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北京警察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民警察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4-28 17:25:11

北京警察學院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民警察公告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京人社畢發〔2021〕22號)等文件精神和公開招錄人民警察相關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23名事業編制人民警察。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23人,其中在職人員17人,應屆畢業生6人。具體崗位信息及資格條件詳見《北京警察學院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民警察職位計劃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一)具有相應較高水平專業能力的社會人員。

(二)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爲非定向,按時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曆學位的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含畢業兩年內初次就業的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面貌爲中共黨員,政治立場堅定,堅決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公安教育事業。

(二)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和能力,高等學曆教育各階段均須取得相應學曆學位;高等學曆教育各階段均按國家統一招生計劃錄取;崗位要求專業條件爲最高學曆所學專業,考生須以主修專業報考,不接受以第二專業或輔修專業報考;考生所取得或即將取得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中專業名稱須一致,頒發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須一致。

(三)社會人員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外埠進京人員應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條件。非京生源應屆畢業生考生應符合畢業生引進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夠勝任繁重艱巨的公安工作。

(五)應當符合人民警察法規定的有關資格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七)社會人員報名參加本次招聘須經所在單位同意。

(八)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曆學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執業資質、業績成果等)應在報名前具備。

(九)具備《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基本素質條件,不得有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不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要求的;

2.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在國(境)外期間經曆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3.個人檔案存在記載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入黨(團)時間、學曆學位、經曆、身份等“三齡兩曆一身份”信息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或篡改造假等問題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29日9:00至2024年5月12日16:00。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可登錄公招網(www.gongzhao.com.cn)按要求報名,並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教育經曆從小學填起,須在學校和專業後准確寫明各階段學曆層次。個人教育、工作經曆時間必須連續。

3.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上傳到報名系統:

(1)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由報名的社會人員提供);

(2)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曆、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在讀未畢業的,提供學校開具的載有所學專業、學位、學制、入學時間、預計畢業時間等信息的證明,或明確上述信息的學信網證明材料;

(3)所在黨組織開具的政治面貌證明;

(4)崗位要求的執業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能夠證明自身專業能力的論文、著作,主持相關科研項目的證明,相關工作經曆證明材料等。

4.提供三分鍾以內本人自我介紹視頻(展示自身形象,介紹基本情況、履曆、工作業績成果等)。視頻發送至郵箱zuxunchu@bjpc.edu.cn,郵件標題、文件命名格式爲“報考部門及崗位+姓名”。

(二)初選

考生對本人填寫提交的報名表、報名材料、自我介紹視頻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招聘單位將以此爲依據進行初選。根據考生基本情況、專業背景、工作(實習)經曆以及與所應聘崗位匹配度等情況進行評議,最終確定初選通過的考生。初選結果將在公招網公布。

(三)資格複審和心理測試

通過初選的考生參加資格複審及心理測試。具體安排在公招網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通過初選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嚴格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相關規定,專業技術崗位免測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具體安排在公招網另行通知。

(五)專家評議

招聘單位將結合資格複審、心理測試、體能測評情況,確定參加專家評議的考生。專家評議主要對考生進行能力素質、崗位匹配度、是否爲報考崗位急需人才等情況進行綜合評議。專家評議實行通過制,由專家進行綜合評議後投票決定,同意通過票數超過專家總數一半的,可進入下一環節。具體安排在公招網另行通知。

(六)試講、面試

通過專家評議的考生參加試講或面試。試講、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爲60分。其中,裝備財務處、科研處、圖書館崗位面試,余下崗位試講。成績將在北京市公安局網站“招錄信息專欄”進行公示。

(七)體檢和政治考察

上述環節結束後,根據試講、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政治考察人選。如遇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願放棄等情況,可從試講、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准嚴格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政治考察嚴格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等相關政策規定,按照人民警察的標准、條件和擬聘用崗位要求,對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場、政治態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經曆、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實表現等進行全面考察,並對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進行延伸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上述程序的結果和崗位匹配度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京市公安局網站“招錄信息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對于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爲1年),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待遇參照北京市級機關事業編制人民警察相關規定執行。

六、需說明事項

在招聘全程中,招聘單位將對考生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如果已經被聘用,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招聘各環節的通知、公告、公示等將不定期在公招網或北京市公安局網站“招錄信息專欄”發布或電話通知考生,請考生及時查看網站內容並確保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通暢,如錯過相關環節將視爲考生自願放棄。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遇其他不可控因素需調整本次招聘工作安排的,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89768069、89768875(工作日9:00-12:00、14:00-16:00)

公招網技術咨詢電話:68771367、68771386(工作日9:00-12:00、14:00-16:00)

附件:北京警察學院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民警察職位計劃表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訓練處

2024年4月28日

附件:

1.北京警察學院2024年度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民警察職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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