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頂尖主持人黃子佼持有7段兒童性影像,被判罰款120萬台幣、寫下悔過書、2年內表現良好即可避免起訴。考慮到指控嚴重性,檢方的決定飽受質疑,人們呼籲加大懲罰力道。相較之下,美國針對此罪,量刑最高可達10年監禁。
英國廣播公司報道稱,根據台灣省法律,若無正當理由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可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處以3萬至30萬新台幣罰款。同樣的罪行,在美國可處最高10年有期徒刑。在日本可判最重1年有期徒刑,或者最高100萬日元罰款。
台灣省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本案地檢署的處分,對于一個具有如此社會聲量及財富資源的人物來說,實在無足輕重,呼籲化焦慮爲力量,敦促修法,爲兒童建立更強大的安全網。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锳秋也質疑懲罰效果。她認爲,沒有任何努力防止此類事情再度發生,例如要求專業幹預或者心理谘商,只要有需求,就會有供給。若不斷絕需求,這些影片一直都會出現。
專家也指出,受害者最擔心的事情之一,就是即便報案,相關影像仍會繼續存在網上,這些網站很容易複活,不僅需要專業人士確保影片被完全撤下,也應建立一套體制,幫助受害者面對恐懼,其中也包括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