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罰:雍正十年,凶手僞造天雷殺夫奪妻

野狐奇談 2024-04-03 10:30:38

雍正十年(1732年)六月,某晚天降豪雨,徹夜雷鳴電閃,聽得人膽戰心驚。

第二日一早,就有人前來報案,獻縣城西有位村民被天雷所殛,不幸遇難。

時任獻縣知縣的明晟,履職此地已近兩年了。他乃是雍乾時的著名刑偵專家,屢破大案,史書上評其“才識練達,善析疑難大獄”,民間更是將其視作包龍圖、施世綸一般的人物。

接到報案,不管是不是天災,終究是一條人命,恪盡職守的明晟,還是帶上捕快衙役,前往現場勘察。

結果他這一去,果然敏銳地發現不尋常之處。

一:天罰雷擊,再起波瀾

明晟到了地頭,但見現場一片狼藉,整間房屋都被劈得東倒西歪,裏面竟然形成一個大坑。

至于死難村民更是慘不忍睹,渾身焦黑,似乎還在冒著熱氣,空氣中彌漫著一股難聞的氣味,衆人無不捂口掩鼻,幾欲作嘔。

死者生前是個獵戶,聽說長得虎背熊腰,力能生擒豺狼,而且新婚不久,妻子還是遠近聞名的大美人,不想竟落得如此下場。

幸而他那位如花似玉的妻子,前些日子回娘家探親去了,不然留在此處,恐怕也免不了香消玉殒。

圍觀的吃瓜群衆說什麽的都有,不過大抵都脫不了因果報應,比如死者殺生太多有傷天和,是以遭來雷罰諸如此類。

明晟盯著屍體看了會,鼻子也忍不住皺了皺,隨即他又去屋內轉悠了良久,出來後道:“讓百姓都散了吧,如此天災也沒什麽好看的,由官府出錢,給他買棺收殓。”

衙役們得令,將圍觀百姓驅散開來,隨即收拾死者的殘肢斷臂,將他裝進棺材入土爲安。

本以爲此事就這麽蓋棺定論了,沒想到過了半個月,就在村民都漸漸不再八卦時,突然一群捕快又沖進村裏,將村民呂山給綁去見官了,看得大家莫名其妙。

就算是官府也不能隨意抓人呀!當即本村耆老在一群好事者簇擁下,也跟著去了縣城衙門,想要看個究竟。

二:靈魂拷問,辯無可辯

衙門正堂之上,明晟一改平日面目,正襟危坐,不怒自威。見百姓圍觀審案,也不下令驅趕。

他盯著堂下跪著的呂山道:“大膽呂山,你可知罪?”

呂山仍然一副茫然無措的樣子,反問道:“大人,不知道小人到底犯有何罪?”

明晟道:“那你買火藥幹什麽?”

呂山更是不解道:“大人,小人雖非獵戶,可家中也有支火铳,平日去附近山林打打鳥雀,莫非這也算罪?”

這裏插一句:經過了明末清初的動蕩時期,至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朝中曾有人提議,如今天下承平,應該收繳民間日益泛濫的火器,嚴禁百姓持有。

結果雄才偉略的康熙皇帝駁回了這條動議,他認爲:山川之固,在德不在險。只要君主賢明,百姓持有火器又何須擔心?如果朝廷倒行逆施,百姓沒有火器就不能造反了嗎?

是以在清朝,百姓是可以合法擁有火器的。只不過對此做出了相關槍支的管理規定,比如每戶人家只能持有一杆火槍,長度不能超過五十厘米,需要提前呈報官府留檔等等。

旁觀百姓也在那議論紛紛,持有火铳還犯法了?這可是康熙爺定下的規矩,難不成你明晟還想誣陷良民不成?

明晟聽到大家的議論,渾不以爲意,他面上波瀾不驚,只是盯著呂山追問道:

“買火藥打打鳥雀,少不過數錢,多不過一兩,足夠你出去玩個一整天了。可你買二三十斤火藥又是爲何?”

呂山聽了面色一變,有點大事不妙的感覺,明晟連具體數量都說出來了,必然是去查過的,這可抵賴不得,他有點支支吾吾道:“我想買多一點,省得每次去買太麻煩,留著慢慢用就是……”

明晟見此冷笑一聲,發出最終靈魂拷問:

“我看你買二三十斤火藥的時間,距今還沒滿一個月吧?一天算你用一兩,用到現在最多也不過用掉一二斤,那其他的火藥你放到哪去了!”

呂山聽後,頓時臉色煞白、滿頭大汗,整個人如泄了氣的皮球一般,癱坐在地上渾身發抖。

圍觀聽審的百姓,見此情狀頓時也一片嘩然,對呀,那還剩二十多斤火藥去哪了呢?

三:瞞天過海,心裏盲點

明晟一拍驚堂木道:“堂下休要喧嘩!”

他看著魂不守舍的呂山道:“事已至此,你還想嘴硬不成?還不如實招來,否則休怪我大刑伺候!”

