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余時間寫稿是不務正業嗎?1978年《人民日報》一個回答一錘定音

文學私秘 2024-05-08 20:33:46

業余時間,寫寫稿件的人,也許會碰到一個“檻”。

那就是這種行爲是否屬于“不務正業”?

比如,大家經常提到劉慈欣寫科幻作品的時候,就是在單位的業余時間裏完成的,甚至有說他是在上班時間借縫插針進行作品的構思、創作。

雖然這種風言風語中沒有指責劉慈欣什麽,但多麽意味著他有著工作不出力、私活賣力幹的嫌疑。

我的一個朋友業余時間也喜歡舞文弄墨,他告訴我,他有三個不碰:一是身邊的事不碰,二是地方的事不碰,三是單位的事不碰。

其實,我們看看劉慈欣爲什麽寫架空的科幻小說,也是對“三個不碰”的踐行,顯然是意圖在一個虛構的平行世界裏,落實他對現實生活的映射與影射。

我問這位愛寫作的朋友,爲什麽寫文章采取這種地下狀態,他說,單位裏不允許員工經商,現在單位裏有一個說法,說業余寫作也是一種經商,也面臨著被禁的可能。

此語確實令人聞之一悚。

寫作與經商是不是同一種類型?

最近,在翻閱《人民日報》舊報的時候,很驚訝地發現,早在1978年的《人民日報》上就已經對這一問題作出過明確的回答。

我們可以在1978年度的《人民日報》上看到一個很明顯的分水嶺,那就是1978年5月12日轉載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

在這篇文章發表之後,《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更趨務實,實事求是的作風也進一步兌現在字裏行間。

我們注意到,在這一段時間裏,《人民日報》新設立了“讀者來信”專欄,在一些重大的社會問題上,都通過群衆來信的方式,作出了明確的回答。

可以說,那一段時期,《人民日報》在“讀者來信”專欄刊發的文稿,非常接地氣,納民聲,也喻示著國家政策的先聲導向。

比如,在“讀者來信”的專欄裏刊發的商品流通渠道的弊端、産品質量差的頑疾、工廠占據校園、公園的包袱,甚至包括服務質量差、閉架售書的不便、影院內部運營、喇叭聲音太響擾民等一些提不上桌面的雞毛蒜皮小問題,都在這個欄目裏,一一得到列示。

可以看出,《人民日報》在刊登這些讀者心聲的時候,並不是采取隨隨便便的態度的。

顯然,在“讀者來信”的專欄裏,刊登的都是一些群衆關心的熱點問題,體現的並不是單個民衆的內心急切,而折射的是整體的社會關切,所以,《人民日報》往往通過一封信,解決了一類問題,一批症結,一衆疑惑。

我們注意到,對一個問題作出回複之後,《人民日報》也就在“讀者來信”的專欄裏再也不會給予更多的置喙,因此,這些“讀者來信”的回音,是相當權威的。

即使今天,我們仍然可以在這些回複中,看到其巨大的後延影響。

可以說,《人民日報》上的“讀者來信”的專欄的回複,能夠達到一錘定音的休止效果,以後再也不會圍繞這些疑惑誘發什麽爭議。

我們看看《人民日報》1978年7月25日“專欄:答讀者”上刊登的一封讀者來信:

業余時間譯稿是“搞自留地”嗎?

最近,我在業余時間爲一本雜志翻譯了一篇科技資料,他們決定發表,並告訴我,一旦文章登出,就寄給稿費。

我們單位有的同志認爲,業余時間翻譯稿件,是“搞自留地”,是“追名逐利”,是“自發的資本主義傾向”,是“早已批過的事情”。我想問:

一、利用業余時間譯稿,算不算“搞自留地”,是不是“自發的資本主義傾向”?

二、雜志社若寄來稿費,我應當如何處理?

希望你們幫助解答。

武漢鋼鐵公司 費廣銘

對這個讀者來信,當日報紙同時刊出了“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辦公室”給予的權威答複:

費廣銘同志:

你寫給《人民日報》的信,報社轉給我們了。我們認爲,一個人在積極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利用業余時間翻譯科技資料,是自覺爲繁榮社會主義文化、促進科學事業發展多做貢獻,應當受到鼓勵。把在業余時間翻譯稿件看作是“搞自留地”、“自發的資本主義傾向”,是不對的。譯稿發表或出版後,出版部門付給一定的稿費,是黨和人民對著譯者付出的辛勤勞動的一種鼓勵和報酬,作者完全有權自行處理。

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辦公室

這封回信不是冰冷的公文,而是一封充滿著熱情洋溢的暖男式內質的傾情回答。我們可以從短短的回複中看出幾點:

一是旗幟鮮明地指出了業余寫作的意義,甚至拔高到“是自覺爲繁榮社會主義文化、促進科學事業發展多做貢獻”的層級。在這裏用的關鍵詞“自覺”,說明業余寫作者並沒有滿足于八小時的工作單位的任務部署,而是自加壓力自奮進,“自覺”地承載著更多的使命擔當,甚至這種行爲被提升到“貢獻”的維度,這樣對業余寫作的認定,可以說是提舉到相當的高度了。

二是業余寫作者獲得收益,體現的是“黨和人民對著譯者付出的辛勤勞動的一種鼓勵和報酬”。由此可以看出,業余作者的辛勤付出而獲得的報酬,不是一種經濟收益上的嘉獎,而更多蘊含的是“黨和人民”的鼓勵與肯定在內,這一句話,便堵住了那些將業余寫作看成是受制于名和利驅動的指責。

三是業余寫作不是逐利的,不應該劃入到類似于經商的商業行爲範疇。這體現在“把在業余時間翻譯稿件看作是‘搞自留地’、‘自發的資本主義傾向’,是不對的”這句話中。也就是把業余寫作與商業作爲作了割裂。這一句回複,帶有當時的時代特點,因爲“自留地”在當時還屬于不被認可的範圍內。

這也爲這個回複帶來了一個軟肋區。

很快,《人民日報》在接下來的8月24日又刊登了一封群衆來信,對這個回複中的這節話,再次提出了異議。全文如下:

可以說,這封後補的來信,把業余寫作所有的可能的指責都給徹底地抹幹淨了。

因此,《人民日報》在1978年發表的這封群衆來信答複,可以說一錘定音了對業余寫作的態度,至今仍未失其現實的指導意義。

在這封信中,我們看到,充分肯定了業余作者的寫作是“辛勤”的,他們是作出“貢獻”的,“黨和人民”是給予鼓勵的。這樣的定位,是相當高的。

當我們對照這封《人民日報》的舊文,或許能夠有所啓發,也有助于我們澄清那些對業余寫作加以指責甚至鉗制的錯誤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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