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類産品輪番下架?

財經早餐 2024-05-09 06:53:58

在經曆一輪又一輪1.0版本的定期利率下調之後,今年以來,銀行馬不停蹄、接二連三繼續“整活”存款類産品。

4月份開始,2.0版本的大額存單下架操作在多家銀行陸續展開!尤其是3年期和5年期大額存單,在多家銀行APP也顯示售罄狀態。

如今,各種操作似乎並沒讓銀行感到心安。3.0版本的結構性存款、智能存款等各類高息存款類産品,從發行期限、額度、利率等方面也開始陸續出現調整!

沒有一款定期逃得過

目前,多家銀行通過停售、限制額度等動作來控制大額存單的發行力度。衆所周知,這背後是爲了緩解由于負債端壓力過大,而越縮越窄的息差。

根據銀行發布的一季報,根據Choice統計的42家上市銀行中,有29家淨息差低于《合格審慎評估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版)》中自律機制合意淨息差1.8%的“警戒線”。

與去年同期相比,在披露數據的銀行中,僅有興業銀行、蘭州銀行的淨息差呈現上漲。其中,興業銀行淨息差從去年一季度的1.79%擡升至1.87%;蘭州銀行淨息差從1.48%擡升至1.6%。

可見,過去一年的密集降息操作並未扭轉銀行淨息差的困局。在銀行一系列的存款産品中,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等産品被下架。

據媒體不完全統計,目前光大銀行、渤海銀行、大連農商行、廣發銀行等十余家銀行宣布暫停旗下智能通知存款産品。

4月30日,渤海銀行發布公告稱,渤海銀行自動轉存個人通知存款産品于2024年5月1日起自動終止,終止後存量自動轉存個人通知存款産品統一變更爲“通知存款+”産品。

光大銀行官宣,自5月15日起,將調整人民幣協定存款利率以及停止對公智能存款等自動滾存通知存款。在此之前,已有多家銀行取消了個人或單位通知存款的自動轉存功能。

此外,光大銀行根據相關規定要求,于5月15日起,停止“天天存”及“周周存”産品的運作,活期賬戶資金不再轉入“天天存”/“周周存”賬戶。

大連農商銀行發布公告表示,自2024年5月14日起,大連農商銀行智能通知存款産品取消自動轉存功能,客戶需在支取日前1天或7天進行通知預約(與大連農商銀行現行通知存款計息規則一致)。

原因幾何?

事實上,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被要求下架,主要來源于兩方面因素。

首先,銀行出于自身成本考慮。由于這類型産品利率相對較高,此前銀行會根據自身情況設定有吸引力的利息,以此爲手段來吸引客戶。

通知存款一般指的是客戶存款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必須提前通知銀行,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劃分爲1天和7天通知存款2種)和金額(最低起存、支取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智能通知存款是在通知存款原有基礎上,多了一個自動轉存的功能,相當于變相定期化了一下。一般情況而言,按支取日挂牌公告利率和實際存期計息。

據筆者了解,此前通知存款類産品銀行主推的並不多,一般個人客戶也不太會主動要求存,資金量大的對公客戶偶爾根據需求會考慮。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天數太短;二是客戶覺得聽起來流程麻煩,想提前支取還得提前通知銀行。此外,來銀行存定期的大多都是奔著時間更長的定期産品;三是對比市面上的短期利率産品,通知存款産品利率沒有余額寶等現金存款類利率高。

在監管機構的引導下,存款利率不斷下降。2019年以來先後對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通知存款、協定存款等産品進行規範調整。

盡管如此,但根據國聯證券的統計,銀行存款利率不降反升。23H1上市銀行存款平均利率爲 2.18%,較 2018 年末提升28BP,銀行存款成本呈現較強剛性。這背後就是越來越多銀行産品定期化所導致的。

爲了解決自身成本負債成本問題,以及縮窄的息差,此次對于智能通知存款産品的調整在一定程度上,或許能夠減輕銀行的壓力。

其次,更爲重要的,是爲了滿足監管的要求。銀行創新性存款産品看似是好事,但是硬幣的另一面,也會陷入”高息攬儲“導致的惡性競爭,對整個銀行業的穩定造成影響,繼而影響到儲戶財産的安全。

但管控並非意味著,銀行對于利率的設定沒有自主權,反而監管給定了一定的合理區間範圍。

事實上,央行對于利率市場化的探索先後經曆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放開下限,管制上限。即央行允許金融機構存款利率可在不超過各檔次存款基准利率的範圍內浮動,但不得超過基准利率。

第二階段:放開上限與自律機制相結合的方式。即央行放開定期存款利率浮動上限的管控,各大銀行可以發揮市場化原則。但上限也並非無止境的上浮,而是通過利率自律機制“基准利率*倍數”來確定存款利率上限。各大銀行根據自身體量、用戶資質,對應不同的上浮力度。

第三階段:由“基准利率*倍數”調整爲“基准利率+基點”。這個調整是爲了防止借錢存款而導致的“杠杆效應”,因此,把存款利率上限確定方式與貸款利率確定方式統一。

此後,在規範銀行定期産品長短期利率、確保銀行平穩發展前提下,監管不斷發文進行規範。

2020年3月,央行下發《關于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銀發〔2020〕59號),各存款類金融機構需按規定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型産品。

近兩年,面對“凶猛”的定期存款,執行力度也進一步提速。

去年5月,中國證券報從多家銀行獲悉,有關部門下發通知,自5月15日起,要求各銀行控制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利率加點上限。其中,國有大行加點上限不能超過10個基點,其他金融機構不能超過20個基點。今年以來,隨著監管、銀行自身成本壓力,這種情況延續得更加猛烈。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爲,“當前,存貸利率進入下行通道,商業銀行淨息差下滑壓力顯現,銀行應摒棄規模情結和速度情結,不追求簡單的規模增長和市場份額,既要保持存款業務穩定增長,更要將負債成本控制在合理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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