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腐敗的危害

國廉評論網 2024-05-14 12:02:09

司法活動是保障法律公正的最後一道關口,也是保障法律公正的最重要和最有實效的一種手段。司法公正是法律公正的全權代表和集中體現,是現代社會政治民主、進步的重要標志,也是現代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

      一 司法腐敗的表現      伴隨著司法制度的出現及發展,司法腐敗日趨複雜。司法腐敗現象已成爲一個多元化的複雜系統。盡管司法腐敗行爲只出現于少數人當中,但卻涉及到司法人員活動中的各個方面。某些人將法律賦予的神聖職權當成了“搖錢樹”,大搞權錢交易:索賄受賄,貪贓枉法,敲詐勒索,濫用職權,知法犯法等。司法腐敗形式多樣,但程度卻不盡相同。如一般性的“吃、拿、卡、要”等。這類行爲表現得相對普遍,且最易被人們忽視。嚴重的腐敗行爲出現于少數思想蛻化變質的腐敗分子身上。他們思想上極度貪婪,生活極度糜爛。如大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故意偏袒一方,壓制打擊另一方、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禍害百姓,故意枉法裁判等。      上述現象,雖然只是發生在少數司法部門和執法、司法人員中,但其造成的惡劣影響。這不僅玷汙了國家法律的尊嚴,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形象,毀壞了人民群衆對法治的崇高信仰。破壞了司法的核心,對公正審判的權利造成了重大障礙,並嚴重破壞了民衆對司法機構的信任。。      二、司法腐敗的危害      司法腐敗嚴重損害了司法公信力;公正是司法的靈魂,也是社會正義的基石,司法腐敗導致司法不公,司法不公又致使社會公平正義的難以實現。司法腐敗使人民群衆獲取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最後一線希望破滅,人民不再相信司法機關,也喪失了對國家法律的敬畏和信仰。  司法腐敗嚴重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司法腐敗是權與錢的交易,司法人員一旦抵不住金錢的誘惑,在非法利益的驅動下,就會不正當履行職權,導致案件處理不公,輕則使利益的保護者變爲了責任的承擔者,給當事人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重則可能造成冤假錯案,甚至可能非法剝奪一個人的生命。  司法腐敗直接損害司法機關執法權威,司法機關手中握有檢察權和審判權等重要的司法權,本應是遵守法律的帶頭者、先行者,但是部分司法人員辦理案件過程中卻吃拿卡要、貪汙受賄,人民內心受到了沖擊,司法權威在人們心中也失去公正感和權威感,致使當事人對司法處理的過程與結果不信服、不滿意,更不願意去履行。  司法腐敗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司法不公還對社會秩序和穩定造成了嚴重威脅。當人民對司法體系失去信心時,他們可能會采取非法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進而導致社會的動蕩和沖突。社會秩序就會受到嚴重破壞。同時,司法腐敗也爲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他們可以通過收買法官或幹預司法程序來逃避懲罰,助長了這部分人的囂張氣焰,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司法公平是社會公平的最後防線。只有守牢遏制司法腐敗的各個關卡,才能增強老百姓對公正司法的信心,也才能夠更好地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只有從根本上杜絕司法腐敗,才能高高摯起司法公正的利劍,從而創造一個正義至上、人權不可侵犯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       (國廉評論網評論員   苌彥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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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駿馬 14
    2024-05-26 07:05

    司法公正廉潔是社會最好的底線,讓人民有尊嚴的活著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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