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規:8種情況提取公積金需持材料現場辦理

房在京心落定 2024-05-08 20:30:55

各位粉絲:

近些年來,大家都能感受到公積金提取越來越方便,大部分公積金的提取都能在網上申請、網上辦理完成,提取的金額直接打到個人的賬戶中。不過,一些部分中介機構也利用了這種便利性,通過僞造證明材料、虛構住房消費行爲等手段,“忽悠”繳存職工違規提取公積金,比如僞造一個外地的買房交易等等。昨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進一步開展住房公積金違規提取的治理。其中規定,同一套房一年內發生兩次及以上交易等8種情況下,申請提取公積金需要職工持材料到管理部現場辦理。同時,國管公積金也會參照執行。

按照通知,公積金管理部門在審核職工提取業務時,要通過業務系統數據共享,對身份戶籍、房産交易、社保、婚姻登記、購房貸款等材料真僞進行全面審查。對于提供外省市材料信息的,還會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平台”開展跨地協查,與當地公積金中心聯系並發送協查函,核實信息的真實性。《通知》規定,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在以下8種情形的,要求職工持提取申請材料到管理部現場辦理;需進一步核查個人征信的,應要求職工當面簽署《個人信息核查授權、承諾書》。

這裏面的所購住房産權比例、面積等不符自住條件,並沒有給出具體的標准。專家表示,這其中重點還是針對一些産權比例過少,面積過小的房屋交易。比如一套房子只有幾平米,明顯不像是能自住的房子。而所購住房價格明顯偏離市場水平這一情形,也沒有給出具體標准。據了解,這主要是重點核查一些價格明顯偏低的住房交易。當然,如果出現了這幾種情況下,也並非就不允許提取公積金了,而是需要去現場辦理提交材料,審核的更細一些。《通知》中表示,職工購房行爲需進一步核實的,受理部門應留置申請材料,並要求職工提供所購房屋用于自住的補充材料,也可通過向有關部門調查、取證等方式進行核實。怎麽證明這套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比如所繳納的水費、電費單等等,都是可以用來證明的。在經過審核後,如果確實是自住住房的,最終會准予提取。而如果查實屬于違規提取的話,管理部門也加大違規提取懲戒力度。《通知》中表示,對涉嫌僞造及使用虛假材料的組織和個人,受理部門自發現之日起15日內將向公安等部門移交問題線索。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公積金中心將責令其全額退還違規提取金額,將個人信息記入不良信息庫,自違規提取金額退回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最後多說一句,可能會有粉絲在評論中會留言,認爲繳存的公積金就是自己的錢,爲什麽提取還要受限?大家對公積金可能還有不太了解的地方,公積金和銀行不一樣,它是一個職工互助解決住房問題的方式。大家都繳存公積金,形成了一個“池子”,然後用“池子”裏的水,以低利率貸款給購房的職工。所以大家可以貸款的公積金,都是每個人共同繳存的。如果只要是繳存就可以無條件立即提取,那麽這個“池子”就立即回空了,也無法再提供公積金貸款了。當然,按規提取是每個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應該得到切實保障,並且應該讓大家更爲便利提取,實際上這些年公積金中心也是這樣做的。但同時,對于違規提取加大治理力度,也是必要的,這也是保障大家能繼續享受到公積金貸款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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