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設《地下城與勇士》“私服”,兩被告獲刑

揚眼 2024-04-24 15:25:42

《地下城與勇士》自2008年公測以來,迅速成爲一款現象級“爆款”端遊,期間曆經數次版本更新。然而,有不法分子利用玩家的“懷舊”情懷,架設“私服”牟利。近日,連雲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私設該遊戲服務器的侵犯著作權案。

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李某等兩人以營利爲目的,未經《地下城與勇士》著作權人許可,在互聯網上架設遊戲服務器,複制發行從他人處獲取的《地下城與勇士》“懷舊服”——60級版本“60巅峰時代”、70級版本“70神話複古”兩款遊戲,並通過短視頻平台在網絡上向公衆傳播,爲玩家提供遊戲客戶端下載。同時,在“179雲商城”開設“60巅峰時代”“70神話複古”兩條商戶充值鏈接,供玩家充值遊戲點券、禮包等。179平台扣除手續費後,將玩家的充值費用轉入兩人的個人賬戶。期間,兩人在遊戲推廣、服務器、登錄器等項目上支出22.46萬元,獲利約259萬元。

法院審理認爲,兩名被告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營利爲目的,複制發行並通過信息網絡向公衆傳播其計算機軟件作品,情節特別嚴重,行爲均已構成侵犯著作罪,且屬共同犯罪,依法均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兩人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積極退贓,具有法定及酌情從輕、從寬處罰情節,法院最終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

法官提醒,“私服”即“私設服務器”,是指未經著作權人授權,非法獲得服務器端安裝程序之後設立的網絡服務器,本質上屬于網絡盜版行爲。該行爲不僅侵害了遊戲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減損了遊戲開發者的創作熱情,還嚴重破壞網絡遊戲市場的管理秩序和公平競爭秩序。此外,網遊私服未經備案審批,缺乏必要監管,玩家的個人信息安全與財産安全無保障,一旦“私服”被依法取締,此前所有投入都會付諸東流。因此,遊戲玩家應通過正規應用市場下載正版遊戲軟件,拒絕盜版遊戲。

通訊員 沈高軒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萬承源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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