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家暴,把妻子臉都打骨折了!曾危險駕駛、嫖娼

長城網 2024-05-09 00:20:39

近日,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一男子毆打妻子被判刑。

據悉,被告人趙某與其妻子被害人劉某因感情問題在家中發生爭吵,後被告人趙某先後用拳腳、釘錘、金屬棍等對劉某面部、身體實施毆打,並多次對劉某頭面部及身體進行踢踹,導致被害人劉某臉部多處骨折、軟組織損傷,經鑒定其傷情爲輕傷二級。

據檢察官分析,在故意傷害案件的辦理過程中,鑒定意見是關鍵證據,直接關系到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在審查逮捕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爲保證案件事實及情節認定的准確性,承辦檢察官多次聯系了鑒定人,與其進行了充分溝通,嘗試是否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來認定被害人劉某的真實傷情情況。

因被害人劉某拒不配合,未能進行補充鑒定,承辦檢察官多次前往醫院,當面向被害人劉某釋法說理,充分聽取了其對案件處理的意見,結合被害人劉某的病曆資料及傷情鑒定意見,詳細了解案發經過,並明確告知其拒絕進行補充鑒定的法律後果。

在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承辦檢察官還發現,被告人趙某曾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緩刑、嫖娼被處以行政處罰的相關記錄。基于被告人趙某有犯罪記錄,本案又是較爲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結合被告人趙某的犯罪動機、犯罪手段及危害後果,承辦檢察官認爲,被告人趙某犯罪事實的社會危害性較大,不應認定爲依法可以從輕處理的輕微刑事案件,依法建議公安機關對其進行社會危險性背景調查,並結合調查報告最終對被告人趙某提出判處實刑的量刑建議,該建議也得到了一審法院的認可和采納。

此案中,被告人趙某具有傷害被害人劉某的主觀意圖,且用工具打傷了被害人劉某並造成了輕傷二級的損害結果,其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予以懲處。

鑒于被告人趙某已向被害人劉某進行了賠償,並取得了被害人劉某的諒解,依法可以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趙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昆明市西山區人民檢察院提示,面對家暴行爲,絕不能輕易選擇忍讓,縱容只會讓暴力升級,讓施暴者更加肆無忌憚。全社會都應秉持“零容忍”的態度,對家庭暴力堅決予以制止和懲治,共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讓每一個家庭都成爲溫暖的避風港和溫馨的家園。

來源: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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