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收益算大賬,産業長宜放眼量”

最高人民法院 2024-02-22 14:10:35

開欄的話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是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人民法院作爲黨領導下的審判機關,必須置身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以能動司法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職責使命,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在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之際,人民法院報開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講能動司法的故事”專欄,以“深”“活”兼具的報道,充分展示人民法院樹牢、踐行以“抓前端、治未病”、雙贏多贏共贏、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爲主要內容的新時代能動司法理念,把“從政治上看”與“從法治上辦”有機統一起來,堅持案件辦理和促推社會治理並重,做實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以審判工作現代化支撐和服務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動實踐。敬請關注。

兩家企業積怨已久、長期互訴,如今卻偃旗息鼓、握手言和。看最高法知産法庭一攬子化解11起系列糾紛——“創新收益算大賬,産業長宜放眼量”

這是一個搶蛋糕的時代,搶資本、搶市場、搶技術……

最近,智能物流行業從業者注意到一個現象:常年短兵相接的兩家頭部企業竟偃旗息鼓、握手言和了。

北京極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極智嘉公司)與深圳市海柔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柔公司)是全球智能搬運機器人的主要供應商,均手握約2000件專利申請、1000件授權專利。

三四個月前,兩家公司還在全國各地對簿公堂,爲侵權與否、賠償多少爭得面紅耳赤。法務部門眼前官司還沒結案,就又看著另一樁官司起硝煙。

一審、二審,隨著越來越多的訴訟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多年積怨終于找到了新的解法。

短兵相接四五年

張新鋒沒有想到,537號案只不過是兩家公司糾葛故事的冰山一角。

2023年3月20日,最高法知産法庭受理了海柔公司訴極智嘉公司侵害實用新型專利糾紛上訴案,案號(2023)最高法知民終537號,張新鋒是承辦法官。

這是一項名稱爲“一種搬運機器人”的專利,專利技術能夠實現多層物料的智能搬運。海柔公司認爲,極智嘉公司的産品與其專利技術方案相同,訴請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但經技術比對,一審駁回訴訟請求。

簡單來說,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機器運行的速度、方向、命中方式等是否相同或者等同。經詢問,雙方對于一審查明的事實基本沒有爭議,唯一的爭議在于:被訴侵權産品是否具有涉案專利權利要求所述的“當一個所述存儲貨板位于所述中軸線上時”相關技術特征。

“你可以理解爲,原告的機器運行在一個平面上,被告主張其機器運行在有一定落差的兩個面上,原告對此有異議,這是雙方爭議的核心。”張新鋒很快捋清了其間的法律關系。

但專利案件一般非常複雜,每個案件涉及的專利既是一份法律文獻,也是一份技術文獻。“相關表述非常嚴謹,有時往往一字之差可能導致侵權與否的判決結果迥然不同,導致企業輸贏幾百萬。”爲辦好這起案件,張新鋒開始帶著辦案團隊瘋狂“補課”。

從國家部委發布的《“十四五”機器人産業發展規劃》到《北京市機器人産業創新發展行動方案》,再到本科教材《智能制造概論》,辦案團隊快成了研究搬運機器人的技術人員。

而在這期間,4月4日,極智嘉公司向最高法知産法庭上訴,請求另案改判其發明專利有效。

你方唱罷我登場。原告變被告、被告變原告,倆公司開始上演拉鋸戰。研究完視頻、圖紙等證據,辦案團隊決定到現場去看看。合議庭多次協調勘驗時間,卻因各種情況一直未能成行。

一籌莫展之際,10月11日,又有兩起案件轉到張新鋒手裏——極智嘉公司狀告海柔公司侵害了自己公司的兩項實用新型專利權。

沒等合議庭回過神兒來,極智嘉公司又提起一樁上訴,請求判決海柔公司的某實用新型專利無效。

到手的類案越來越多,這徹底引起了辦案團隊的注意:“這兩家企業肯定積怨甚深。”

通過檢索全國法院案件數據庫,辦案團隊發現,這兩家公司早在2019年就“榜上有名”。2020年以來,我國物流業爆發式增長,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

法官助理蔣汶靜從密密麻麻的條目中,摘了兩條介紹情況:

