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男孩被家長聯名勸退,“問題學生”該如何教育|新京報快評

新京報評論5 2024-04-13 20:20:16
如何爲“問題學生”探索一條適配的成長之道,考驗著教育工作者的智慧與韌勁。 ▲資料圖:小學生。圖/IC photo 文 | 公羽

近日,湖北武漢7歲男孩“因多次欺負同學被家長集體請願讓其轉學”一事引發廣泛關注。

據央廣網消息,4月12日,學校負責人表示,男孩並未確診“多動症”,學校也已經與家長溝通了孩子的行爲,最後決定先由家長將其帶回家教育。學校安排了網課,班主任每天也會關注孩子的學習。

學校顧及男孩年僅7歲,面對其他家長的聯名施壓,如此操作,既暫時緩和了兩方的矛盾,也保護了孩子平等受教育的權利。不過,回家上網課終歸是權宜之計,學生也總要回歸校園。

據報道,五一假期後,這位7歲男孩將返校,但能否順利待下去,還是未知數。如何爲這樣的“問題學生”探索一條適配的成長之道,成了棘手但必要的“麻煩”,尤其考驗教育工作者的智慧與韌勁。

實際上,如今的中小學裏,像這樣因行爲不受約束而觸犯“衆怒”的學生並非個例。不論是否確診“多動症”,這些“問題學生”一般都沒有肢體或智力上的缺陷,因此也不符合特殊學校的入學要求。

考慮到這些學生往往有屢教難改的“前科”,保障教育公平也不能以損傷其他學生正常受教育的權利爲代價,但多數學校並不具備爲他們單獨開班管理的條件,于是輕者換班,重者則被要求轉學。

可問題在于,這些學生的弱點往往不在思想品德,而在性格與情緒。頻繁轉學反而會讓他們感到被“特殊對待”,並在新環境中做出更加出格的舉動,陷入惡性循環,嚴重的甚至引發校園霸淩或社會問題。

此外,一味勸退“問題學生”非但有違育人的初衷,更可能觸及法律紅線。

我國《義務教育法》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這都要求教育機構主動擔起責任,對這些學生“長善救失”。

因此,對學校和教師而言,常規的教育模式已不再適用,要能爲這些學生探索“一人一策”或“特事特辦”的教育方法。

比如,主動學習更多精神心理衛生方面的知識,把日常教育和輔助醫療結合起來;建立更加通暢的家校信息溝通制度,及時追蹤學生在學校內外的各種情況等。

必要時,學校還應該主動引導家長帶孩子接受治療,並讓家庭關懷和教育成爲幫助“問題學生”走出困境的輔助力量。但這項工程注定是長期且艱難的。

據《法治日報》報道,目前我國有至少3000萬名17歲以下的兒童青少年面臨情緒或行爲問題。同時,未成年人精神專科和綜合醫院心理科門診人數正逐年遞增,其中以情緒問題爲主訴來就診的患者比例也在逐年增加。

可以想見,如果沒有各類社會力量的介入與聯動,沒有制度化的應對辦法,單靠家與校,很可能讓本就滿負荷運轉的義務教育一線更不堪重負,能做出的改變必然少之又少。

教育公平不總關乎那些宏大的事項,一些具體的、個體的困境,往往是實現教育公平最後一段路上的盲區與痛點。

能夠爲遇到學習障礙的“問題學生”找到一條平等的、人性的、向上的通路,把他們同樣培養成這個社會的有用之材,或許要多費一些氣力,但總是值得的。

往小了說,這很可能會改變這批學生的人生命運;往大了說,也會讓全社會對教育的意義與價值有更深刻的認識。

撰稿 / 公羽(新聞學者)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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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阅读:33
评论列表
  • 執著 11
    2024-04-13 21:46

    這不是多動症,多動症不打人!這就是家長的問題!有這樣的孩子,說明家長就不是個東西!

  • 2024-04-13 21:38

    有磚家敢下場來試教嗎

  • 2024-04-13 22:27

    揍的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