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公攤面積是一把“雙刃劍”,過大會影響小區住戶的得房率,過小又會導致居住舒適度過差,那麽公攤面積究竟在什麽範圍內才是合理的呢?根據筆者統計,高層住宅的公攤率爲25%左右,小高層住宅的公攤率爲20%左右,而洋房和別墅的公攤率正常都在15%以下。如果把贈送面積也計算在內的話,公攤率可以忽略不計。
然而,在房價高居不下的今天,對于購房者來說,按照包含公攤面積的建築面積作爲計算房價的基數,確實讓人有些難以接受,對此,你有什麽樣的看法?
從筆者角度來說,公攤面積的弊端主要體現在2個方面:
第一、公攤面積並不是業主的私人面積。嚴格來說,小區綠化、過道、電梯井等設施均屬公攤面積範疇,可是對于業主來說,這部分面積是小區共有的,並不應當由業主來承擔,更爲關鍵的是除了買房之外,平常業主繳納的物業費、采暖費、稅費均以建築面積爲基數繳納,著實有些吃虧。
第二、公攤面積所産生的收益並非歸業主所有。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産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于業主共有。換句話說就是公攤面積産生的收益除去成本之外,應當歸業主所有,可是現實並非這樣,業主心裏自然會不開心。
買房人想要“全面取消”公攤面積,這個想法能實現嗎?筆者還記得在2年前,央媒新華社曾發表一篇題爲買100平米得70平米:公攤面積7大亂象,其中引用了專家的說法:公攤面積是房地産市場“非常不透明的一項指標”,建議出台新規定堵住這個漏洞。對此,筆者認爲公攤面積並沒有嚴格規定,更多是依靠市場調節,因此制約力還有待提高。
人民日報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公攤面積應當取消,但是客觀來說,這並不是短時間就能解決的事情。筆者認爲想要在短時間內取消公攤面積,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公攤面積的成本由誰來承擔,其次就是取消公攤面積之後,房價會發生什麽樣的變化。
而對于購房者來說,“取消”公攤面積之後,早買房的人有補償嗎?國家16字回應來了。換位思考一下,有這樣的想法也不奇怪,舉個例子,一套建築面積爲100平的房子,其中包含25平的公攤面積,每個月的物業費是2.5元/平,也就是說取消公攤面積之後,每個月的物業費也會相應減少60多元,除此之外還包括購房款、采暖費等等方面。
之前,國家央視新聞發表了一篇16字標題文章:“公攤面積”要取消了?這事兒沒那麽簡單,其中專門提到很多人提到的住建部要求“住宅按照套內面積計算”仍處于意見征集階段。筆者認爲公攤面積和房産稅存在共性,從意見征集到試點再到出台新規,然後才是全面實行,這期間至少需要3年時間。
從這個角度來說,對于買過房的人來說,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都已經收取了相應的費用,而且在新規定出台之前,收取公攤面積相應的購房款和物業費也是合理的,不會因爲取消公攤面積就有補償的。例如一個小區按照500套房子計算,每套房子的建築面積爲100平計算,算下來光是購房款就要退回上億元,而且這還不包括物業費以及公共區域獲得的收益。
筆者認爲一個比較合適的做法是物業收費標准,例如每個月都要收入物業費,可以用小區收益來抵扣,按照這個思路來說,每個月的物業費幾乎爲零。購房款可以按照公攤面積的50%計算,例如一套房子的建築面積是100平,其中包含20平的購房面積,可以按照10平收取費用。
總的來說,按照央媒的說法,短時間之內很難取消公攤面積,但是從長遠眼光來看,這項舉措不可免。然而從實際情況來說,對早買房的人給予補償,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果把購房款、物業費、采暖費、稅費以及公共區域收入都計算在內,一個小區的金額可能就高達上億元。
最後,筆者還想強調一下,購房者對公攤面積的看法已經很深了,爲了保證上億購房者的切身利益,“全面取消”公攤面積是正確想法,事實上,國家也有類似看法,例如住建部提出了“住宅按照套內面積計算”。
發明公攤的香港已經取消公攤了,現在還在說取消公攤各位問題,有前車之鑒就是不看[笑著哭]
收錢的時候按公攤面積收錢[得瑟]給錢的時候按實際面積,比如拆遷
現在政策一個一個出來,誘導人民買房。
公攤就是赤裸裸的欺詐!!
