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爲人販子都該死刑嗎?

思鄉人論事 2024-04-02 17:47:53

如果我的親戚或朋友遭遇了人販子的坑害,自然會有切膚之痛,有造成家毀人亡之恨,巴不得讓所有人販子被判死刑!

人販子相比中國衆多的巨貪老虎,又是小巫見大巫了,從社會危害的廣度上看,是螞蟻比大象了!因爲人販子販賣婦女兒童是爲了幾萬元的不勞而獲;可巨貪官員貪汙的是過百萬,成千萬,上億元,可他們多數沒有判死刑,因爲瘦死的駱駝比馬大,把他們只有關起來,法辦他們的人才能去擠牙膏,讓貪官他們有利益輸出,判了死刑什麽也撈不到,這也是“留得青山在,撈柴(財)有途徑”!

神化了的聶海芬

爲什麽象朝鮮、巴基斯坦、阿富汗這類貧窮的國家,其法理意識能視官貪爲仇,對公務員大貪采取零容忍,當成重罪去嚴辦;爲什麽中國對貪官卻能網開一面(放出一條生路)呢?原來,中國的法官隊伍,多了法理混亂的人,多了南京的陳浩式法官,多了聶海芬“以有罪論事”的“神探”,“平民罪人”只是他們筆下“運作”的犧牲品,多添加幾個死刑犯,更能顯示他們的工作業績!

人販子販賣婦女兒童,只是奪去了她們的自由權,並沒有奪去生命權,對于個例的人販子,判死刑來得太重,可以判處有期徒刑,對于貫犯,本人當然支持死刑!

相比之下,更應支持讓貪官判死刑!只是現實的法官都有判罰權上的變通,法律條文又沒有明文規定“貪汙過千萬的必須死刑”,所以,有了平民犯罪與官罪的判罰不公。

如果支持所有的人販子判死刑,那中國的貪官該死的人就多了,從周永康犯事算起,大大小小貪官加起來超過10萬,這些人早該見閻王,可他們依然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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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鄉人論事

簡介:從社會心理學角度,對人自我心態有了系統深層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