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剛美國政府,TikTok勝算如何?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5-10 11:25:37

4月24日,美國總統拜登簽署一項法案,法案中涉及強制字節跳動剝離旗下應用TikTok在美業務。在相關條款中,字節跳動被限期約九個月剝離其在美業務,否則將面臨全國性禁令。

當地時間5月7日,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正式宣布,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拜登簽署的法案違憲,要求法院推翻該法案。在美方的重重圍堵之下,TikTok迅速作出回應、選擇硬剛,其訴訟之路將走多遠?分爲幾步?勝算幾何?

彙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魏冬冬在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知事會客廳”直播節目(回放)中分析,拜登政府簽署的法案有兩個方面違憲明顯,一是言論自由,二是法律歧視。TikTok看似有兩個選擇,實則別無選擇,要求TikTok剝離在美業務,在商業、法律和技術上幾乎沒有可能。TikTok獲勝的可能性是有的,但相對于之前的幾次訴訟,這次會更嚴峻。

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劉春生認爲,從商業信譽的角度來說,美國針對TikTok的一系列行動證明美國不再是“安全股”,尤其有中國背景的企業去美國投資,可能就會面臨著TikTok今日的風險。世界其他國家的大企業赴美投資前,都要掂量一下會不會受到同樣的對待。美國針對TikTok的相關禁令和法案其實是在消耗美國的國家信用。

TikTok面臨的局勢比上次更加嚴峻

知事:拜登簽署的這項迫使TikTok從字節跳動剝離的法案,是否違反了美國憲法?其中的爭議點在哪裏?

魏冬冬:有兩個方面違憲明顯,一是言論自由,二是法律歧視。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確立了各種自由,其中言論自由被視爲最爲重要的之一。TikTok的起訴狀也提到,言論自由的核心意義在于個人和企業應當在沒有政府幹預的情況下表達觀點,重點在于沒有政府的幹預。因此,認爲美國政府通過法律手段禁止TikTok,侵犯了TikTok本身及其用戶的言論自由。

另外,TikTok認爲,該法案並非針對其業務本身,而是基于其中國背景而成爲法案的對象。國家安全是中美兩國共同關注的問題,針對這一普遍問題,不應該單單針對某一家公司出台法案。相反,應該建立公平透明的程序,對所有公司進行評估,然後根據評估結果做出決定。

知事:我們注意到,這已經不是TikTok第一次起訴美國政府。2020年,時任總統特朗普頒布針對TikTok的禁令,TikTok、員工以及創作者分別起訴美國政府並取得成功,法院叫停了禁令。那麽,相較于特朗普簽署的法案,拜登簽署的這項法案有何不同?

魏冬冬:這次TikTok面臨的局勢更加嚴峻,但是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先區分一下此前的禁令和本次的法案。特朗普簽署的禁令,其實是總統作爲行政首腦在一個已經存在的法案的授權下去簽署的行政命令。

特朗普上次所依據的法案是《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主要是從國家安全的角度出發,總統可以根據國家的緊急狀態簽訂影響到外國企業投資或交易的行政命令。

而且,特朗普的禁令後來被叫停了。在言論自由之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所簽發的行政命令超出了他所依據的法案給他的授權,即特朗普超出了立法機關通過法案給行政首腦的授權。

但是這次拜登政府簽署的是法案,其出台難度上和嚴厲程度比上次要高很多。

知事:TikTok此次迅速對法案作出法律回應,有什麽考量?這場官司將經曆哪些流程步驟?最終時間會持續多久?

劉春生:法案提上日程之前會有很多鋪墊工作。首先需要有人提出提案,然後立法機關進行討論和表決,最後經總統簽字才能執行。因此,TikTok從一開始,甚至可能遠在特朗普頒布禁令之前,就已經開始做相關准備,並且一直在隨時准備著。

而且,目前這種複雜嚴峻的形勢並非突然出現,一般認爲中美貿易摩擦的起始時間爲2018年3月,迄今已六年。作爲勇闖美國的國際大公司,TikTok當然不可能毫無准備。未來,還會有更多有中國背景的企業可能面臨類似問題,比如希音(Shein)、拼多多海外版等,它們可能也需要聘請律師團隊來確保法律保障。

魏冬冬:TikTok實際上是向哥倫比亞特區的巡回上訴法院提起了訴訟。如果TikTok對這次判決不服,公司可以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提起上訴的時間可能會以年計算,可能需要一年、三年甚至更長時間。