取消公攤,單價就會漲,物業費也會漲
公攤就是強盜邏輯
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取消公攤,原價四千房子漲到五千還不是一樣
兩廳四房公攤了一個房間出去的面積[汗][汗]
取消公攤?當個笑話看看得了
房子搞的事太多了,先樂後苦去吧
不買房就對了,管他公攤不
公攤面積去消那怕房價貴了很多我們也願意接受,因我們消費的明明白白。
傳統惡德,跟菜市場一樣,買東西假裝賣的便宜點,但缺斤少兩[笑著哭]
公攤面積取消,房價會上漲。但購房者知道自己的錢花在什麽地方。比隱形的公攤面積更透明。
公攤面積還是有意義的,它能在法律層面明確公共區域的歸屬問題。但是房屋的售價,收稅等,均應該按實用面積來收取,公攤面積只和土地占用面積等一樣,是且只是房本上的一項有用也“無用”的數據。雖然這樣表面上會造成單位面積價格上漲,但總房價理論應不變。把一切擺在明面上,可大幅減少奸詐者渾水摸魚的機會,也是給消費者准確對比選擇的條件。
想法很好,問題扯皮。
100平,公攤30平,總價100萬。取消公攤,總價110萬[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取消物業,其他不叫事。自己花錢買房,被人管頭管腳真的不舒服
取不取消公攤都得花同樣的錢
取消公攤後,單價上去了,最後結果是一樣的。當然各幢樓的得房率不同,購房者可以根據套內面積挑選自己認爲合適的房子,相對方便些。公攤面積內的收益一般只有電梯內的廣告,其它地方基本上不會有收益的。
取消公攤在中國實行不了,
取消公攤一定會漲房價,地産商不可能賠本賣房子
等于降價
還沒取消呢! 你這就想補償了?
取消公攤,實際上是降房價,問題是利益集團會同意嗎
公攤面積應該按套計算,不應該按房子大小算,因爲公攤是公用面積。大家一起用,應該是按每戶一個計算單位分攤。
吹,我繼續看你吹牛逼
想多了!肥肉都吃到肚裏變成屎拉出去了你還想要把肥肉吐出來!
想多了吧 沒有國家在後面撐腰 能實行的下去?
這樣房價至少不會降了,可能會漲一點點
不買房就行了
我127的房子35平公攤[笑著哭]
別扯特麽淡了!不用取消公攤,房價腰斬一下,老子願意出雙倍公攤,公攤只是爲了好算而已
我這80平的房子公攤完了是55個!幸福感油然而生[笑著哭],這可能就是傳說中的幸福感百分之百吧!使用感覺使用面積擴大了1.7倍多!
跟沒說一樣
公攤就是霸王條款。
想取消公攤面積,先把小區的圍牆拆了,因爲那些公共地方已經不是你們業主了,要麽屬于開發商,要麽屬于廣大市民。裏面所有設施都不屬于業主了。不要只想著自己的好處,想清楚再決定取不取消。
小地方公攤面積名存實亡,房子都賣不出去了還玩啥??按說現在人文化也有了,見識也有了,還信房地産神話???除了大城市,小城市除了買來住,家裏老人在,還有什麽意義??
換湯不換藥,像出租屋電費不得加價一樣,租房的支出比以前一分沒少
廢話都是公攤誰來承擔,物業是幹啥的物業什麽成本都沒有,上來就就收物業費,要麽取消物業,要麽公攤就由物業承擔。並且,物業公司沒有資格收取業主套內的面積費用。
公攤面積不應該按房價征算,最少低于房價的百分之五十!
憑什麽我得公攤29
中國人不騙中國人[呲牙笑]
公攤面積的購房款應該由房地産開發商承擔!後期的物業等費用由住戶承擔!這樣方顯公平![呲牙笑]
取消不取消都沒有意義,原有的公攤面積價格加到房價裏,由于業主對小區內不再擁有所有權,扯皮矛盾的地方會嚴重增加。由于沒有公攤,小區內的綠化等公共區域將嚴重縮水。
說白了就是不想取消公攤面積嘛,就像以前公路收費站那樣,多不甘心嘛
碧桂園公攤那麽大,不還在公攤出售嗎?
