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工作的編制外職工有機會轉爲正式編制工作人員嗎?

幫兄聊職場 2024-05-08 13:43:24

要說機會肯定是有的,這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你是不是事業單位所需要的人才;二是你是否能通過公開招聘考試。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規定,事業單位新招收錄用的工作人員,都要采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雖然不像公務員那樣,是法律法規規定的鐵飯碗,但由于事業單位存在編制,編制本身就是工作穩定性的保障方式。編制的目的,主要就是防止人員隨意進入,防止事業單位不按程序辦事,爲特殊人員開後門,拉關系,防止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風發生。

現在的事業單位和過去的國有企業差不多,過去的國有企業,招人用人也是非常嚴格的,凡是人員的進出都要經過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招工手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國有企業作爲一個參與競爭的市場主體,對于用人自主權的呼聲日益高漲,用人的市場化改革提上國有企業改革的議事日程,這才有現在國有企業的勞動用工制度改革。

如果說國有企業的改革是事業單位改革的試驗田,那麽事業單位的改革也是大勢所趨。但事業單位的性質和國有企業不完全一樣,由于事業單位有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有的是承擔公共服務職能,有的是經營實體。

不同的事業單位,改革的思路和方式也是不完全一樣的。在2019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出台,對事業單位改革思路給出了比較明確的思路。

對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的改革部分,提出了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爲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爲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據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如果屬于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這部分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改革的要求,基本上都要整體轉制爲企業,由事業單位整體轉制的企業都屬于國有企業,就要按照國有企業的方式來管理,原來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整體轉制爲勞動合同制職工。

以前在這類事業單位工作的編外人員,在事業轉制過程中面臨兩種命運。第一種是在轉之前拿錢走人;第二種轉爲勞動合同制工人。由于編制已經取消,編外人員轉爲勞動合同制工人,不再需要勞動人事行政部門審批,轉爲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幾率是比極高的。

如果是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工作,由于這部分事業單位基本上都是屬于參公管理,參公管理的人員,其實就是准公務員,是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在這類事業單位工作的編外人員,除了參加公務員考試或是參公考試以外,要想從編外人員轉爲編制內人員,這是沒有機會的。

除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以外,在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中,還劃分爲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主要是中小學校、基礎性的科研單位、基層的文化單位、鄉鎮衛生院等。公益一類的事業單基本上都是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中,比如高等院校、縣級人民醫院、中醫院,大城市的公立三甲醫院、大型文化演出團體等。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基本上都是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在公益一類的事業單位中編外人員,要想成爲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唯一的機會是參加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經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公示等環節以後,才能正式錄用爲編制內工作人員,然後再由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在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工作的編外人員,由于很多人都有比較高的學曆,有的還是單位引進的人才,再加上公益二類的事業單位有一定用人自主權,編制控制相對松。如果屬于這類事業單位急需的人才,有的事業單位通過一段時間的使用考核以後,是有機會進行編制的。如果屬于一般的編外人員,仍然需要參加公開考試才能錄用爲編制內工作人員。

綜上所述,由于事業單位是實行分類管理,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是本著分類指導、分業推進、分級組織、分步實施的方針,不同的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方式是不完全一樣的。但總體上編外人員,有的可能是采取考察的方式進入編制,多數人都是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才能進入編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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