呂山這才如夢初醒,他心底防線已經徹底崩潰,知道自己無從抵賴,爲了免受皮肉之苦,趕緊不停磕頭求饒,隨即將背後隱情全部抖落出來。

原來這個呂山,跟被“雷殛而死”的獵戶的妻子早有私情。

可惜他家徒四壁,百事無成,女孩子父母又如何看得上?自然將其嫁給了遠近聞名的獵戶好漢。

死者打獵是把好手,可打老婆同樣不差。呂山趁獵戶出門時,還常跟情人幽會。每次見她身上都是青一塊、紫一塊,新仇舊恨就齊湧上心頭。

于是兩人合謀定計,由呂山購買火藥,然後由情人悄悄將火藥藏在獵戶炕底下。待到一切准備就緒,獵戶妻子就找了個由頭回娘家探親,呂山則默默等待一個機會。

終于,那晚天降雷雨,在電閃雷鳴中,呂山引爆火藥,將獵戶送去了西方極樂。

一切都如事前所料,沒有任何人懷疑。

這也是利用了人心的盲點:殺人不都要趁著月黑風高,唯恐被人聽見動靜?誰又能想到,殺人還可以用如此驚天動地的方式?所有人都理所當然地將其歸結爲天災雷罰。

就連號稱包龍圖再世的明晟明大人,不也同樣被蒙在鼓裏?就當呂山以爲一切都已經蓋棺定論,甚至開始憧憬未來的幸福時,突然一群捕快破門而入,至此他所有的幻想都已破滅。

四:實不相瞞,本官怕雷

不甘心呐,實在不甘心!

呂山將自己的口供簽字畫押後,還是忍不住問道:“大人,你是如何發現那天雷是火藥僞造的?又爲何知道是我幹的?”

所有人還在爲呂山的故事噓噓感歎,不知道是喜是悲時,見此立馬又豎起了耳朵,生怕錯過了一個字。

明晟不以爲忤,何況現在也無需隱瞞,只見他輕捋胡須道:“我先回答你第一個問題吧,其實那天我一去現場,就知道天雷擊人是假的了。”

見衆人不解,他耐心解釋道:

“天雷天雷,自然是從天上而來,即便將房屋毀壞,也是自上而下。可我看了現場,屋頂房梁都是從裏面被震得外翻飛起,並非斷裂落在裏面,而且原先壘有土炕的地面被揭開掀去,地底都裂開了,那這雷火當然是從下往上而來。”

說到這,他呵呵一笑道:

“什麽雷火是從下往上的?除了人爲的火藥地雷還有別的嗎?更何況,當時現場空氣中,還有股淡淡的硫磺味,這不是明擺著的嗎?”

當時大家都忙著捂住口鼻,難忍屍體的惡臭,誰又能深吸幾口空氣,辨別裏面是否有硫磺味?

明晟回想那股味道,也忍不住皺了皺鼻子,隨即他略帶羞赧道:

“最後一點,說出來你們可能都不信,其實本官打小就怕打雷。那天晚上,電閃雷鳴,本官一晚上沒睡,就看著屋外雷電縱橫。

本官記得清清楚楚,那天晚上雖然雷電滾滾,可都是在雲中盤旋,沒見往下劈的。出事的村子距離縣城不過五六裏地,天一亮就有人跑來報案說有人被雷劈死了,這又是哪裏來的雷?難不成我們看的不是同一個雷電?當時本官就覺得奇怪,所以接報後立馬去現場勘驗。”

五:盛名之下,果無虛士

聽到這,衆人差點絕倒,這樣也行?就聽明晟接著道:

“既然不是天災,那自然就是人禍了。如果是人爲的凶案,獵戶的妻子本應是第一嫌疑人,世間哪有那麽多巧合,恰好出事前幾天她就回娘家了?

不過她既然大張旗鼓地回娘家,必然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所以她肯定還有一個同謀,不然如何在現場附近引燃火藥?

如果先抓她回來問話,不僅問不出什麽,反而還會打草驚蛇,是以關鍵還是要先找到誰是她的同謀,到時她自然也就認罪伏法了。”

說到這,明晟看著呂山道:

“接下來我就回答你第二個問題,我是如何找到你這個同謀的。

其實過程也很簡單,要僞造威力如此巨大的‘天雷’,沒有幾十斤火藥是辦不到的,而制造火藥最重要的一項原料,就是硫磺。

如今時值盛夏,不年不節的,又不是放鞭炮的時候,整個獻縣,甚至整個滄州府,又有誰會買這麽多的硫磺?

我回來後,就讓捕快便裝隨便去市場上一打聽,看看誰買的硫磺多,那還不是一查便知?是以很輕松地就找到幫你制作火藥的工匠,既然找到了制作火藥的工匠,那誰找他買的火藥,你覺得很難嗎?”

呂山聽到這,算是徹底死心了。很快,他的那位情人,獵戶的新婚妻子也被抓捕歸案,事已至此,她也知道多說無益,只能俯首認罪。

而明縣令破了這起雷罰案,獻縣的老百姓算是徹底服氣了,其明察秋毫,條分理析,讓人無不感慨:“盛名之下,果無虛士。”

如果你喜歡古代志怪故事,敬請關注:野狐奇談。

3 阅读:158