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譜!女子穿拖鞋逛超市,踩到車厘子摔傷,向超市索賠50萬

林哥閱社會 2024-01-27 23:48:10

北京劉女士,母親意外得了腦梗,父親又年事已高,不得已,她只能辭掉工作,在家照顧生病母親和年事已高的父親。

一天,劉女士忙完了家裏的瑣事,准備去超市買點蔬菜和調味品,劉女士踩著人字拖就出門了。

超市離家不遠,劉女士步行到了超市,在給蔬菜稱重打條碼時,發現排隊的人很多,劉女士又想到家裏的水果也快吃完了,于是就先去水果區挑選一些水果。

挑選的時候,注意力都在水果上,所以沒有注意到腳下,一不小心踩到了一顆掉落在地上的車厘子,腳下一滑,劉女士還沒反應過來,撲騰一下就摔倒在地上,緩了一會才准備站起來了,但是左膝蓋傳來一陣劇痛,根本站不起來。

這時,超市的工作人員注意到這邊的情況,急忙趕過來詢問劉女士的情況,同時向超市經理彙報,超市經理也立刻趕到,詢問後急忙撥打急救電話,把劉女士送往醫院緊急治療。

經檢查,劉女士髌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後續劉女士去鑒定機構進行了鑒定,鑒定爲十級傷殘。

劉女士找到超市負責人,要求超市賠償自己的各類費用50萬元。超市當即拒絕賠償,理由是劉女士穿人字拖逛超市,是她個人原因導致的摔倒。

劉女士怒不可遏:這明明是超市沒有及時清理地面,是超市沒有管理好導致的!超市必須賠償!

雙方多次的溝通,依然沒有結果,一氣之下,劉女士將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超市賠償50萬。

超市最終會判賠償嗎?劉女士能否如願?從法律角度,該如何看待這件事的?

在這個案例中,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不能穿人字拖鞋去超市,但周女士在公共場所穿人字拖確實存在安全風險,因此她也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經過審理,法院最終判決超市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向劉女士賠償各種損失總計1762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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