毫無意義的文章,可以取消公攤,但房子總價不會變,物業費總價也不會變,羊毛出在羊身上
就是告訴你 早買房的 就是冤大頭[笑著哭]
要麽取消公攤面積,要麽取消物業費[得瑟]
可能取消嗎?
公攤面積取消不取消有意義嗎,取消了這個肯定收別的費。
找誰補?銀行嗎?
買不起,和我沒啥關系
別認爲你不攤的建築物地皮你就不用化錢了!拆遷時地皮越大才越值錢。
睡醒了嗎,夥計你得起來搬磚了。
講不通的,你講道理,他耍流氓,你耍流氓,他講道理
公攤面積怎麽可能退錢,一個恒大就夠受的了,現在房地産都這個鳥樣了,說出來只是口嗨
公寓公攤在40或以上,就離譜,普通住宅也快30
筆者自己的意見有個毛用,就是蹭流量的
應該有,以前買房人太苦了,
包括物業費也是不公平的交易, 強收強賣
罵公攤的人都想著一萬一平含公攤,然後取消公攤也是一萬一平吧?地産商白送你公攤用。
把錢計進去就行了,非要說公攤!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公攤面積含糊的.存在欺騙成份,不公平的交易
應該取消公攤面積,如果不取消公攤面積,那就只交公攤的物業費,室內面積的物業費就不用交了,還有小區裝的充電樁,電動車充電收費的運行收入的一半歸業主,
取暖費按建築面積收取……坑🕳️🕳️🕳️🕳️🕳️🕳️🕳️🕳️🕳️🕳️🕳️
不要買,鳥籠子,一排排的跟鳥舍一模一樣
公攤面積有什麽的,應該加上樓梯面積,綠化面積[得瑟],讓房價更上一層樓[鼓掌]
我怎麽找不到這16個字?
物業費也是亂收,沒有透明支出
取消公攤房屋提價沒什麽出入。
公攤面積無疑是強盜行爲。
公攤和預售也不知道是哪些個高人出的損招
公攤面積這麽少應該買一套房子,100平米就要公攤面積100平,這樣,物業公司的收入才會更多
表示呵呵
全世界不就我們這有公攤面積嗎?
公攤是開發商的成本之一。
公攤也好母攤也罷與我有毛關系!!!!!!
公攤黑,物業更黑
我國房地産管理太亂,太落後,太不成熟。想趕上西方國家的標准不知還要等無數年了。
喊著取消公攤多少年了,現在不還是跟以前一個樣
只要不買就是勝利 你不買我不買 明天又能降兩百[滑稽笑]
物業費以套內面積來交這一點就不合理,應該以公攤面積交
我又不買,管他呢
我只要把我的電費,水費和燃氣費給免了就行了。
1.取消公攤面積,2取消物業,3只有一樓占地面面積,從2樓以上都是建在空中怎麽都産生面積?說到物業,現在整個中國治安都很好,能取消物業。
還是農村好沒有公攤面積
ai
人活到這一份還不明白人生嗎?你只要離開你那個高空的鴿子窩,都是有主之地,所謂的公攤區域都歸屬于物業了,你出錢我管理!出了小區你後走到哪裏不受限制?現在的人只有在大街上遛達公園裏轉,你想上上山象趕狗一樣的把你罵走
支持全面取消公攤面積[好生氣]
拆遷的時候公攤面積的錢會補貼給誰呢?[得瑟]
雞肋
買房時,合同上公攤15左右。辦理房本是,公攤變成了28。這去哪說理
發達國家房企利潤大約百分之三左右,國內房企不敢說百分之三十嗎?真正的放開房地産市場,讓更多的企業參與進來,讓房子真正自由才是解決一切事情的關鍵!
有點知識的人都知道樓梯間及樓內走廊不能算是公攤面積,因爲人人都受益。陽台更不算誰家不用,我也是一個買房人。請大家不要誤會,我說的是個理字。想世界變得更美好,大家都應換位多思考。
這種時候就不談國際接軌了?歐美怎麽做的?
不買就破解了[點贊]
只計建築面積當然好。但小區的綠化通道等面積應該不需開發商出錢吧?那麽冤大頭誰來做?
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是千古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