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春節更適合代表春天的“豔麗”節日——仲春二月,唯此花朝

華輿 2024-03-20 15:20:31

中國農曆的四季更叠以春爲首,正所謂“一年之計在于春”;中國歲時的流轉以春最爲豔麗,又所謂“萬紫千紅總是春”。如果要找一個代表春天的節日,很多中國人腦海第一個浮現的可能會是春節。

這裏其實有些誤會,春節以“春”爲名卻未必在春天。中國農曆是陰陽合曆,春節屬于陰曆那部分,而春天以立春爲起點,立春卻屬于陽曆那部分。也就是說,春節要是追到了立春前面,就妥妥地成了晚冬。而且,春節尚處于數九寒天,百姓家的門前雖然貼滿了紅幅,大自然卻依然一片萬物肅殺,春節的春意,終究還是淡了一些。

其實,中國有一個更適合代表春天的“豔麗”節日,那就是花朝節。

比起元宵、清明、端午、中秋,“花朝”二字實在有些生僻。花朝節一度盛行于大江南北,但最終在歲月流逝中湮沒無聞;花朝節所供奉的花神曾廟宇廣布、香火不斷,如今卻在大衆認知中被遺忘了姓名。

更令人訝異的是,花朝節究竟在哪一天也是樁“疑案”:山西人認爲是在二月初二,北京人、江蘇人相信是在二月十二,浙江人則笃定是在二月十五。細細算來,花朝節的日子竟橫跨了小半個二月,真要叫人感歎“芳蹤”難覓了。

▲2023年3月11日,廣西南甯市舉行傳統花朝節活動,百余名漢服愛好者齊聚百益上河城創意街區,上演華麗漢服秀。(圖片來自中新社)

花之時:仲春飄渺百花生

花朝節的花香飄渺,日子也飄渺。要確定它的時間,非得從更大尺度的時間單位入手,回溯十余個朝代才行。

“花朝”一詞首次出現,是在晉人周處的《風土記》:“浙間風俗言春序正中,百花競放,乃遊賞之時,花朝月夕,世所常言。”春序正中即是二月十五,可見在浙江百姓眼中,此時正是賞花觀月的好時節。在南北朝時期的詩句中,“花朝”二字已不算罕見,如蕭繹有“花朝月夜動春心,誰忍相思不相見”、江總有“诘曉三春暮,新雨百花朝”。從字義中不難看出,這些段落中的“花朝”意爲“花開的清晨”,恰能與“月夕”“月夜”相映成趣。

賞花的雅趣,順著南北朝一路向未來流淌,至唐代已蔚然成風。唐人愛花、賞花、鑒花,如晚唐羅虬甚至寫了一篇《花九錫》,用重頂帷、金剪刀、甘泉等“九錫”,作爲對花的禮贊——要知道,古代加“九錫”的權臣往往有稱帝建國的野心,羅虬以“九錫”歌頌花卻不覺僭越,唐人對花的寵溺由此可見一斑。

即便集“萬千寵愛于一身”,花朝在唐代依然未形成法定節日。明代彭大翼《山堂肆考》中曾提到“唐武則天花朝日遊園,令宮女采百花和米搗碎蒸糕”,這一掌故很有些真僞莫辨。因爲,直到貞元五年(789年),唐德宗李適因爲二月沒有節日而與大臣李泌商議,李泌回答:“二月十五日以後雖是花時,與寒食相值……二月一日,正是桃李開時,請以二月一日爲中和節。”可見,“二月十五日以後是花時”在唐代只是約定俗成的觀念,但二月的確沒有像樣的節日,所以李適君臣這才將二月初一定爲中和節。不過,雖然沒有節日的“加持”,唐人眼中的“二月十五日”終究是非同尋常的日子,徐凝《二月望日》中的“長短一年相似夜,中秋未必勝中春”一句,甚至將這一天淩駕于中秋之中,可見春花的魅力竟是蓋過了秋月。

到了宋代,花朝終于“修”出了節日的“正果”。吳自牧在《夢粱錄》中,花朝節的表述不再暧昧:“仲春十五日爲花朝節,浙間風俗,以爲春序正中。”可見,宋代——至少是宋代的浙江,花朝節明白無誤是在二月十五。當時花朝節民俗活動也蔚爲壯觀,杭州百姓大多出行“玩賞奇花異木”,並形成了如王保生園、包家山桃花、天慶觀老君誕會等“知名景點”,各處一派“觀者紛集,竟日不絕”的熱鬧場面。

