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中科技大學是我國著名的985高校,其影響力和聲譽都很好,並有趕超“華五”趨勢,近年來也是學生報考的熱門院校。
可是誰能想到,在年初凍雨期間,一位大一的學生在校內被樹枝砸進了ICU,三個月後離世了,這樣的悲劇讓家長無法接受,而後續的責任問題也引發了網友熱議。
5月15日,有多位網友爆料,凍雨期間在華科大校內被樹枝砸倒的學生去世了,因爲當時的天氣確實很糟糕,遍地都是凍斷的樹枝,華科大的校內綠化非常好,凍雨期間更是如此。
事發後,該男生被送進了ICU,不幸的是,5月5日還是走了,他的父親悲痛萬分,且認爲學校在推卸責任,于是在朋友圈發了一些過激言論。
從家長的朋友圈來看,他想表達的觀點就是,學校有責任,但卻不願意承擔責任,所以他就說出了那番話,想以此來讓學校重視問題,但實際上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可取的。
而這份朋友圈消息流出後,華科大的學生也表示了擔憂,有人在社交媒體公開發文,簡單陳述了一些事實:
學生指出,該男生是寒假期間提前來校學習的,事發後家長向學校索賠未果,學生認爲凍雨是天災,但學校樹木規劃是否存在問題?而且事情還發生在校內……
學生強調,大家都很擔心家長的過激行爲,希望學校能妥善處理,也希望家長能保持理性。
或許是家長朋友圈言論對學生造成了影響,事發後家長方面的知情人發文解釋:
一方面,該知情人爲家長的言論向學生道歉,認爲那是家長的氣話,而且可以保證不會發生那樣的事情;另外一方面,發完朋友圈後家長沒有過激行爲,而且很快就刪除了。
與此同時,該知情人還透露了事件完整的經過,稱學生在校內的活動是合規的,並解釋家長不是爲了向學校訛錢,而是希望學校依據《民法典》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方面給出的理由很簡單:
1、學校是樹木的管理方,理應承擔傷人的責任;
2、凍雨期間,風險很明顯,學校爲何允許學生通行並進入圖書館,學校防護措施不到位;
3、學校不願擔責,只願意給5萬元慰問金,看在“可憐”的份上再給10萬元。
可是家長認爲,孩子治療花去了上百萬元,除了保險部分都是自己墊付的,現在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是校方完全撇清了責任的問題,這是他們無法接受的。
很坦白地說,這件事讓人痛心,無論是學校還是家庭,都是無法承受且不願意面對的,但事已至此,責任還是要劃分的。
將一個孩子培養到華科這樣的985高校是多麽不容易,現在孩子突然沒了,家長如何能接受?而且按照一般性的邏輯,學生是在校內出事的,盡管有保險,但學校就沒有一點責任嗎?
凍雨的惡劣天氣屬于不可抗力,這是客觀事實,但正如網友所說,校內的樹木管理、凍雨期間的安全措施等,這些工作是否到位了呢?學校要完全撇清責任確實有待商榷,存在一定的爭議。
家長稱學校“一分不賠”,從學校的角度來看,給慰問金和賠償是兩碼事,慰問金是出于人道主義,而賠償就意味著擔責,哪怕是一分錢也是責任,擔責對于一所學校來說意味著什麽,學校管理層能接受嗎?答案不言自明!
