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致人脊椎骨折後逃逸,民警憑“蛛絲馬迹”抓獲嫌犯

揚眼 2024-05-09 16:56:06

5月8日一早,交通事故傷者黃某家屬張先生帶著兩面分別寫有“爲人民辦實事,做群衆貼心人”“情系百姓,公正執法”的錦旗送到了南通市海門區公安局常樂派出所,對常樂交警中隊民警不辭辛勞、盡心盡力幫受害人找到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感謝。

2024年4月1日19時03分,黃某飯後散步時被一車輛撞倒,造成脊椎骨折,車輛駕駛人駕車逃逸。當時以爲身體無大礙沒有報案,直到4月11日當事人女兒才來所報案,民警知悉情況後立即開展調查。

由于該案是無現場監控、無目擊證人、無受害人陳述的“三無”案件,且時間跨度大,事發現場只找到一只疑似肇事車輛遺留的後視鏡。民警發現這個路口周邊多條農村道路貫通,路況複雜,果斷放棄休息,圍繞這個後視鏡走訪調查,走訪多家車輛銷售店,才確認這是電動四輪機動車上掉落的。

查閱了大量的周邊視頻監控後,直到4月12日下午,民警通過一個民用監控視頻找到了符合逃逸車輛特征的“蛛絲馬迹”,鎖定了肇事逃逸嫌疑人馬某。在強大的法律攻勢下,馬某終于承認駕駛無號牌電動四輪機動車,撞倒行人黃某後駕車逃逸,第二天一早就去四甲一家車行換後視鏡的違法事實。

目前,馬某已被南通市海門區公安局處罰款一千元並處行政拘留十日。通訊員 楊佳雯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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