從文獻記載來看,唐人的花朝只是達官貴人用于吟詩作賦的良辰美景,但宋代的花朝節則已經發展成君民同樂的世俗節日。花朝節的出現,背後不僅僅是文化的流變,更是農業技術的發展。

宋代花卉種植與買賣已是頗爲常見的行當,不然也不會有李清照“賣花擔上,買得一枝春欲放”、陸遊“小樓一夜聽春雨,深巷明朝賣杏花”的種種“小心思”。宋人對花的喜愛癡迷到了何種程度?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記載了當時百姓出城探春的勝景:“舉目則秋千巧笑,觸處則蹴踘踈狂,尋芳選勝,花絮時墜,金樽折翠簪紅,蜂蝶暗隨歸騎,于是相繼清明節矣。”

從時令輪轉來看,花朝節“相繼清明”;從朝代更叠來看,花朝節則要“相繼明清”了。明清時期,花市比之于唐宋愈加繁榮,李鬥《揚州畫舫錄》中記載的揚州花市盛況,直讓人在幾百年後依然感到驚豔,甚至還有張秀才舉辦“百花會”,“四鄉名花集焉”。不過,花朝節的日期也出現了“變數”——明代民間多認爲二月十二爲花神生日,這一觀念影響極大,以至于花朝節自然而然被“合並”到了二月十二,清人潘榮陛在《帝京歲時紀勝》便有“十二日傳爲花王誕日,曰花朝”的記述,這分明是將花神生日和花朝混爲一談了。當然還有些地方將花朝節定爲二月初二,其源流已不可考,大約是受了中和節與龍擡頭習俗的影響吧……

面對這些“亂象”,明末陳繼儒曾專門考證:“二月十五日爲真花朝。俗指十二日爲花生日者,訛也。”當然,這種考證顯然對抗不了民間的約定俗成,最典型的例子莫過于《紅樓夢》:曹雪芹將林黛玉的生日定在二月十二——這當然是爲了暗示林黛玉是百花之神了。

花之史:十二花神各爭春

花神用生日將花朝節“搶注”,雖然有些“強勢”,但背後的邏輯倒也稱得上水到渠成。那麽,花神又是何許“神”也呢?曹雪芹將林黛玉寫成百花之神當然純屬個人創作——在曆史上,花神其實另有其“神”,只是相關記載略有些漫漶不清,需要後人花些心思加以整合。

最早的線索,源于唐代顔真卿的墨寶。顔真卿任撫州刺史時,專門寫過一篇《撫州臨川縣井山華姑仙壇碑銘》,記錄當地一位名爲黃令微的女道士的“神迹”:這個黃令微八十歲時依然鶴發童顔,面容如少女般姣好,因此時人稱其爲“華姑”。黃令微尋訪魏夫人未遂,後終于還是修煉成仙。

這個故事初看與花神無關,但卻草蛇灰線,伏脈千裏。北宋成書的《太平廣記》記載同一故事的另一個版本:“有女道士黃靈徽,年邁八十,貌若嬰孺。號爲‘花姑’……(魏)夫人亦寓夢以示之,後亦升天。”黃靈徽明顯是黃令微的音訛,“華”與“花”則相通。這裏明確了黃令微是受到魏夫人點撥之後得道,因此可視爲魏夫人的女弟子。比《太平廣記》略晚的《類說》,又引《花木錄》載:“魏夫人李弟子善種,謂之‘花姑’。”魏夫人,指的是晉代開創道教上清派的女道士魏華存,後被奉爲紫虛元君,在道教神仙體系中地位頗高,黃令微能得到魏夫人指點,成仙自然也不足爲奇了。

可見在兩宋時期的傳說中,黃令微已經從“華姑”演變爲“花姑”,但她距離“花神”還是差了一步——這一步,就要從更古老的《淮南子》上跨出去了。

《淮南子》由西漢淮南王劉向召集門客所編,其《天文訓》中記載:“女夷鼓歌,以司天和,以長百谷禽鳥草木。”後高誘作注雲:“女夷,主春夏長養之神也”。到了南北朝時期,杜台卿《玉燭寶典》又明確了這位女夷的身世:天帝之女。可見,女夷作爲天帝的女兒,是一位掌握春夏兩季萬物生長的神祇。

