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處決犯人,爲何要定在秋後問斬、午時三刻行刑?

笑語春秋 2024-04-25 16:16:45

古代中國是個龐大的農業國,古人對時節極爲重視,講究順天意、聽天命,遵循春生夏長、秋收冬藏的規律。

《左氏春秋》中曾有記載“賞以冬夏,刑以秋冬”。《禮記·月令》中也有記載“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

古人認爲人間的律法也要順應自然節律。春夏是萬物生長、生機勃勃的季節,適合行賞以鼓勵人們積極勞作;而秋冬則是萬物凋零、肅殺蟄伏的季節,適合行刑以維護社會秩序。在秋天落葉歸根的時節處決犯人,也寓意著希望犯人能夠被自然的靈氣所淨化,來世做個好人。

其次,從實際考慮,秋冬行刑也適應了百姓的生活節奏。平時百姓們忙于耕種,秋後才有農閑時間,此時處決犯人能吸引更多人觀看,可以最大限度的起到震懾百姓的效果。

同時,古代刑偵技術有限,基層縣衙沒有死刑執行權,需層層上報和反複核查。秋冬季,節官府會有更多精力來處理刑罰之事,有助于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

這一傳統自西漢開始,被正式列入律法,並一直爲後世所采用,直至清朝末期。

曆史上也有一些特殊情況。

據《資治通鑒》記載“辛末,帝親錄系囚,見應死者,闵之,縱之歸家,期以來秋來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縱遣,使至期來詣京師。”。

630年,唐太宗李世民統治初期,社會安定,全國的死刑犯數量還相對較少,僅有29人。然而到了632年,這一數字激增到了390人。唐太宗大爲震驚,親自去牢房視察,與犯人們交流。盡管未發現冤假錯案,但他仍心生憐憫,下令讓這些死刑犯全部回家與家人團聚,過個好年,待來年再回京受刑。

“去歲所縱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無人督帥,皆如期自詣朝堂,無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

結果第二年,390個死刑犯全部如期返回,沒一個跑路的。這讓唐太宗大爲感動,索性就赦免了這些人的罪,全部給放了。

後來白居易還專門寫了首詩歌頌李世民:“怨女三千出後宮,死囚四百來歸獄。”

然而,北宋文學家歐陽修,則經在《縱囚論》中,對唐太宗的行爲提出質疑:“信義行于君子,而形戮施于小人。”

後世對于這一事件爭議比較大,多數認爲唐太宗的行爲存在“個人意志幹預司法”的嫌疑,破壞了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午時三刻行刑的傳統,則源于古代人對陰陽五行的信仰。

古人比較迷信,認爲殺人是"陰事",對被處決者的鬼魂心存畏懼,擔心其死後會糾纏不休。

午時三刻太陽光最足,地面上陰影最短,古人認爲這是一天中陽氣最盛的時候,刺眼的陽光能把陰氣沖散,這個時刻施行斬首可以消除犯人死後的怨氣與陰氣,防止其化爲鬼魂禍害人間。

《說文》中曾記載:“漏以銅壺盛水,刻節,晝夜百刻。”古代采用漏刻計時,將一晝夜分爲100刻,每刻相當于現在的14.4分鍾。午時三刻即相當于現今的中午11點45分。

此外,中午時分,在長時間的陽光暴曬下,人很容易感到困倦,意識相對較弱,此時行刑可以減輕犯人的恐懼和痛苦。

這也是古代刑罰中比較人道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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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5 20:55

    可以刀下留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