所以,這件事要想徹底解決好,要麽是學校和家長妥善協商,要麽是對簿公堂。如果最終還是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是最好的辦法,學校不用強行推卸責任,家長也不必發過激的言論,一切都交給法律。
所以爲何很多學校不准學生放假在校,就是作妖的人太多。
我理解這位父親的痛心,我覺得他也不會真的去做,只是沒法發泄出來,學校肯定是有責任的,推的一幹二淨這種做法確實寒心
出現這類災害情況,學校首先要求師生呆在室內,非必要不出門。幾千畝的樹林不是幾天能清理好的,樹枝上都是幾公分到十幾公分的冰淩,每棵樹下行走都是危險。沒有哪段路是絕對安全的。大家出門除了注意地面的冰面防止滑倒,還有天上隨時可能落下的冰淩以及壓彎快斷掉的樹枝,不出意外才是大家的希望。學校優先保障的,也是住宅宿舍到食堂之間的必經道路。至于沒有關閉公共教室,實驗室與圖書館,只能說是學校考慮不周,應急預案不完善,學校的責任肯定是跑不掉的。
管理沒責任?
誰鬧誰有理,真搞笑。 天災,不可抗力造成的,成年人了,自己不找自己的問題。真無語
這只能算天災倒黴吧,學校爲啥要賠錢?不是死哪就能訛哪的
學校的責任是絕對有的,如果該校不承認有責任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
廣州龍卷風走了5個,想問找哪個部門可以索賠?
學校有責任
能訛詐一點是一點,不可抗力也賴上學校,太無語了
一分不賠?這麽大學校,即使愛心基金都天數。
非常同情,但學校也算做的可以了
年要在學校砍樹學校必定跳出來說樹是他的,砸死人樹不知道誰的。。。
大學生都多大了,又不是嬰兒
只說西安交大,當初我走路上有樹枝掉我面前沒一步,路邊還有看到樹枝掉車窗上,碎沒碎忘了。同樣是那段時間,所有的樹枝都在修剪,許多危險較大的都修剪掉了,在那之前我還納悶爲啥要修剪,那的樹50年以上樹齡挺普遍的
這也算人權吧
這家長的格局小了。我認爲從國家到教育部到學校到老師到打掃衛生的都有責任。當然老天爺的責任最大但不敢去說怕被雷劈
因爲放學期間小孩在校園內出了事,家長要求學校賠償,于是學校做出規定,放學期間(下午上課前和放學一段時間後)不准學生在校內逗留,那麽小孩子在校門外嬉鬧是否比在校內更安全呢?如今這位家長的賠償要求如果被采納,未來很可能大學校園也會禁止放假期間留宿校區,甚至更強硬的拒絕所有校外人員入校,吃瓜的群衆們,如果你是法官你該如何選擇呢?
好的學校,學生去春遊,出事後都會給幾十萬補償,有學籍的。
給15萬慰問金是合理的
學校不是買了意外保險嗎,
學校真狠,後台硬啊
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不是所有的事都能找人買單
如果是圖片上這麽粗的樹倒了,校方肯定是有責任的。再怎麽凍雨,樹枝斷了可以理解,大樹倒了肯定是平時沒有好好管理。
多說無益,法庭上見
孩子又不是自殺,你們至少把醫療費出了,要不確實不人道
學校有責任
馬路兩邊的樹冰淩掉下來砸到人誰擔責?如果沒人擔責那學校的樹也不用擔責!自然災害損傷自負,和刮台風傷人一個道理。
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三款規定:“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就是民法中的無過錯賠付原則,按照這個規定,只要事件發生雙方有因果關聯,無過錯方有賠付補償能力,就要做補償賠付,這位家長可以找律師打官司,應該可以獲得一定的補償的。這是體現法律保護弱者的基本原則。
放假了,遇到天災,可以同情,但學校該擔什麽責任呢?
提前來學校是重點
雖說同情,但這是天災,不可抗拒,一個大學生難道不能看出自己所處的環境危險程度嗎?就比如地震發生了,你能進出于搖搖欲墜的建築物嗎?
讀書讀傻了!打雷下雨時不要站大樹下,台風時不要靠近海邊。這是人的謀生技能!君子不立危牆下!學校賠什麽?不可能沒有保險吧,找保險!