農耕時代,女夷這樣的神祇當然大受世人愛戴。周代以降,曆代王朝均有頗爲完善的勸農制度,在仲春二月,皇帝要親耕、後妃要親桑,各州縣還要設專門的勸農官員,祭拜主事的相應神祇,當然是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儀式。隨著歲月流逝,主管萬物生長的神祇女夷和被稱爲“花姑”的黃令微逐漸合二爲一,最終就成爲了“花神”的模樣。明清時期,這兩個源頭並不相同的傳說已經緊密結合在一起:明代陳懋仁《庶物異名疏》記載:“花神名女夷,乃魏夫人弟子,花姑亦花神。”清代馮應京《月令廣義》亦載:“女夷,主春夏和養之神,即花神也。魏夫人之弟子。花姑亦爲花神。”

黃令微榮升花神之後,與二月十二爲百花生日的傳說再次融合,于是這複雜的花神生日自然成爲二月最爲盛大的節日。只怪這傳統的花朝節與花神生日實在過于接近,于是百姓眼中花朝節就漸漸被花神“捕獲”,變成了二月十二。說來也是,還有什麽日子,比花神生日更適合作爲花朝節呢?

不過,“花姑”黃令微也沒有笑到最後,因爲在後世建造的花神廟中,廣受香火的並不是這位曾經的道姑,而是一組由十二位花神組成的“花神團隊”,更過分的是黃令微並不在其中。比如清代吳有如的《十二花神圖》陣容如下:

一月梅花神柳夢梅,二月杏花神楊玉環,三月桃花神楊延昭,四月薔薇花神張麗華,五月石榴花神鍾馗,六月荷花神西施,七月鳳仙花神石崇,八月桂花神綠珠,九月菊花神陶淵明,十月芙蓉花神謝素秋,十一月山茶花神白居易,十二月臘花神老令婆。

十二花神在民間版本衆多且越傳越“走樣”,清末俞樾認爲這些版本過于“鄙俚不經”,于是親自加以勘定,還又增加了兩位“總領群花之神”,一位是佛教的迦葉尊者,因其曾在釋迦牟尼面前“拈花一笑”;至于另一位,依然不是黃令微,而是魏夫人……

花之事:撲蝶賞紅品糕酒

曹雪芹沒能將林黛玉成功捧爲花神,但《紅樓夢》卻還有一處暗筆勾勒出了花朝節的風俗,那就是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楊妃戲彩蝶埋香冢飛燕泣殘紅”。楊妃指的是薛寶钗,飛燕指的是林黛玉,而“戲彩蝶”“泣殘紅”背後,則浸染著滿滿的花朝節意象。

《紅樓夢》中是這樣寫“寶钗撲蝶”的:“薛寶钗忽見前面一雙玉色蝴蝶,大如團扇,一上一下迎風翩跹,十分有趣。寶钗意欲撲了來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來,向草地下來撲。”雖然只字未提花朝,但要知道,花朝節別名“撲蝶會”,節日中最吸引人的遊藝活動,就是撲蝶。

至少在宋代,撲蝶這一活動就已經爲文人墨客所喜聞樂見,如蘇轼《蝶戀花·佳人》中有“撲蝶西園隨伴走”,蘇漢臣的《嬰戲圖》所畫也正是兩個兒童撲蝶嬉戲的場面。清代《廣群芳譜》引《誠齋詩話》雲:“東京二月十二曰花朝,爲撲蝶會。”這裏更是將撲蝶與花朝節結合在了一起。

需要說明的是,世傳本《誠齋詩話》中並無此句,而宋代花朝節應爲二月十五,因此這一引用是否爲訛誤尚有待商榷。不過在明清時期,花朝節中的撲蝶確確實實是一時盛事。明代湯顯祖即有《花朝》詩直詠撲蝶之俗道:“百花風雨淚難銷,偶逐晴光撲蝶遙。一半春隨殘夜醉,卻言明日是花朝。”清代不少地方直接稱花朝爲“撲蝶會日”,如嘉慶年間《如臯縣志》載:“十五日花朝名撲蝶會,好事者置酒園亭,或嬉遊郊外。”正值仲春二月百花盛開,這春光明媚之時,以扇撲蝶實在是最應景的雅趣,又何需“好事者”呢?恰如清代袁景瀾《吳郡歲華紀麗》所雲:“是日閨中女郎撲蝶會,並效崔玄微護百花避風姨故事,剪五色彩缯,系花枝上爲彩幡,謂之賞紅。”

