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燃楊柳絮覺得好玩?通州一男子引發火災被拘10天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5-06 17:15:36

“你爲什麽點燃楊柳絮?你的行爲已經涉嫌違法你知道麽?”

面對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和民警的詢問,岡某懊悔地說,“當時就覺得好玩,沒啥事兒,和棉花毛似的,沒想到著得這麽快,給消防和公安添麻煩了。”

5月4日上午9時40分,北京市119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通州區西集鎮馮各莊市場東側路邊有草地起火引燃木頭堆垛的警情,指揮中心立即調派西集消防救援站3輛消防車、16名消防救援人員趕往現場進行撲救,同時聯動西集鎮耿樓村微型消防站1輛消防車、6名專職隊員,郎府派出所也出動1輛警車、3名民警到場協助處置。

到場後,消防救援人員和微型消防站隊員立即出水救火,民警在維持現場秩序的同時,快速疏散周邊停放的車輛避免損失擴大,最終成功將火災撲滅。

隨後,郎府派出所民警立即對周邊公共區域視頻開展排查,發現一可疑男子有掏口袋彎腰的動作。經反複確定,該男子就是造成此次火災的嫌疑人。經進一步工作,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和民警確定了點火人岡某,民警隨即對岡某進行傳喚。

起初,岡某對自己點燃楊柳絮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只是認爲點楊柳絮好玩,並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經過民警和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對其進行普法教育後,岡某才知道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岡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北京通州消防提示,楊柳絮本身含有大量油脂,又因其質地輕,遇到明火容易發生燃燒,蔓延速度快,滅火難度大。大家千萬不能使用點火焚燒的方式清理生産、生活環境中的楊柳絮,很容易引發火災。對楊柳絮正確的清理方法是使用霧狀水對楊柳絮進行噴灑,然後使用濕抹布、掃帚、拖把進行清掃收集。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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