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4月18日消息,根據官方公告,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就“芒果TV”訴“攔精靈”自動屏蔽App開屏廣告一案作出終審判決。法院認定“攔精靈”軟件屏蔽開屏廣告的行爲構成不正當競爭,維持原判並駁回其上訴。
一審法院審理發現,“攔精靈”通過跳過廣告等功能吸引用戶下載軟件,並在用戶免費使用特定次數後要求用戶充值。
法院認定其獲益模式基于技術手段妨礙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服務及正常運營,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爲。
因此,法院判決“攔精靈”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爲,並賠償“芒果TV”共計9萬元,其中包括經濟損失8萬元及合理支出1萬元。
在二審庭審中,芒果TV方面強調,盡管軟件符合用戶需求,但其行爲並不正當。他們認爲,即使有大量用戶不在乎5秒的開屏廣告,也不應因此繞過廣告。
這並不是芒果TV第一次因屏蔽廣告行爲而訴諸法律手段。此前,他們曾對搜狗浏覽器、小米浏覽器、百度等多家企業提起訴訟,其中對百度的索賠金額高達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