袁景瀾這句話,前面說的是撲蝶,後面所言則是花朝節另一項活動:賞紅。賞紅是女子結伴出閣踏青,在遊春過程中將紅紙、紅絹懸系于花枝,又稱“挂紅”或“百花挂紅”。賞紅雖是娛樂,倒也有祈農的寓意在裏面,陳繼儒考證道:“仲春花生日,家家剪彩缯,懸樹爲花祈晴,以占百果五谷之豐稔。”清代袁枚亦有《花朝日戲諸姬》雲:“花朝時節祭花神,片片紅羅縛樹身。”可見,女子賞紅有祭花神之意,而且能爲花祈晴甚至占蔔五谷的收成,這又與女夷崇拜的傳統結合到了一起。

袁景瀾所說的“崔玄微護百花避風姨”卻是貨真價實的唐代傳奇。《太平廣記·崔玄微》篇中記崔玄微爲保護園中諸花,“作一朱幡,上圖日月五星之文”,幫助群花抵抗住了“風神”封十八姨的摧折——這便是賞紅活動中紅紙、紅絹的原型。不過,賞紅的習俗唐宋未見,崔玄微之事應當是明清時期被附會的遙遠緣起。

中國傳統節日中的樂事,吃從來未曾缺席。花朝節吃什麽?當然是吃花。中國人吃花的傳統自古有之,屈原《離騷》中便有“朝飲木蘭之墜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而在花朝節,最出名的美食便是以花爲原料的百花糕和百花酒。

關于百花糕的傳說,可以追溯至唐代。明人彭大翼《山堂肆考》記載:“唐武則天花朝日遊園,令宮女采百花,和米搗碎,蒸糕以賜近臣。”這一典故出處不明,不過卻有佐證,清代光緒年間《青浦縣志》載:“二月十二日花朝,群卉遍系紅彩,家食年糕可免腰疼,謂之撐腰糕。”撐腰糕是蘇州一帶的名點,乃是將正月裏沒吃完年糕切成長條形薄片,用油煎了吃——講究點的,還要撒上幹桂花或是玫瑰花,據說吃了能讓腰變結實,所以叫“撐腰糕”。不過,撐腰糕多在龍擡頭這一天吃,如果武則天的百花蒸糕真是撐腰糕的前身,那花朝節與二月二倒又多了一些淵源。至于百花酒,也並非是真的純粹用花釀酒。中國傳統中的酒並非蒸餾而成的燒酒,而是用谷物、水果制成的發酵酒,若其中混入花自然能稱爲百花酒,但縱然沒有花,只消在花朝節飲用,一樣可以視爲百花酒。百花糕也好,百花酒也罷,既然能在百花盛開時享用,自然就無愧于“百花”之名了。

花朝節肇始于唐、形成于宋、興盛于明,至清代已極爲盛大隆重。然而,這樣一個曆史底蘊深厚的節日,卻在清民易代的亂世中迅速衰敗。1925年農曆二月十三日,上海世界書局《紅玫瑰》雜志專門開設“百花生日號”專刊,紀念當時已經遠離普通民衆生活的花朝節,可以視爲這一節日的時代絕響——在之後的數十年間,花朝節的影響江河日下,其習俗逐漸被人淡忘,唐代“長短一年相似夜,中秋未必勝中春”的景象也不複存在。

花朝節衰敗原因可以有很多猜測,比如各地花期不一因而日期不同,比如習俗地方特色過濃而未能普世化,比如百花糕和百花酒不如月餅和粽子那般“貨真價實”……不過論其根本,恐怕離不開清末以降長年戰亂導致的民生多艱——溫飽尚成問題,誰還有心花事呢?

花的綻放需要春意盎然,人的雅意自然也要太平盛世打底。一旦國泰民安,花朝節的複興便不足爲奇了。近年來,在漢服文化複興大潮的驅使下,花朝節再次以嶄新的面貌出現在民衆眼前。這一天,成千上萬的中國人身穿傳統漢服前往各自城市的郊野踏春賞花,被春色浸染的公園盡是《夢粱錄》中“觀者紛集,竟日不絕”的場面——如果,下次有人問哪一個節日代表春天,可千萬別忘了這三個字:花朝節。(完)

作者/江隱龍

來源:文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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