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大了!大連男子駕車撞死母子2人逃逸,細節曝光,司機疑似酒駕

冷暖紀實錄 2024-05-10 19:09:45

這幾天熱榜接二連三爆出一些意外,很多都是和生命相關的,不得不讓人感慨生命無常,更讓人了解到遵守秩序,敬畏法律的重要性。

就在3月15日晚上的時候,遼甯大連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當時母親帶著2個孩子走在路上,被一輛高速行駛的小汽車撞到,其中一個孩子因爲躲避及時沒有什麽大礙,可是母親和另外一個孩子因爲來不及躲避,被當場撞倒了。

令人氣憤的是,發生意外之後,司機並沒有第一時間查看傷者,反而拔腿就跑。

隨後路上的群衆趕緊撥打了120和報警電話,等120趕到現場的時候,被撞的孩子已經失去了生命,母親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真是一個悲傷的事情。

據知情人透露,撞人後逃逸的司機疑似酒駕。現在遍地都是天網監控探頭,跑是不可能跑得了的。後續等待當地有關部門的通報。

看到這情況,網友紛紛譴責司機的行爲

“讓那個小孩怎麽活,親眼看見兩個親人去世”

“對酒駕醉駕的懲罰力度太低”

“現在酒駕處罰很輕,不知道爲什麽。危害社會的事情,處罰都這麽簡單的放下”

“這種應該廢除酒駕,按故意殺人處理”

“酒駕還逃逸必須判死刑”

“所以我想問,交警路面抓酒駕有錯嗎?我記得之前交警抓酒駕,還被有一些評論區噴子說了。”

“現在的人三觀都歪了,還有的人遇到查酒駕的就發朋友圈說哪哪哪查酒駕別走這邊了,這種人還以爲自己是正能量呢”

“就因爲酒駕不用承擔很大的責任所以它們才罔顧人倫!又有保險替他們買單!就應該酒駕外加逃逸直接死刑看看誰還敢!”

“爲什麽要改酒駕的處罰力度”

可以看得出廣大網友對于酒駕醉駕的行爲都是深惡痛絕,認爲這些行爲不單止害了自己,更是害了他人。

以案說法

根據《刑法》第133條,交通肇事罪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看到刑法對致人死亡後逃逸的處罰是很重的。所以如果這位司機如果被證實酒駕醉駕的話,那他除了要對家屬作出經濟賠償之外,還要接受法律的嚴懲。

寫在最後

生命沒有第二次,切記科學行駛,文明行駛。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遇到要飲酒的情況,最好自己打出租車來回目的地,或者請代駕小哥幫忙開車。

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人負責,更是對社會的負責。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

對這個司機的行爲,你們認爲要怎麽判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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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11 20:49

    就是處罰太輕了!犯罪成本低了!如果酒駕二十年以上!看看還有沒有敢酒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