過去學校都是開放式的,現在也還有開放式的學校,過去世界上所以的東西都是地球的,現在所有的東西都要找個主人,有事了好扯皮,去山上摔了找山主,掉水裏了找水主,路垮了找路主,樹倒了找樹主。。。
路邊的樹一般都要買保險的,砸車是可以理賠的
學校還是要賠錢的
這樣的學校肯定不會有發展前途的。
這學校前段時間好像錄取了一個挂科很多的研究生
是否可以將其言論視爲恐怖威脅?
學校有點責任,不大,意外,補償10萬差不多
依法辦事,學校的責任肯定有,推卸不應該。例如,職工上班途中發生意外,包括車禍疾病等,依法也算工傷事故。
學校肯定有責任,綠化樹木沒管理好
學校失責就是失責 推卸責任你就沒責任了 別人都是瞎子還是聾子 一個推卸責任的名校 這個名聲好聽嗎
走法律程序讓學校按照法律規定的責任進行賠償
黴
師生都應該有意外險吧?誰管理誰負責,不能歸到天災上,高壓線掉地上電死人你們說誰負責?校園不是封閉單位被強行闖入,所以行人有路權,樹木路燈高低壓線路廣告牌等養護方有保護行人不被自己養護對象傷害的責任。
現在的學校,小學到大學,都是一樣的作風,一推六二五
有自然災害的因素,但學校管理維護責任不能免除。
一分不賠,這樣的學校,這樣的領導,是不是太冷血?在這樣的高等學府,完全沒有一點人文關懷,還是無數莘莘學子心向往之的科學殿堂嗎?最基本的人道主義都沒有了,只剩利益了嗎?
出事在哪裏,哪裏就有責任,出事在路上路政有責任,出事在家裏發展商有責任,出事在床上生産廠家有責任,都列舉不完了
第一,事出天災,學校假期其管理(既然開放了圖書館,主幹道上應該即時預險處置)是有不足,但絕不是全責。第二,出了事學校的學生保險用處是什麽?醫療費用應該負擔吧?學校教書育人,如此處理還會讓學生們以校爲榮嗎?!
非人力可控因素。
一所全國都有著名氣985華中科技大學,在一場幾十年難得一見的凍雨自然災害,提前天氣預報就報道過多次,學校爲什麽沒有安全措施引導學生避開危險地方或者是直接封閉公共場所比如:圖書館之類的場所,一個多麽優秀的孩子在出事以後家人死忠不肯相信自家孩子在重症室裏足足抗爭了三個月,最終還是走了,天下父母都是一樣誰會爲了這些💰而拿命去換昵,只是學校的態度和推卸責任讓人痛心,那個家庭不希望自己孩子平平安安的昵?現在要的是學校的態度合情合理處理善後問題,在別讓家屬本傷心欲絕的心靈上再次受到創傷,懇請大家幫幫忙口下積德,動動你們的小手轉發一下,讓大家都能看的到。
這位孩子的父親,冤有頭債有主,不能亂殺無辜,我說的夠明白了吧?[得瑟]
生産安全事故,主要責任人校長也得負責。
學生在學校受傷後死亡,學校推脫責任說不過去!
直接法院起訴,該賠多少是多少,反正又不是從校長工資裏扣。
大家都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學生家長,你會怎麽想。 再反過來,如果你是學校領導,你會怎麽想。 這樣思考一下,答案是不是呼之欲出呢?學校從道義上多在金錢上補償一些,家長也選擇接受,雙方找到契合點,就能調解好,否則只能讓法律來判決了。
爲啥有臉要學校賠錢呢???估計也不是一個善良的人。報應。
這……給5萬元慰問金 算是可以了。真的不能怪學校……
學校負有安全責任,過失致人死亡。
學校不能賠錢,可以人道補助。
這個學校肯定是有責任的,說沒有責任的沒有一點法律常識
在學校就是學校的責任!
