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原副市長王東被公訴,大肆以權謀私,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齊魯晚報 2024-05-11 17:10:45

記者 範佳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5月11日消息,日前,廣東省廣州市原副市長王東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江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江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東利用擔任廣州市原城市規劃局局長、廣州市原規劃局局長、廣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曆顯示,王東,男,漢族,1965年3月出生,安徽肥東人,大學學曆,1986年8月參加工作,2006年7月加入九三學社。他曆任廣州市城市規劃局局長,廣州市政協副主席、廣州市規劃局局長,廣州市副市長,廣州市政府正廳級幹部。去年12月,王東官宣被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年4月消息,王東被開除公職。通報稱,經查,王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要求,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提高建設項目容積率、調整用地規劃、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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