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執法者爲何屢踩紅線?中陽縣一“執法人員被指酒後執法”

青鋒看天下 2024-04-26 22:30:42

青鋒

內蒙古開魯縣建華鎮黨委原副書記兼政法委員紀雲浩帶人攔阻當地群衆耕地,媒體采訪時一句“我不懂法”,引發的熱議,以及不少網友對其職務升遷,以及大學學曆等的質疑尚未過去,網絡上又出現“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一執法人員被指酒後執法推搡他人”的視頻,這接二連三引發網絡高度關注的基層工作人員逾越紅線執法的現象,不能不讓人問一個爲什麽?

在全面依法治國已經貫徹執行多年的情況下,基層執法者爲何會屢踩紅線,在群衆中造成不良影響?爲何已被依法依規依紀處罰的多個典型教訓不能被汲取?

針對作爲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的紀雲浩敢公開說自己不懂法問題,青鋒曾在之前的有關評論中指出,其或許真的沒有弄清楚上級有關“新增耕地高效利用試點”的精神,而只是仗著自己能指揮動跟著去執行公務的警務人員,不惜讓跟去的警務人員“把承包戶壓頭掐脖塞進警車”來顯示自己的威風。被不少網友高度精縮稱之爲“雲浩止耕”。

盡管開魯縣委、縣政府以“對待群衆態度蠻橫、言語粗魯”對紀雲浩作出免職處理,但據有關法律人士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第九十條的有關規定,“國家公職人員不得利用職權幹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解除事項。如果違反,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責任人員可能要接受處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由此來看,紀雲浩等人的行爲,不僅僅是“對待群衆態度蠻橫、言語粗魯”,而是涉嫌違法,要負法律責任了。

因而,可以說,紀雲浩確實不懂法。

幾乎與“雲浩止耕”被網友高度關注的,還有發生在南京的“一網民反映騎自行車上路因無牌被罰50元”一事。當事人王某逆向騎行自行車,被在中山路長江路路口執勤的民警查處。民警對其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爲予以警告處罰,並對其無牌上路行爲予以罰款50元處罰。

讓王某也沒有想到的是,他將自己被罰的事情告知朋友後,朋友讓其打12345電話咨詢,被告知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自行車不需要再上牌。此一經媒體公開報道,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即撤銷了針對王某“騎行無牌自行車上路行爲的處罰決定,並對當事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這就讓人頗感疑惑,作爲交通管理的主體,其屬下的民警居然不清楚1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反而敢隨隨便便就開具罰單。這是不懂法呢,還是明知有法律規定而不執行,爲罰款而罰款?

再回來說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執法人員酒後執法推搡他人一事。視頻在網絡流傳後,中陽縣政府相關工作人員回應媒體采訪證實,“涉事執法人員爲當地城建局的工作人員”,並表示,“事發後縣紀檢部門已介入調查,目前,涉事人員已被停職”。

一段時間以來,上上下下反複強調公職人員工作時間不得飲酒,而中陽縣這一被曝酒後執法推搡他人的執法人員爲何要明知故犯?莫非黨紀國法管不到他的頭上嗎?

一個很可能的原因誠如不少網友猜測的,一些基層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甚至違法後,當地相關部門第一時間以“停職”回應媒體乃至人們的關切,而在事後不處理,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沒有對涉事人員形成震懾,所謂的處理一人,教育一大片,只是說說,方才使得基層個別執法人員敢頻踩紅線,屢犯不改。

是也非也,期待有關部門作出回應。最好不要讓停職成爲對個別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的基層執法人員保護的代名詞,讓網友的猜測只是憑空猜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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