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門聯合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最多補1萬元

愛玩知識巴 2024-04-26 21:25:21

快科技4月26日消息,2024北京車展正如火如荼展開,一衆新能源車令人眼花缭亂,應接不暇,不少人也産生了換車的念頭。

今日下午,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其中提到了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符合節能要求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金額爲1萬或者7000元。

以下爲《細則》全文: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商務部等14部門關于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商消費發〔2024〕58號)要求,近日,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了汽車以舊換新資金補貼政策。

《細則》明確了補貼範圍和標准。

自《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符合節能要求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

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乘用車並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准燃油乘用車並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

《細則》明確了補貼申領流程。

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應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申請材料,相關材料應于《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

《細則》明確了監督管理要求。

各地方相關部門要按職責做好汽車以舊換新資金補貼工作,加強監督管理。各地不得要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指定企業,不得另行設定具有地域性、技術産品指向性的補貼目錄或企業名單。各地應設立汽車以舊換新電話咨詢熱線,及時回應公衆訴求,接受社會監督。

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方落實好補貼政策,加大宣傳解讀力度,便利消費者參與汽車以舊換新行動,更好滿足人民群衆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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