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日子》結局洗白朱大力?加害者自作自受,自責愧疚的卻是受害者

七話影視 2024-03-25 22:27:15

《小日子》收官,給觀衆留下一個不那麽“爽”的點,“奇葩爹”朱大力剛剛迎來妻、子雙雙反擊的審判時刻,便突然去世了。

臨死前還掙紮著寫下“對不起”,被解讀爲向妻子道歉。

在死者爲大的濾鏡下,衆人開始懷念朱大力的好,比如他對孫女非常好,比如“他並不是壞人”,比如,他工作優秀在外一直以兒子爲傲。

越懷念,越自責,不僅兒子朱勁草愧疚沒能照顧好父親,連30多年一直活在朱大力陰影下的張善亞,也將自己視爲害死對方的“導火索”。

張善亞這段“自責反省”、“自我批判”,也讓不少觀衆覺得看得憋屈,爲什麽總是受害者替加害者買單?

在她與朱大力的婚姻中,張善亞可以說是“完美受害人”。

年輕時,朱大力不僅出軌、家暴妻子,還利用一家之主的身份PUA對方,逼迫妻子放棄自己主見,爲了孩子,張善亞一忍再忍。

年老後,張善亞仍舊活在丈夫的陰影中,時常被家暴,被要求只能做個專注家務的主婦,連追求自己的喜好,都要遭遇丈夫攻擊。

這樣的生活,她隱忍了36年,當張善亞選擇離婚時,相信不少觀衆都覺得暢快,然,爽快一瞬而過,受害者便陷入新的自責痛苦之中。

對于這個結局,有觀衆覺得是強行“洗白”朱大力,也有觀衆覺得是國産劇一貫的大團圓,基本上無法會喜歡,但客觀來說,它不爽快,卻很現實。

古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爲什麽難斷?

因爲家庭問題往往“痛與愛”同行。

人性、情感的複雜都裹挾在其中,旁觀者難以評判,而身處其中的人,亦難以掙脫。《小日子》裏的張善亞,便是個中典型。

她的受害者身份毋庸置疑,是典型的被要求放棄自我、一生都在奉獻的傳統型妻子、母親,在張善亞的一生中,她幾乎都沒有爲自己活過。

但長期處于痛苦中的人,往往會形成自己的一條自洽邏輯,比如,會爲丈夫的壓迫感到痛,又會用能夠得到的那一絲感情、幸福去中和。

比如丈夫雖然強勢霸道,卻撐起了家庭的經濟開銷。

在張善亞眼中,丈夫擔起了養家責任便是一個“好丈夫”,卻忽略了她會處于經濟弱勢是受家務、育兒牽絆,更忽略了自己扛起的家庭重任不遜丈夫。

在張善亞的傳統思想中,妻子的奉獻是輕微的,丈夫的養家卻是重要的。

所以她會下意識把自己放在一個低的位置,將丈夫視爲自己人生的依靠,于是,丈夫欺壓對她的欺壓,在自己得到了“依靠”面前便顯得弱勢起來。

結婚36年,在對方有明顯過錯的情況下,張善亞連離婚都無法理直氣壯要求跟對方平均房産,反而會因爲對方給予7萬現金而心虛愧疚。

很多受害者無法理直氣壯的恨加害者,問題便在這裏,因爲他們在長期的自我安慰邏輯裏,過度的美化了加害者,從中找到自己的幸福感與依賴感。

甚至,將這些,當成了愛,一旦家庭發生變故時,加害者不一定被擊垮,受害者反而會惶恐不安,害怕失去愛、失去依賴。

另一方面,受害者也會下意識放大自己的“錯誤”,以給加害者開脫。比如朱大力幹涉朱勁草、顧茉莉買房一事。

這是整個劇情矛盾爆發的起始點,如果沒有朱大力的幹涉,小夫妻早就順利買房渡過矛盾期。但當朱大力給衆人施壓時,張善亞得到的不止痛苦,還有自責。

因爲她最初也不想兒子換房,才告知朱大力這個消息。

當她發現朱大力的到來導致兒子離婚時,她的自責不斷加深,甚至向朱大力提出離婚都不是因爲自我覺醒,而是想分割財産幫兒子買房。

可憐,又可悲。

她連痛,都是基于“自己對不起兒子”而非“自己受到傷害”了。

當朱大力突然去世時,張善亞的痛苦邏輯又轉向了丈夫:如果不是我讓他來上海,他就不會死了;如果不是我要離婚,他就不會死了……

已經被PUA成功的受害者,邏輯便是如此,永遠先找自己的錯誤,替加害者的錯開脫,因爲這樣,他們就會擁有自己堅定的邏輯閉環。

用這個邏輯閉環,去堅信加害者對自己的“好”,去堅信生活的“幸福”,去獲得繼續前行的“能量”,當一個看起來很幸福的人。

當我們站在旁觀者位置時,一定很難理解,但又不得不承認,現實生活中這種不斷用形成畸形邏輯閉環的人非常多,尤其是面對家庭問題時。

那些原生家庭糟糕的孩子爲什麽總是難脫離家庭?因爲在他們長期的邏輯體系裏,堅定地相信著父母對自己有愛,以抵消他們感受到的痛。

那些婚姻裏爲什麽總是出現一再原諒伴侶犯同樣的人?因爲他們不斷放大自己對對方的依賴、對方對自己的“愛”,以獲取生活自洽的勇氣。

反映到影視劇,便是不斷被傷害,又不斷包餃子的結局。

這些走向都充滿著現實的無奈,但無論現實還是影視,都在證明一件事,畸形的生活、情感邏輯不過是自我催眠罷了,只會讓自己越陷越深,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小日子》能包餃子,是因爲朱大力死了,如果朱大力沒死,張善亞永遠都要戰戰兢兢地活著,朱勁草永遠都要被父親精神壓迫,這亦是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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