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燈定損”之後,再現“押金抵電費”,男子住宿,沒到30℃開空調,被扣20元押金。

法之泊海 2024-04-09 23:48:30

河南信陽,男子找了家旅館住宿,第二天退房時,老板告訴他,因爲開了一夜空調,造成電費超支,從男子的押金中扣了20元,男子無奈表示房間裏熱,旅店老板卻認爲,自己開房的時候已經給對方按照最低價了,沒到30℃就不需要開空調。

【案情回顧】

潘賓勇接到老婆從老家打來的的電話,電話裏老婆告訴他,他的母親突然摔倒,被送到醫院,情況不太樂觀。

潘賓勇一聽立馬著急了,他跟工地老板請了個假,抓緊趕回去。雖然,他剛出來到工地上打工才一個多月,還沒有發工資。

但是,家中老母親住院,作爲兒子不管怎樣,必須要趕回去。潘賓勇趕緊臨時買了張火車票,就上了車。

經過5個小時的火車,潘賓勇到達信陽已經是當天晚上九點半了,趕往縣城的大巴車早已經停運了。如果包車回去,需要二百多元,潘賓勇舍不得。

白天乘坐大巴車也就三十五元,兩下一對比,潘賓勇決定在信陽歇一晚上。況且他接到老婆的電話,得知母親的病情已經平穩了。

既然這樣,就不急這一時半會了。但是留在信陽,潘賓勇要找個落腳的地方。大的的住宿酒店,潘賓勇是舍不得入住的,一晚上2-3百,有那錢,他直接包車回去了。

潘賓勇只好找那些私人賓館,一晚上百十塊錢。反正,他一個打工人,身上一沒有多少值錢東西,二對他來說,即便是百十塊錢的賓館,他覺得也比工地上工棚強多了。

作爲打工人的潘賓勇他不外乎。于是,就找了個私人賓館,有衛生間,有淋浴一晚上100元。但是,要交50元的押金。

趕了一天的路,潘賓勇回到房間,連澡都不想洗,倒頭就睡,但是狹小的房間因爲不通風,讓潘賓勇感到有些悶熱。

就在這時,潘賓勇擡頭看到牆上的空調,想著把空調打開,但是找了半天,並沒有發現空調遙控器。

這時潘賓勇突然想到,之前工地上的老徐曾經教過他,手機可以當做遙控器,當時他手機上下載的空調軟件還在。

于是,潘賓勇就吹著空調的涼風,很快進入夢鄉。

第二天一早,潘賓勇趕緊到前台退房,要趕路。結果,賓館老板告訴他,因爲昨天夜裏,潘賓勇私自把空調打開了,所以,需要支付電費。

潘賓勇驚呆了,還有這一說?房間既然裝空調了,就是提供給顧客使用了,再說了,昨天夜裏,房間裏確實比較熱。

可是,賓館老板卻表示,當前室溫都沒有超過30℃,怎麽可能熱?其次,他已經按照最低價給潘賓勇提供的房間,房間裏沒有空調遙控器,就是因爲房價裏不包含免費提供空調使用。

說著,賓館老板把潘賓勇的50元押金,扣了20元之後,退給他30元。

老實巴交的潘賓勇擔心家中母親的安危。著急趕路,也不想多跟對方理會,回到家中,他把自己經曆告訴老婆。被老婆發布到網上,一時間引起網友熱議。

那麽法律上如何看待這件事呢?

【普法講堂】

賓館老板有沒有權利扣掉潘賓勇20元押金充當空調電費?

從法律上講,是不可以的。主要原因有兩點。

其一,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本案,雖然賓館老板一再強調,自己給潘賓勇的房價已經是最低的了,在這個價格下,房間是不能開空調的。這個當然可以允許,但是前提在開房的時候,應該告知潘賓勇,保證潘賓勇的知情權。

其二,《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即便是,電費真的超出了成本,賓館老板也需要同潘賓勇商量,本著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不是,張口就是扣了20元的押金,換句話說需要合理合規的依據爲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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