責任是有限度的。不要動不動就講責任。
未來的棟梁!可惜了
你別要錢我就算服氣
直接起訴,人去了就是最大的損失了,看病的錢也要不回來,損失更大了。
學生在學校死了,人命關天,學校肯定有責任!讓法律來判決![點贊]
娃都死了,你們還要好態度,我把你娃搞死,你有好態度好語言嗎?
網紅學校也敢上。。。
到峨眉山被猴子搶東西抓傷可以找景區理賠嗎。這個要看樹在什麽地方,還要看事故之前樹有沒有倒的風險,如果搖搖欲墜了,學校沒處理,比如警示標提醒之類的,那學校有過失,如果沒有,那就要個人爲自身安全負責,意外無處不在,不能因爲下了雪,在馬路雪地上摔傷了都要找路政賠償吧
坦白來說最後還是錢多錢少的問題
保險公司可以推出個類似汽車全險的人類全險
過激行爲?事情沒有在自己身上,憑什麽說是過激行爲!!!一個死了兒子的父母,你讓他心態保持平衡?你學校給他平衡了嗎?說他媽這話的人我說句不好聽的,換你你給我不過激看看???
雖然我反對誰死誰有理。但是評論區的確震驚人的三觀,校內出現意外,居然沒有責任,樹枝積雪算是天災嗎?!你說地震震死了,洪水淹死了,我無話可說。但是這相當于你家門口的遮雨棚積雪,倒下了壓死人,哪裏沒有責任?!而且都2024年了,學校這種單位不是應該普及意外險,財産險嗎?!不應該支持學校推卸責任,就看責任大小了,像這種怎麽也得30%責任,不然以後更加玩忽職守,誰的孩子誰了誰倒黴,[摳鼻]
學校應該每個人都有保險的,我們這邊中小學每個學期都要交保險費
學校的態度真冷血
前段時間看一視頻,路邊一棵大樹突然倒下,兩路人奇迹躲過一劫,評論區都只說這兩路人運氣超好,沒有人說要管好這種樹,防止砸到人。
能否發動一下師生和社會給這位學生的家長捐一些款物,安撫他們的心。
天災,讓天賠吧[無奈吐舌][無奈吐舌]
這是不幸的意外。但學校作爲管理方,該承擔的部分責任還是要負責的,不能說什麽可憐對方之類,這樣太傷人了。沒辦法處理就是打官司,讓法院確認責任歸屬。
學校態度好一點,人道主義賠一部分,組織師生捐款一部分,也只能這樣了
學生是在校內出事的,學校的責任肯定是逃脫不了的,至于多大責任應該有法院來判吧。如果學校完全撇清責任,家長可走訴訟渠道。
武漢市城市綠化50%以上是樟林。樟林是常青樹種,樹質脆,在今年的凍雨條件下,出現嚴重的脆斷現象。我們小區許多小車都被斷枝壓住了。我在汽車站等車時,親見一斷枝掉下,差一下打著等車的乘客。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所以說沒有對錯,站在哪個角度都能說過去,都有人支持
應該起訴國家,沒有管好天氣
就這樣的環境,能培養出什麽樣的人來?細思極恐
這就是意外,不要人出了意外事件都要找到責任方。是不可抗力導致的。支持校方做法。
如果是留學生,幾千萬隨便給
這如果不賠。以後管理部門可以無所謂了,反正砸死人也是才砸
這個屬于天災,確實不是華科大的責任,家屬應該要求再多給些慰問金,華科大不差💰
樹全部砍光
都是成年人了,對吧?樹枝斷不斷的,誰能預知?
學校要理解別人的喪子之痛和培養不易,不要推卸責任!
學校無責
撇開法律層面的問題不說,單從人道主義角度華科大就應該對逝去的學生及其家屬有所表示!
這個打官司吧!責任肯定有的,就算路人被樹砸到樹的所有人也有責任吧!
現在這社會,訛人的太多了
評論區說學校沒責任的,你們真的是三觀不正,希望你們的孩子在學校遇到這種事以後慷慨大度一點啊[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