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學校廁所內遭多人毆打,下跪、喝尿,網友建議修改法律

微笑以涼 2024-03-22 11:19:55

近日,山東菏澤市定陶區第一中學的校園暴力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2024年1月8日,一名高三學生小楊在校園廁所內遭到十余人的毆打,甚至被逼下跪、喝尿。這一事件的殘忍程度令人震驚,更令人痛心的是,兩個月過去了,受害者小楊和他的家庭仍未得到一個合理的解決。

據小楊的父親楊先生透露,事件發生在小楊剛轉到定陶區第一中學的當天下午。小楊被同年級其他班的幾名學生叫到廁所,隨後遭到了十余人的圍攻。盡管小楊試圖抵抗,但仍遭受了嚴重的身體傷害。據悉,這起暴力事件的起因可能與小楊在補習機構與其中一名施暴者的矛盾有關。

公安機關介入後,對3名打人學生作出了行政拘留處罰,但由于他們均未滿18周歲,處罰並未執行。楊先生表示,他們至今未收到任何賠償或道歉,這讓他感到極度不滿和無助。目前,楊先生已向法院提起訴訟,希望通過法律途徑爲兒子討回公道。

最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頻頻上熱搜,很多人都質疑《未成年人保護法》倒底是在保護未成年人還是在給未成年人犯罪充當“保護傘”。而日前最高檢也注意到了該問題的嚴重性,表示要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堅持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綜合履職,以檢察司法保護促進“六大保護”,合力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撐起法治藍天。要高度重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對未成年人實施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等嚴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訴條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一表態明確了司法機關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嚴肅態度,旨在通過法律手段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同時保護社會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這一政策的提出,是對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正確解讀和應用。未成年人保護法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其健康成長,但並不意味著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爲的縱容。法律的公正執行應當基于犯罪行爲的性質和嚴重程度,而不是僅僅因爲犯罪者的年齡而有所偏頗。

年齡小不是犯罪的借口,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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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22 13:45

    不讀書的滾出學校,學校是讀書的地方,不鬥歐場,可以去監獄裏鬥!

微笑以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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