備回家時才發現,自己掉入了泰國的一個電詐“窩點”,不僅護照被收走,手機也被實時監控。一時間無法離開泰國,小韓在王某的勸說下逐漸産生了留下掙錢的想法,于是便參與到了電詐犯罪中。

在王某等人的安排下,小韓成了電詐鏈條中的關鍵環節,她負責在國內找人購買黃金,以此“洗白”詐騙所得的贓款。電詐團夥騙得被害人錢款後,小韓從北京找朋友介紹洗錢的“工具人”,遠程遙控他們到指定地點取走銀行卡,並使用卡內資金前往北京多家商場的金飾店大肆購買黃金。贓款“變現”黃金後,“工具人”會將黃金送至指定地點,由境外詐騙團夥再安排專人處理。完成任務後,小韓會爲這些“工具人”發放好處費,她自己則從中抽取20%作爲獲利。

小韓回國後被警方抓獲。在檢察官的釋法說理下,她表示認罪認罰,並供認自己在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的情況下,仍然采用組織、指使他人購買黃金的方式參與電信詐騙,騙取他人錢款共計20余萬元。

記者從朝陽檢察院獲悉,小韓因犯詐騙罪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參與到電詐團夥“洗錢”活動中的幾名“工具人”也被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刑罰。其他犯罪人員警方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近年來,跨境電信詐騙團夥形成了龐大的産業鏈,往往以“免費旅遊”“高薪工作”爲誘餌吸引他人到境外“淘金”。檢察官助理馬鑫悅提醒市民,不要輕易被所謂的“免費旅遊”“高薪工作”誘惑,自覺抵制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爲。遇到異常熱情、報銷車費等可疑情況,要提高警惕,如有犯罪線索及時報警或向相關部門舉報。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一旦陷入電信詐騙的深淵,終將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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