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轉發重要解答,事關養老金、社保問題,挺重要的,看看

小強財藝 2024-05-08 18:33:24

社保糾紛是一件令人心煩意亂的事情,有些人的社保權益被侵犯,但是因爲自感維權困難而放棄維權,有些人想維權,又爲找不對路子而煩惱。如果在社保糾紛方面,有相關指引性文件,讓大家有個參考指南,將讓大家在爭取權益的路上少走彎路。近日,北京就發布了勞動爭議案件解答文件,其中部分內容涉及養老金、社保問題,我看了看,感覺相關內容挺重要的,相信能給那些遇到解答中的問題有關當事人以正確引導,幫助自己維權,明白該怎麽做,下面就具體看看。

北京人社轉發勞動爭議案件解答一,內容涉及社保、養老金

4月30日,北京人社局在官方網站上轉發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解答(一),內容涵蓋了勞動爭議的內容很多,涉及方方面面麽,內容比較具體,其中有部分內容涉及社保、養老金。比如,涉及社保糾紛的受理範圍,檔案丟失是否屬于勞動爭議等。

由于是權威部門發布的解答,權威性不容易質疑,該爭議案件解答,已經于2024年3月8日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024年第9次審判委員會審議通過。

可以說,這個解答內容,是今後一段時期內有關各方遇到類似問題進行處理的指導性文件,也是給予廣大涉事方一個“明白卡”,遇到什麽樣的問題,該怎麽解決,只要解答中有相關內容,都可以按照解答中的內容進行處理。

下面就介紹該解答涉及的有關社保、養老金方面的糾紛,該如何解決的問題。

第一,不屬于勞動爭議的社保糾紛

現實生活中,有部分人員的社保權益沒有得到及時維護,想走維權的道路,但又不知道該如何維權,看看解答是如何說的。

解答明確,用人單位沒有爲勞動者建立社保關系、欠繳社保費、或者沒有及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補繳的,不屬于勞動爭議的範圍。

勞動者遇到這麽糟心的事,肯定很煩的,但解答明確不屬于勞動爭議,該怎麽辦呢?解答明確,遇到以上情況,要告知勞動者通過勞動行政部門解決。

勞動行政部門是指誰呢?當然是各地的人社部門。這就提醒大家,遇到社保問題,不是首先想到的是去法院起訴,而是要先去找社保部門去解決,如果起訴,按照解答的內容,法院不會受理。

不過,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費,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工傷、失業、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的,則屬于勞動糾紛。這句話注意兩點,一是沒有提及養老保險;二是注意這種情況屬于勞動糾紛,如果主張補繳社保,則不屬于勞動糾紛。什麽意思呢?就是主張補繳社保的,還是要找人社部門,不是找法院。

第二,社保法實施之前的社保費糾紛如何解決?

社保法的生效日期是2011年7月1日。

解答明確:用人單位沒有爲農民工繳納社保法實施日之前的社保費,農民工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要求單位賠償損失的,屬于勞動糾紛,法院應予受理。

個人理解,這句話有兩層含義:一是可以主張因爲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費而造成的損失;二是如果社保法實施之前單位沒有繳納的社保費,如果主張補繳,法院不會受理。

第三,檔案丟失是否屬于勞動糾紛?

辦理退休,很多情況下需要檔案,如果檔案丟失,或許會遇到很多麻煩,比如不能及時辦理退休。

如果因爲單位的過錯,造成檔案丟失,勞動者要求賠償損失,是否屬于勞動糾紛呢?

答案是肯定的,勞動者可以就檔案丟失問題主張損失賠償,法院應予受理。但是公安機關在特定曆史時期接收部分社會人員的檔案引發的糾紛除外。

以上就是解答中與勞動者密切相關的社保問題,也是不少當事人容易迷糊的地方,這也給廣大勞動者提了個醒,並不是所有社保事項都是可以直接找勞動仲裁或者法院起訴的,發現自己的社保權益被侵犯,要第一時間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否則,應當向人社部門舉報,主張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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