外界最初預測TikTok可能會在今年下半年提起訴訟,但TikTok快速做出了反應,表明他們很早之前就已經做好了准備。畢竟TikTok有豐富的經驗,之前在蒙大拿州遭受的禁令就是以言論自由爲理由獲勝的。這表明他們在這方面有經驗,但這僅僅說明TikTok具備這樣的條件。

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TikTok的動力。盡早提起訴訟可以爭取申請臨時禁令的空間。TikTok這次的訴求不僅要求阻止法案的執行,還要求頒布一個臨時禁令,在法案指定的時間之前,希望法院能夠暫停法案的執行。如果成功,會給後續的工作贏得一個緩沖的余地。

看似兩個選擇,實則別無選擇

知事:TikTok的起訴書中,有哪些值得外界特別關注的重要信息?

魏冬冬:首先,TikTok看似有兩個選擇,“要麽剝離、要麽封禁”,實則別無選擇。

目前中國主體其實只占了TikTok持股比例的約40%,約60%是美國或者其他國家的投資者所占有的。在40%中,約20%是字節跳動總公司所持有的,另外20%是字節的員工持股(包括數千名美國員工)。法案要求這僅有的40%降到20%以下,確實是在商業、法律上都難度極大。

在技術上也不可能。要求TikTok剝離在美業務,可能涉及中國對算法出口的限制。中國政府此前出台相關法律,禁止“基于數據分析的個性化信息推送服務技術”出口,除非拿到中國政府的許可。TikTok在訴狀中也提到,中國政府已經表明了態度,不會批准相關算法技術出口,那麽業務剝離的條件就已經不存在了。

第二,TikTok的訴狀邏輯非常實用,不僅闡述清楚了爲什麽要法院去阻止這個法案,還提出了一套替代性的解決方案。

比如,當年美國政府擔心TikTok的數據隱私問題,TikTok花了20億美元實施了“得克薩斯計劃”,將美國用戶數據存儲在甲骨文位于得克薩斯州的服務器上。這次TikTok還披露了一個新動作,即TikTok同美國外資投資委員會已經擬定了一個國家安全協議,如果TikTok違反了這個協議裏關于保護美國國家安全的內容,該委員會可以禁止TikTok繼續運行。

這樣美國聯邦法院就可以看到,如果想要在言論自由和國家安全之間尋求一個平衡,TikTok是有替代性的解決方案的,這種解決方案可以不犧牲言論自由。

知事:此次TikTok爲訴訟聘請的科文頓·柏靈律師事務所律師團隊曾在2021年成功協助小米在美“涉軍企業”案中勝訴。您覺得這次TikTok有望獲勝嗎?如果打贏這場官司,是否意味著TikTok從此高枕無憂了呢?美國政府還會有什麽後手?

劉春生:我個人覺得獲勝之路道阻且長。目前來看,它不是一件純商業或法律的事情,有太多的政治因素參與其中。在這麽大的命題下,一個企業的力量相對薄弱。美國現在對來自中國的高科技企業和先進技術的打壓已經形成了共識,美國也已經進入大選季了,兩個總統候選人拼殺得你死我活。雙方都在打“中國牌”,對有中國背景的公司的打壓不可能輕易放松。但即便勝算渺茫,TikTok仍然要去爭取,要借此傳達出一個態度和信號,也要讓世人看一看,在美國投資究竟會面臨什麽樣的風險。

魏冬冬:獲勝的可能性是有的,但相對于TikTok之前的幾次訴訟,這次會更嚴峻。

TikTok和聯邦政府作爲訴辯雙方,他們的證據和主張其實最終指向的是兩個價值觀,即言論自由和國家安全。最終法院在裁判的時候,他其實在初步衡量,如果直接阻止TikTok,相對于保護國家安全,對言論自由的傷害是不是過度了?如果過度了,是不是可以選擇替代性的方案來解決。最終法院的判決是從這兩個價值平衡中去産生的。所以如果TikTok獲勝,第一可能贏在,法院認可法案對言論自由的傷害超越目前聯邦政府所主張的國家安全的利益。

第二,TikTok可能贏在程序瑕疵。當聯邦政府要禁止一個行業,應當對整個行業進行全面的評估。TikTok指出,聯邦政府證據不足,並沒有明確指出TikTok究竟對美國的國家安全造成了什麽樣的威脅。國家安全這麽大的概念,聯邦政府應當指出TikTok具體地違反了哪個法律條文,造成了具體什麽樣的威脅,你的證據是什麽,而不是根據對未來的推測甚至臆測來打壓TikTok。

另外,TikTok和聯邦政府都會雇傭團隊去遊說法官,目前美國兩黨在這件事情上達成了高度一致,兩黨都會去發揮自己的遊說力量,所以TikTok所面臨的局勢非常嚴峻。

美式雙標玩得爐火純青

知事:TikTok在起訴書中指出,拜登即使在簽署該法案後,仍爲其總統競選活動保留了TikTok賬戶。既然TikTok有威脅,爲什麽拜登還在用?TikTok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了嗎?美國爲什麽總覺得TikTok不安全?

