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磊“欠債不還成老賴”事件回顧

小曾說說 2024-04-09 11:18:51

韓磊“欠債不還成老賴”事件回顧

2008年,韓磊與韓岚擬組建內蒙古韓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根據雙方協議,韓磊應出資245萬元,占公司出資比例的49%。然而,韓磊並未實際出資,而是由韓岚代爲支付這245萬元作爲注冊資金,這筆資金後來成爲了韓磊對公司的欠款。

此外,在2009年,韓磊因個人原因向韓岚借款80萬元,並承諾很快歸還。但之後韓磊一直未償還這筆借款。

公司成立後,運營並不順利,持續虧損。2010年底,韓岚決定對公司進行停業、清算。雙方簽署了一份公司清算協議書,韓磊當時也簽字認同協議的所有內容。然而,盡管協議簽署,韓磊卻未按照協議配合清算工作,反而要求韓岚補足70萬元。

由于韓磊一直未償還欠款,也不配合公司清算,韓岚于2013年將韓磊告上法庭,要求其償還欠款共計325萬元。這一事件被媒體曝光後,引起了公衆的廣泛關注。韓磊的形象因此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損害。

韓磊“欠債不還成老賴”事件回顧

直到2014年,韓磊參加完《我是歌手2》並獲得總冠軍後,雙方才最終達成和解。韓磊償還了部分欠款,並與韓岚就剩余部分達成了新的還款協議。

這起事件不僅揭示了娛樂圈中明星的財務問題,也提醒了公衆在借貸和商業合作中要謹慎行事,遵守法律法規,避免産生不必要的糾紛。同時,對于欠款問題,應積極尋求合法途徑解決,避免影響個人聲譽和事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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