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租房10天花2萬,退房要把馬桶洗幹淨?相關法律點解讀

第一幫幫團 2024-02-29 12:10:21

海南儋州,一女子到當地旅遊時花2萬元租了一棟別墅。可女子退房時卻被出租人以打掃衛生不幹淨爲由,拒絕退還押金。女子隨即報警求助。網友們看了現場視頻和圖片後表示,這出租人擺明就不想退。

目前,當地主管部門經調查取證後發布通報確認了此事。通報同時還確認了租房人名爲王某,其是在2月2日與中介公司簽訂的租房合同,租期爲30天。

通報內容顯示,王某租了一棟280平方米、有4個房間的別墅,租金爲20000元、押金爲5000元。

雙方租房合同明確約定,王某退房前必須要將別墅打掃幹淨,否則,中介公司有權扣除押金作爲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王某提前退租或者沒有將別墅打掃幹淨,那就是違約,既然違約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女子之前發的視頻和主管部門通報的內容來判斷,現在雙方的爭議在于王某退房前打掃衛生是否打掃幹淨?即王某與中介對于提前退租沒有異議。

目前,主管部門通報確認,中介已經將5000元押金退還給王某,中介後續會負責後續衛生事宜,且主管部門已對中介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並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督促其認真整改,提升服務水平。

網友:打掃衛生到這種程度已經比自己家還要幹淨了

此事引發網友們的熱議,有網友認爲:“中介是迫于壓力,才不得不退的。如果僅靠王某一人,想將這5000元押金全要回來,不太現實。”也網友表示:“王某花20000元僅住了十幾天就退租了,中介已經多賺了近萬元,還不滿足。這種商家僅僅是責令整改不夠,必須處罰。”還有網友表示:“打掃衛生到這種程度已經比自己家還要幹淨了。”

律師:誰主張誰舉證

對此,頭條號認證作者 @娟姐看法從法律角度進行解讀。

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要承擔什麽責任,一般按照合同約定解決,如果合同沒有約定,雙方根據公平原則協商解決。實在協商解決不了,那就只能起訴至法院解決。

換句話說,如果雙方合同約定提前退租,20000元房租不退,那就是合理的,畢竟是承租人王某一方主動要求提前退租,且合同明確約定租期是30天。

雙方的爭議在于王某是否已經將別墅打掃幹淨。即如果沒有打掃幹淨視爲違約。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108條明確規定,對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並結合相關事實,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

意思就是說,如果中介執意認爲“不幹淨”,但卻又拿不出證據來證明認爲不幹淨依據的,且王某也拿不出證據來證明其主張的,那麽法院就會根據社會普遍大衆認知標准來判斷中介和王某,誰的主張更符合事實。即誰的主張更符合常理判斷。

(幫幫團綜合界面快訊、今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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