劉春生:美式雙標玩得爐火純青,一方面說威脅國家安全,一方面掌握著國家核按鈕的總統在玩TikTok,那麽TikTok到底安全不安全?這個軟件還能不能用?到底什麽樣級別的人才配用TikTok?什麽樣的安全措施才能保障美國真正的國家安全?現在美國動辄就提國家安全,來自中國的一丁一卯都可能威脅美國的國家安全,這還是擁有全球最大的核武器庫、最多的航母艦群的美國嗎?

這次法案的起草人——衆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邁克爾·麥考爾,他的家族信托不久前大量買入TikTok競爭對手的股票。我用一句話來形容,嘴上談的都是主義,心裏想的全是生意。

魏冬冬:美國政府的擔心可以追溯到一個非常著名的案件——劍橋分析案件。英國劍橋分析公司在2016年通過臉書盜竊和濫用五千多萬個人的數據,被認爲助力特朗普成功競選。現在美國也即將面臨新一輪的大選,聯邦政府的目的並不在于數據隱私或數據合規本身,而是在于後台的內容和廣告本身,他們認爲TikTok這麽大的體量,可能會對美國整個社會輿論導向産生重要影響,從而影響政治選舉的結果。

此外,美國還擔心中國政府從TikTok處獲取用戶數據。在經濟上,“打不過就搶”的事美國也不是第一次做,但這並不是美國政府這次發難的主要原因,更重要的還是在于國家安全和輿論導向的角度。

知事:如果TikTok在最高法院輸掉官司,並遭到封禁,對美國會有哪些負面影響?

劉春生:首先,TikTok上的內容創作者可能首當其沖,尤其那些已經在TikTok上有了一定影響力,並獲得了收益的“網紅”,以及爲商家提供電商運營服務的企業或個人,互聯網生態下提供保障的行業都或多或少的會受到巨頭倒下的影響,就業市場必然會有所波動。

其次,如果TikTok下架,誰能夠替代它的位置?曾經入駐TikTok的企業,今後換到新的平台還能保有以前的流量嗎?這要打一個大問號。

再次,從商業信譽的角度來說,美國不再是“安全股”,尤其有中國背景的企業去美國投資,今後可能就會面臨著TikTok今日的風險。不僅是互聯網公司,哪怕是其他行業的公司,都有可能被區別對待。TikTok的新加坡籍CEO周受資接受質詢的時候,美議員反複盤問其是否爲中國公民,說明美國就是在堂而皇之地歧視。所謂的“公平地對待每一個企業”也不過是說說罷了。

而且,對美國經濟地位形成競爭的不止中國,可能還會有印度、越南、新加坡等。這些國家赴美投資前,都要掂量一下會不會受到同樣的對待,這可能是今後全球每一個大企業都要思考的問題。所以美國針對TikTok的相關禁令和法案其實是在消耗美國的國家信用。

魏冬冬:第一,言論自由一直被美國當做立國的基礎,但是如果連美國的法院都不能站在言論自由這邊,它的立國基礎可能會受到沖擊,影響美國的國際形象。TikTok本次用到和前幾次用到的侵犯言論自由這一理由,並非指向言論自由的核心即言論內容受到政府幹預,而是指向作爲言論渠道之一的TikTok被關閉,所以在本次要用言論自由挑戰民主、共和兩黨取得高度一致的國家安全法案,我本人認爲難度是非常大的,也很關注後續的走向。

第二,如果拜登政府的法案被聯邦法院認可了,無論是中國還是歐洲的企業,當它們把美國列爲出海或投資的目的國時,都會有更多的擔憂,會更加審慎地考慮是否開拓美國市場,尤其是當這些企業的業務能和美國的國家安全強行挂鈎的時候。比方做雲服務的企業,可能會受到美國關于供應鏈安全的審查,做社交平台的企業,可能不會再選擇去美國增加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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