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搭配售賣吹噓功效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5-16 10:26:02

從保健食品銷售專區你能買到什麽?除了保健食品外,或許還會有固體飲料、凝膠糖果等普通食品。而在普通食品貨架上,也可能藏著個別帶有“藍帽子”標識的保健食品。

按照規定,包含保健食品在內的特殊食品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不過,記者調查發現,無論是線下超市,還是線上平台,均存在混放銷售情況,導致消費者在選購時被誤導。

線下

混放銷售情況普遍 導購難辨二者區別

高鐵高鈣蛋白質粉、蛋白營養粉固體飲料、多肽蛋白質粉、乳清蛋白固體飲料、蛋白粉……在西二環外的一家超市裏,劉大爺對著五花八門的産品犯了難,“名字看起來都差不多,到底有什麽區別?”

記者看到,拐角處的貨架上擺放著“保健食品專區”提示牌。右側第二、第三排産品中,還有多個綠底白字的“保健食品”標簽。

其中,一款帶“藍帽子”標識的湯臣倍健蛋白粉售價298元,包裝盒上印著“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提示語。而緊挨著的另一款初元蛋白營養粉固體飲料同樣售價298元,前面也放著“保健食品”標簽,但包裝盒上並沒有“藍帽子”的保健食品標識,下方一行小字顯示,“本産品不能代替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

事實上,混放銷售的情況並非個例。貨架裏多款帶有“蛋白”二字的産品都並非保健食品,卻頂著大同小異的名頭混在裏面。一張原本應當張貼在外面提醒消費者“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的提示語,靜靜躺在貨架底層後面,被産品擋得嚴嚴實實。

向西2公裏左右的另一家超市裏,類似問題也十分普遍。在“保健食品銷售專區”,多款不帶保健食品標識的蛋白營養粉固體飲料擺在醒目位置,而真正帶“藍帽子”標識的蛋白粉卻孤零零地出現在下排貨架。

記者詢問導購員這些産品有何區別,導購員尴尬地笑了笑,坦言“保健品營養品,不知道怎麽區分。”她用手指了指貨架,“湯臣倍健算老牌子,還有個叫西麥的正搞活動。也不知道哪樣好,反正都有人買。”

位于蓮花池東路的另一家大型超市裏,導購員也在保健食品銷售專區旁力推不帶保健食品標識的西麥益生菌蛋白粉。“這款現在特價,還能送燕窩粥,跟那種帶保健食品標識的沒什麽區別。”

超市下面的藥店裏,記者在“保健食品類”貨架上看到不同類型的蛋白粉。“有的屬于食品,有的是保健食品,沒啥區別。”工作人員稱,“都一樣,換湯不換藥。”除了蛋白粉外,該貨架內還混放有乳礦物鹽凝膠糖果、藍莓葉黃素酯軟糖等不帶保健食品標簽的産品。

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保健食品誤入普通食品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以帶有保健食品標識的紅牛、勁酒爲例,常常被擺放在超市的普通酒水飲料貨架中,既沒有在專區銷售,也沒有任何特殊提醒。

線上

同一鏈接兩種性質 搭配售賣吹噓功效

在線上平台,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同樣存在混放銷售的問題。

某品牌保健食品直播間裏,主播正在力推一款蛋白粉。記者按照提示打開12號鏈接,發現購物車裏的産品分爲“運動健身(燕麥味)”和“免疫(原味)”兩種。從外觀來看,兩種蛋白粉似乎沒有太大差別。

記者詢問主播鏈接中的蛋白粉是否爲保健食品,主播稱,“運動的不屬于保健食品,免疫的屬于保健食品,有那個小帽子標志。”說罷,主播撕開包裝盒上方的貼紙,露出“保健食品”的標志一角,之後又迅速蓋住。至于爲何蓋住,主播連忙解釋說,“平台一看到這個‘小帽子’就關‘小黑屋’。”

另一個保健食品專賣店直播間裏,主播反複介紹一款深海魚油。“腦袋暈暈漲漲,手麻麻、腳涼涼,走幾步路容易累,耳朵裏嗡嗡響,容易忘記事情,現在還沒有吃起來深海魚油的,刻不容緩……”在她的描述中,這款深海魚油功效強大。但記者仔細查看標簽上的産品類型,顯示爲“夾心型凝膠糖果”。此外,包裝盒上還有一行注意事項,“本品爲普通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産品詳情下方,點開“消費提示”,才能看到“滋補膳食類食品不具有預防疾病、治療功能,不能替代藥品,請按需購買”的提醒。

“熬夜加班、肝火旺盛、喝酒應酬、口臭痘多,每天一杯養肝護肝……”在電商平台,一家店鋪推出號稱可以養肝、護肝、清肝的菊花決明子參杞茶和靈芝丹參枸杞茶。當記者詢問産品性質時,客服稱前者爲食品級,後者爲保健食品。點擊“加入購物車”,可以看到選項中有2盒菊花決明子參杞茶搭配1盒靈芝丹參枸杞茶,産品頁面上還鼓吹功效,稱“菊花茶靈芝茶搭配,尿不黃了,眼睛亮了,口不臭了,脂肪肝沒了,轉氨酶降了”。

在另一家保健食品旗艦店,記者從“寶貝”列表中也既能看到帶有保健食品標識的輔酶Q10軟膠囊、山楂茯苓陳皮顆粒,維生素E軟膠囊等,也能看到不帶保健食品標識的地龍蛋白納豆壓片糖果、牛脾肽雞內金益生菌軟糖等。

特殊食品在網上究竟能否混放銷售?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網絡銷售特殊食品安全合規指南》規定,網絡銷售特殊食品應當將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藥品等在網頁展示上進行明顯區別,避免混淆,避免出現法律責任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平台首頁或平台內店鋪首頁設置特殊食品統一入口、彈窗提示、特殊食品售賣網頁設置不同字體形狀、顔色和大小等,正確引導消費者清晰辨別所購商品是否屬于特殊食品。禁止在同一鏈接同時或搭配售賣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或藥品。

提醒

正確擺放避免誤導 理性選購切勿過量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特殊食品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鋒談到,如果擺放位置不准確,容易給消費者造成混淆。

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規定,申請保健食品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的,應當在經營場所劃定專門的區域或櫃台、貨架擺放、銷售。申請保健食品銷售、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 、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的,應當分別設立提示牌,注明“****銷售專區(或專櫃)”字樣,提示牌爲綠底白字,字體爲黑體,字體大小可根據設立的專櫃或專區的空間大小而定。《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還要求,保健食品經營者在經營保健食品的場所、網絡平台等顯要位置標注“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消費提示信息,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

記者了解到,此前,多地市場監管部門曾開展監督檢查,並依法對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的行爲進行處罰。

“相比起普通食品來說,消費者在使用保健食品時更需要注意用量。過量服用非但不能起到更大功效,反而可能危害健康。”阮光鋒提醒,病人不要盲目吃保健食品,更不要因爲吃了保健食品就停止正常用藥,否則可能延誤病情。普通人也不必刻意補充。例如,只要能夠正常飲食,消化功能沒什麽問題,完全可以通過適當增加雞蛋、肉類或牛奶的攝入量來補充蛋白質,並不一定要專門吃蛋白粉。

“將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混放銷售,可能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談到,特別是將普通食品擺放在保健食品銷售專區,很容易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的經營者,都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産品進行正確擺放,引導消費者理性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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