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區市場監管局發布河豚魚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風險提示

揚眼 2024-04-15 09:05:15

揚子晚報網 4月14日訊(記者 姜婧儀 通訊員 潘典軍)河豚魚,亦稱河鲀、氣泡魚、氣鼓魚、龜魚、巴魚等,在我國各大海區及長江中下遊均有出産,是一種味道鮮美但含有劇毒的魚類,加工不當則食用安全風險極大,嚴重者危及生命。爲防範河豚魚及其制品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群衆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南京市雨花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消費提示。

國家明令禁止任何水産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水産銷售單位、餐飲服務單位、第三方平台及網絡食品經營單位、攤販及個人經營野生河豚魚及其制品、河豚活魚、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河豚魚內髒、病死河豚魚和無合法資質、來源不明的河豚魚及其制品。

河豚毒素危害大,河豚魚味雖鮮美,但河豚魚體內的河豚毒素是劇毒的,是目前自然界發現的毒性最強的非蛋白毒素之一,且化學性質穩定,鹽漬、日曬等一般烹調手段均不能破壞。若誤食,中毒者會出現口唇、舌尖、手指輕微麻木等症狀,隨後嘔吐、步行困難、言語困難,進而血壓迅速下降、呼吸困難,直至意識消失,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普通的加工、烹調方法難以破壞河豚毒素,其潛伏期一般爲0.5-3小時,目前尚無特效的解毒藥和治療方法。

加工經營河豚魚有條件,2016年,原農業部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鳍東方鲀和養殖暗紋東方鲀加工經營的通知》(農辦漁〔2016〕53號),決定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鳍東方鲀和養殖暗紋東方鲀加工經營。文件規定:禁止經營養殖河豚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魚。文件還對河豚魚養殖基地、加工企業、加工人員安全、加工技術等方面都作出了嚴格規定,河豚魚加工産品的包裝上還要附帶溯源二維碼。除此之外,其他養殖的河豚活魚、野生河豚魚都禁止加工經營。您在購買河豚魚及其制品時,可登錄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官方網站查看養殖河豚魚源基地名單,確保來源安全放心。

經營使用不符合上述規定的河豚魚,如自行宰殺加工養殖河豚魚、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魚作爲餐飲原料,均屬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的行爲。各餐飲單位要以對公衆生命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自覺做到不購買、不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河豚魚。如經營者違法加工經營河豚魚及其制品,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防範意識要提高,廣大消費者應珍愛生命、提高防範意識,切不可心存僥幸,應自覺做到不購買、不食用未經批准生産加工的河豚魚及其制品。若因食用河豚魚及其制品而出現口唇及手指麻木、頭暈、嘔吐、全身無力等中毒症狀,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第一時間送醫院就診。餐飲服務單位若發生食用河豚魚及其制品中毒情況,應及時上報,並留存食品以備檢驗。

請廣大消費者提高自我防範意識,自覺做到不購買、不食用無合法資質、未經加工的河豚魚及其制品。如發現商場超市、水産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餐飲服務單位等場所有非法加工經營河豚魚及其制品的行爲,請撥打12315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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