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意見》強化自然資源領域督察執法聯動協作

新湖南 2024-05-07 00:00:58

湖南日報5月6日訊(全媒體記者 于淼 通訊員 劉琰 彭小雲)記者從省自然資源廳獲悉,近日,湖南省自然資源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關于建立健全自然資源領域督察執法聯動協作機制的意見》,強化自然資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監督、公益訴訟等銜接,進一步完善自然資源領域督察執法聯動協作機制。

《意見》強調,對未批先用、違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各種工程治理爲名非法采礦、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或損害群衆利益等重大典型問題和失職渎職等涉嫌職務犯罪行爲采取聯合督導。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執行的案件,原則上交由違法行爲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重大複雜以及社會影響大、群衆關注高的違法案件,應當裁定交由違法行爲發生地的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人民檢察院發現違法行爲人嚴重破壞自然資源,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已經依法全面履職仍不能有效保護自然資源的,可以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對存在涉案標的金額較大、案件複雜、當事人拒不配合等涉嫌犯罪情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難以有效調查取證時,可以在提交犯罪線索的同時,商請公安機關直接立案偵查。

0 阅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