“2022年初,極智嘉公司在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海柔公司不正當競爭,說海柔公司向客戶發函惡意诋毀他們公司,還在網上發表惡意評論,向招標方惡意投訴。”

“2022年11月,海柔公司在蘇州中院起訴極智嘉公司不正當競爭,說極智嘉公司爲取代海柔公司的市場份額,對海柔公司在廣州、武漢發起了多起專利侵權訴訟,還搞了一些虛假宣傳。”

“目前,雙方在江蘇高院和蘇州中院還有3件民事訴訟糾紛,在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還有3件專利無效行政糾紛。”法官助理駱芳菲補充道。

民事、行政糾紛交織,積怨已久、互訴多年。這事兒不簡單。

一波三折的十一月

“537、133、2517、2681、877……”幾個數字像一串摩爾斯電碼一樣,整天萦繞在張新鋒的腦子裏。這是他手裏所有關于極智嘉公司和海柔公司未結案件的案號。

轉眼進入11月,結案進入沖刺階段。除了緊鑼密鼓辦好其他案件,如何破解這組“摩爾斯電碼”成了辦案團隊最熱門的話題。

思前想後,合議庭決定以“調解爲主、邊審邊調”的方式來化解這一系列糾紛。

“積怨如此之深,能調解成功嗎?別到頭來做了無用功。”“每起糾紛適用相應法律,逐個擊破並不難。結案沖刺關鍵時刻,有必要大費周章搞調解嗎?”大家最初有點糾結。

靈感或許來源于之前學習的相關政策文件和行業知識,雙方的目的不僅僅是賠償。老法官熟知,“經得住訴訟考驗的專利”才是高價值專利。也就是說,專利訴訟往往也是企業占領市場的一種手段。

“這兩家企業爭奪市場鬧出賭氣的情緒了。別看有這麽多起案件,訴求繞來繞去逃不過兩點,要麽停止侵權、要麽賠錢,其實就是市場那一畝三分地的事兒。即使判了,肯定還會有新的起訴。”

“中國快遞業務量連續十年世界第一。雙方都是‘專精特新’制造業的獨角獸企業,繼續纏鬥下去,相互封鎖技術,那智能搬運機器人産業發展勢必受到影響,這個新賽道的優勢可是稍縱即逝,經濟高質量發展就此可能少了一個增長點。”

跳出案件本身,以更高的站位看問題,辦案團隊思路清楚了,就不再糾結。但更關鍵的工作是如何說服雙方當事人。

辦案團隊分頭給雙方訴訟代理律師打了電話。

“兩家企業雖然是國內智能搬運機器人頭部企業,但與國際一流企業還有差距,應圍繞國家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需要,把各自的技術優勢發揮出來,實現技術和市場共贏多贏,形成創新的良性循環,爭創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

“律師作爲法律職業共同體,具有參與多元解決糾紛、促進社會治理的社會責任。作爲訴訟代理人,律師不僅要按照委托盡職盡責,還應該向當事人提出更合理的糾紛解決策略。”

兩家企業逐漸認識到調解的價值,也認識到快速解紛才能利于企業經營和産業創新。

同意調解只是第一步。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證明辦案團隊此前的擔心不無道理。雙方的部分訴求差距較大,部分訴求與法律規定不盡相符。

辦案團隊對個別提議條款的不合法性、不合理性一一耐心解釋和說明。律師很快理解,但公司人員還是表示不能理解。

沒想到一上來就碰壁。

雙方爲什麽對個別條款如此執著?張新鋒百思不得其解,再次打通了雙方訴訟代理律師的電話。

原來,相較于訴訟利益的實現,創新型企業更擔憂未來可能存在的風險。雙方都擔心對方公司先上市後,會在自己公司上市期間發起訴訟狙擊,阻撓其上市進程。

“案件判決通常僅需要考慮案件本身即可,而當事人的和解訴求則可能超出案件本身,不限于本案的爭議,還可能有長期競爭積累的矛盾和情緒不滿,更有對于未來風險的擔心。”法律、情緒、利益交織錯雜,張新鋒說,調解的難點和挑戰或許正在于此。

