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隊經費屬公共安全開支、不計入軍費,軍隊幹休所卻使用軍費

小聖雜談 2024-04-23 09:25:41

伴隨著我國綜合國力的不斷增強以及軍隊實力的不斷崛起,一些對我國抱有敵意或者打心眼裏不希望我國崛起的國家可就越來越坐不住了,于是乎他們動不動就找一些站不住腳的借口對我國進行無理的指責。其中,經常被美國、日本、英國、澳大利亞等國拿來攻擊我國的“所謂依據”就是“中國軍費不透明”,具體例子便是指責我國未將武警部隊的開支列入到國防預算中,還稱武警部隊經費是“隱形軍費”。

實際上,作爲負責任的世界大國,我國每一年度的國防開支預算都會主動向外界公布並由全國人大審查批准;而且關于這一點,無論是我國外交部、國防部還是財政部都已經多次表態:中國軍費不存在所謂不透明問題!當然了,就算我國政府解釋的再多,西方國家也是“充耳不聞”、仍舊要說三道四,畢竟炒作“中國軍費不透明”這個話題不僅可以渲染“中國威脅論”而且還可以以此爲借口增加本國的軍事投入,實在是“一石二鳥”之計!反倒是美國、英國、法國等西方老牌大國,他們在非洲、中東、東歐等地區部署有多項隱蔽的軍事行動計劃,而這些費用卻以保密爲由要麽從未公開、要麽就是隱藏在國防費中或是以其他方式支出。

言歸正傳,關于西方國家指責“我國未將武警部隊的開支列入到國防預算”一事,純屬強詞奪理、胡攪蠻纏、故意找茬。要知道,我國國防預算支出曆來是客觀、公開和透明的,是要依法依規使用的。而具體說到武警部隊開支,現行《武警法》明確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及相關建設所需經費,列入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預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保障。”此外,在每年全國人大審議的政府預算中,武警部隊開支曆來屬于公共安全開支,而不屬于國防開支。也就是說,這兩條法律法規爲武警部隊開支的經費保障來源提供了法理支撐。

然後再結合武警部隊的性質和任務解釋一下:爲何我國未將武警部隊的開支列入國防預算。根據國防部的介紹,武警部隊是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的正規武裝力量,但不占解放軍員額、不列入解放軍序列,這“兩個不”就說明了武警部隊和解放軍根本不是一套系統,不能等同而論,其經費來源自然就有所區別。更重要的是,武警部隊作爲我國主要負責“對內”的武裝力量,其雖然肩負部分防衛作戰的職責,但武警部隊的主責主業仍舊是聚焦國內的執勤、反恐維穩、處突、搶險救援、安全保衛等任務,與國防這個大範疇聯系不大,故而其經費開支屬于公共安全開支。

相比之下,由省軍區系統管理的各類軍隊幹休所的經費支出倒是屬于國防開支:由于軍隊幹休所是軍隊現役機構,在軍隊幹休所工作的都是軍隊現役人員和文職人員,服務對象也是與軍隊息息相關的退休/離職軍人和相關軍屬,所以軍隊幹休所的支出包含在國防預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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