但開弓沒有回頭箭,辦案團隊並不打算放棄調解。結合兩份調解申請書,合議庭認真研究雙方分歧後,草擬了一份調解協議。

11月4日,雙方訴訟代理律師電話告知,均同意合議庭提出的調解協議。大家都松了一口氣。

沒成想,這口氣還沒落地,當事人又提出新的和解條件。

這邊,張新鋒正忙著繼續向一方當事人解釋該條款的不可執行性。

那邊,另一方當事人的知識産權高級管理人員打來電話:“高層認爲對方當事人出爾反爾,分明是借調解拖延訴訟時間,無真實調解意圖,我們不同意繼續調解,請盡快結案。”

事情的複雜性再次出乎張新鋒的預料。

功敗垂成,萬念俱灰。結案倒計時不等人,辦案團隊只得盡快分工撰寫審理報告,申請合議庭合議。

坐在辦公桌前,張新鋒敲擊鍵盤的雙手不像往常那樣流暢,這份判決書越寫越讓人心有不甘。和其怨、解其結、暢其道,不到最後,不言放棄。他決定再爭取一次,直接建議兩家公司決策層開誠布公洽談。

“他們都是本領域技術專家和企業家,請他們多考慮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鼓勵民營企業發展、鼓勵中國企業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的講話精神,以更高的格局、更大的視野、更誠信的初心協商談判。”

或許是精誠所至,最後兩通電話真起了作用。

11月14日,好消息傳來——兩家公司決策層已直接協商,完全同意合議庭提出的調解方案。

11月15日,最高法知産法庭第六法庭,雙方簽署調解協議。

“537、133、2517、2681、877……”這串“摩爾斯電碼”終于被解開。雙方在其他法院的6起類似糾紛也隨之找到解法。

新解法高明在何處?

一審沒讓當事人服判息訴,二審居然調解結案,還一攬子化解了11起系列糾紛。很多人不禁想問,最高法知産法庭究竟高明在何處?

答案或許可以在兩家公司寄來的感謝信裏找一找——

“投入大量時間精力深入了解了行業發展現狀,雙方的産品、技術,雙方訴訟糾紛等綜合情況……”

“站在激勵我國智能物流産業創新發展的高度,秉持案結雙贏大局觀,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積極調解……”

字字未提能動司法,句句肯定能動司法。最高法知産法庭副庭長郃中林說:“人民群衆或許不清楚能動司法是什麽,但他們能真切地感受到法官在爲大局考慮,在想他所想、急他所急,在‘如我在訴’精心辦案。”

在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大學教授馬一德看來,制度效能的發揮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

“國家層面知識産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具有集中管轄專利民事和行政案件、統一司法裁判標准的制度優勢,具有更高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使得當事人雙方對系列糾紛的公正處理有了穩定預期,願意信任法庭和接受調解。”馬一德說,相信調解這種方式在未來會成爲知識産權糾紛解決的重要趨勢。

張新鋒向記者表達辦案體會——“調解和判決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兩根支柱,調解先行並不意味著調解和審判是兩條渠道,而是在貫徹能動司法過程中可以發生‘化學反應’的兩種方法,兩者都是社會治理和國家治理體系網格中的糾紛解決方法,完全能夠實現相互交織、相互促進。”

他認爲,審理中不能放棄調解,不能爲了節約時間和精力,單純追求結案數量,這次邊審邊調的工作方式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結案不到一個月,12月11日至12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最高法知産法庭第一時間組織學習了此次會議重要精神。這次會議強調要充分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産業體系建設,發展新質生産力。

法官們感覺肩上的責任沉甸甸的。用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用發展的辦法探索雙贏多贏共贏之路,大潮起落,極智嘉與海柔攜手創新、建設現代物流産業體系的故事不過是浪花一簇。

張新鋒希望更多企業明白,“創新收益算大賬,産業長宜放眼量”,要集中精力走好創新之路,一起做大蛋糕;也希望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法官們牢記張軍院長的要求——

“把實質性化解矛盾、解決問題作爲司法審判的目標、導向。每一個審判環節都要把案結事了、服判息訴的功課做到極致。”如此,法官們肯定能找到比只盯眼前案、只想快結案更有意義也更接近“公正與效率”的解題方式。

來源:人民法院報

記者: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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